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金融证券 > 股市 > 证券综合法规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关于做好指数熔断期间场内基金申赎业务安排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文时间: 2015-12-31
实施时间: 2015-12-31
法规类型: 证券综合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1891
评论人次: 1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基金管理人:
  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基金申赎业务开放时间与交易时间保持一致的原则,指数熔断期间,本所场内基金(含ETF、LOF、分级基金和挂牌申赎开放式基金等)的申赎业务暂停。
  基金管理人应当做好指数熔断期间场内基金申赎业务安排,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所此前发布的规定等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特此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15年12月31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评论 / 法规有奖纠错 评论文责自负,不代表中国会计视野网站及其关联方的任何倾向或立场

旧评论(此处已关闭评论功能):
williamxyzhang   2016年1月5日
谢谢分享!
相关法规  
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增加第四章第五节“指数 上证发[2015]94 2016/1/1
关于指数熔断期间上海证券交易所场内基金申购赎回事项的 上证函[2015]26 2015/12/31
关于就指数熔断相关规定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2015/9/7
关于进一步明确指数熔断期间证券复牌有关事项的通知 上证发[2015]10 2015/1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