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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培育旅游业成为千亿产业的实施意见
发文文号: 温政发[2015]62号
发文部门: 温州市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15-11-30
实施时间: 2015-11-30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旅游业
所属区域: 温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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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31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5]62号)和全省旅游发展大会精神,全力推进我市旅游产业大建设、大发展、大繁荣,加快把旅游业培育成为总收入超千亿的大产业,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紧紧围绕全市赶超发展战略目标,深入实施“五化战略”,充分发挥诗画山水、时尚温州、轻工名城、温商家园的禀赋优势,以大投入、大开发、大建设为基础,以集聚化、特色化、品牌化为导向,大力塑造“神奇山水·传奇温州”城市旅游品牌,积极发展“五色旅游”,着力打造“十大景区”,全力培育体现温州特色的旅游业态,努力把旅游产业培育成为美丽温州的生态产业、美好生活的民生产业、转型升级的支柱产业和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将温州打造成为独具山水情怀的国际旅游休闲目的地城市。
  二、发展目标
  至2017年,力争全市年接待游客总量突破8千万人次,旅游总收入超过1000亿元;旅游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超过8.7%,占服务业增加值的比重提高到16.2%;旅游业直接从业人员超过43.5万人,占全社会就业人数比重超过8%;力争每年完成旅游项目投资引资超百亿;旅游经济增长继续保持在全省前列。
  三、主要任务
  (一)优化产业布局。坚持规划引导,大力发展旅游产业,培育多层次、特色化的优秀旅游目的地。优化鹿城、龙湾、瓯海、瑞安等地都市旅游功能,支持发展时尚消费、滨水旅游、月色休闲等特色旅游业态,推进洞头旅游休闲岛建设。加快实施乐清雁荡山和永嘉楠溪江跨区域旅游一体化,打造“中国山水诗故里”品牌景区。推动平阳、文成、泰顺、苍南融入浙皖闽赣“国家东部生态旅游实验区”建设,利用文成、泰顺国家主体功能区、省级旅游度假区和生态旅游示范区等优势条件,积极争创环飞云湖流域国家公园。在洞头、永嘉、文成、泰顺等地创新推行旅游“主业化”“全域化”发展模式。
  (二)发展生态旅游。围绕做强“绿色”生态旅游,充分发挥雁荡山、三垟湿地、乌岩岭等区域的龙头引领作用,优化提升永嘉楠溪江、文成百丈漈-飞云湖、平阳北港、泰顺廊桥-氡泉等生态型旅游功能区的产业集聚和辐射功能,开发一批生态度假、养生养老旅游产品,打造生态休闲旅游度假目的地。依托绿道网络,完善接待设施,健全产品体系,建设自助旅游营地(驿站)和房车露营基地,有机串联特色旅游景点和人文景观,打造自驾旅游名城。
  (三)发展都市旅游。加快“月色”夜景旅游发展,重点打造一江(瓯江)两岸、一山(景山)两园(生态园、江心公园)、一街(五马商业街)两区(印象南塘风貌休闲区、朔门特色文化休闲区)等“夜温州”旅游精品,支持和推动各县(市、区)开发多样化“月色”旅游产品。结合大都市建设和城区环境提升工程,加快城市旅游化改造、街区景区化改造。推进温州主城区都市时尚休闲业发展,积极培育创意旅游、文旅体验、国际名品游购、会展会奖旅游、古玩奢侈品收藏等都市旅游产品。
  (四)发展海洋旅游。充分利用南麂、洞头及连绵海岸景观带等“两岛一带”滨海资源优势,大力发展高端和大众兼备的“蓝色”海洋旅游休闲业。高起点谋划南麂国际高端海岛游品牌,试行游客人数限额配送新机制,发展海洋科普考察旅游、滨海高端休闲旅游。整合岛际间旅游资源,加快海上低空飞机、邮轮快艇等岛际交通建设,发展南麂、北麂和洞头等岛际间旅游。以洞头、乐清湾、龙湾海涂、瑞安铜盘岛、平阳西湾、苍南渔寮等地为重点,培育海岛观光、滨海度假、渔村民宿、岛屿露营、滩涂休闲、水上运动、海鲜美食等大众化海洋旅游业态,规划发展一批游艇基地、滨海养生度假基地和休闲海钓基地。
  (五)发展乡村旅游。结合美丽乡村建设,打造一批具有历史、地域、民族特点的特色景观旅游村镇。发挥非遗文化、名人故居、古道古村等资源优势,培育一批“古色”文化旅游产品。深入挖掘乡村文化内涵,发展渔家风情、山林山岳、滨河生态、温泉养生、田园农耕、历史民俗等特色鲜明、个性突出的瓯越乡村旅游产品。利用果蔬采摘、赶海拾贝、农(渔)事活动、民俗节日等民俗资源,搭建农民经营和大众参与平台,培育“乡村部落”微旅节、“渔家乐”民俗风情旅游节、三月三畲族风情旅游节、万种枫情节、杨梅文化节等一批特色乡村旅游节庆品牌。大力开发乡村旅游大项目,支持农民联户经营和公司化运营,培育乡村旅游龙头企业,打造一批特色农业观光园,建设一批特色民宿(旅游客栈)集群。
  (六)发展红色旅游。深入挖掘温州历史文化、历史人物、革命事件、革命遗址等旅游资源,统筹红色教育、红色观光、红色休闲、红色艺术、红色美食、红色商品、红色体验等多业态发展。大力发展革命圣地旅游,推动红色旅游资源与自然人文旅游资源同步开发利用,高起点建设一批复合型红色旅游产品,重点推进平阳(山门、凤卧)浙南抗日根据地、永嘉中国工农红军第十三军军部旧址、泰顺中国工农红军挺进师纪念馆、文成刘英纪念馆、洞头海霞军事主题公园等红色旅游经典景区建设。
  (七)推动产业融合。推动“旅游+文化”发展,以瓯越文化为主体,深入挖掘本地历史和地域文化,引进具有一定知名度的文化演艺集团,策划推出具有温州文化底蕴和特色的大型实景演艺节目,提升旅游城市的文化内涵。推动“旅游+农林渔业” 发展,强化与农业、林业、渔业产业间融合发展的机制创新,充分挖掘森林公园、乡村农庄、海洋牧场等特色资源,开发一批休闲度假、养生健身等旅游产品。推动“旅游+工业”发展,引导有条件的工业企业开辟厂区旅游、非公党建等特色考察旅游。推动“旅游+体育”发展,建设涉旅体育基地和运行休闲场所,积极举办体育品牌赛事和民间体育活动,着力培育登山、漂流、滑雪、森林徒步、龙舟竞赛等新型体育旅游产品。支持涉旅产业提升发展,加快发展户外用品、游乐设施、游艇房车等旅游装备制造业。
  (八)培育旅游企业。积极引进跨国旅游集团、国内外知名旅行商参与温州旅游产业投资经营。鼓励和引导本土旅行社、饭店、旅游运输等旅游企业并购重组,支持优势旅游企业向相关领域横向扩展或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整合经营,打造跨界融合的旅游产业集团和产业联盟。立足现有国资集团转轨,组建温州市旅游投资发展集团。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加强政策引导和专业培训,支持大学毕业生、专业技术者、务工人员进入旅游行业实现自主创业。建设一批旅游创客空间和众创基地,形成一批高水准的文创园区。
  (九)提升旅游景区。加快旅游景区开发,坚持区域化发展,以县(市、区)为单位适当集中建设,努力形成若干个有影响力的品牌景区。加快A级旅游景区功能升级,推进景区旅游“厕所革命”,完善景区内公共停车场、游客中心、标识标牌、信息咨询服务等基础设施配套建设。推动永嘉楠溪江—石桅岩、文成百丈漈—安福寺、洞头仙叠岩—半屏山、江心屿、南雁荡山等景区竞争性创建国家5A级旅游景区。积极培育旅游特色小镇、特色旅游村、旅游社区(街区)等新型旅游目的地,推动多元化、多样性A级旅游景区创建提升。力争到2017年,全市A级景区数量达到70个,旅游厕所新建和改扩建270座以上。
  (十)加强宣传营销。以“神奇山水·传奇温州”为城市旅游整体形象品牌,在媒体宣传及重大旅游、经贸、文化、体育等活动中使用统一的城市旅游品牌和形象标识。加强在国内外主要客源地媒体以及机场、火车站、公交站、地铁站等客流密集区的城市旅游形象宣传,着力提高温州优秀旅游城市的知名度。鼓励各县(市、区)设立专业推广机构和网络,多层次联合开展市场营销。适应互联网发展,充分利用微博、微信、微电影、数字旅游、影视植入等新媒体,形成多渠道、高密度、叠加式的旅游宣传模式。突出自驾自助游、休闲度假游营销宣传,强化温州山水休闲度假旅游城市和自驾旅游名城的营销宣传定位,建立线上线下交互的自驾自助旅游宣传营销服务体系,积极策划推出系列自驾自助和休闲度假旅游营销宣传活动。强化中国(温州)旅游休闲产品博览会、中国(温州)网络旅游节、中国(温州)森林旅游节和雁荡山夫妻文化旅游节等品牌节会效应,鼓励各地开展主题鲜明、成效显著的旅游节会活动,积极组织参加国内外各类重点专业展会和推广活动。全面拓展“一带一路”区域旅游市场,利用在外温州人营销网络优势和外地温州商会旅游办事处作用,扩大温州与海内外有关国家和地区的旅游交流合作。
  (十一)鼓励旅游消费。推进旅游惠民机制建设,探索开展“旅游下乡”、“旅游进社区”等活动,尝试推广景区通票制、年票制和温州通系统,推进更多景区和旅游参观点免费向游客和市民开放,满足旅游消费需求。积极培育旅游商(礼)品龙头企业,支持温州特色礼品、纪念品等旅游商品研发,整合推出一系列创意新颖、做工精美、功能实用、便于携带的精美纪念商品、手工艺品、风味土特产品。积极鼓励旅游购物消费,2016年底争取全市特色旅游购物场所达到100个。
  (十二)优化基础设施。完善旅游大配套,加强全市旅游基础设施的统筹开发和利用,优化重大旅游项目规划布局,全力打造快速便捷的旅游交通网络,提升旅游接待能力。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发展低空旅游,加快建设航空旅游起降点和适合旅游发展的通用机场,争取温州国际机场开通和加密国内外重点客源城市航线航班。整合港口、岸线资源,谋划建设邮轮母港(泊港),加快沿海沿江公共旅游码头布局建设,积极开辟海上江上游览线路,推进游艇游船休闲产业发展。加快通景公路建设,将旅游景区(点)的连接道路建设纳入各地交通规划,大力推进自驾车服务体系建设。在火车站、机场、客运中心和主要旅游目的地开通旅游巴士或优化公交班线,推进城乡公交服务网络向旅游景区、乡村旅游集聚区延伸。完善城市旅游咨询体系和集散网络,争取2016年温州西站新旅游集散中心投入使用。加快多语种交通标识系统建设,增强高速公路服务区、加油站的旅游配套服务功能,鼓励客运站设置合法的旅游、住宿、汽车租赁、停车、餐饮等配套延伸服务。优化城市绿道系统,鼓励各重点旅游乡镇、旅游度假区、旅游景区建设自行车、徒步慢行绿道系统。
  (十三)发展“互联网+旅游”。发挥全国首批智慧旅游试点城市、省级智慧城市示范试点项目建设优势,支持引导建设智慧景区、智慧旅行社、智慧酒店,深化智慧旅游服务体系建设,建立与“大旅游”发展相匹配的信息管理平台,提升智慧化管理应用水平。促进旅游电子商务发展,鼓励企业开展在线度假租赁、在线旅游租车、网络营销、网上预订和网上支付等电子商务业态,扩大在线旅游交易的市场规模。推进旅游与互联网金融合作,支持有条件的企业打造在线旅游第三方支付平台,拓宽移动支付在旅游业的应用。鼓励各地开展政策创新和试点示范,推动互联网旅游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发展。
  (十四)提升服务水平。通过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形式,实现国家A级旅游景区、星级饭店、星级旅行社评定等职能向社会组织转移。发挥涉旅行业协会作用,加强行业自律,优化专业服务,组建市、县旅游休闲产业联合会。依法落实旅游安全管理责任制和景区承载量的管理,健全市、县、企三级联动的旅游安全救援体系。充分发挥旅游者、社会公众及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加强旅游志愿者队伍建设,推进旅游行风建设,倡导文明出行,提升旅游整体服务品质。
  四、保障措施
  (十五)加强机制保障。强化旅游考核工作的科学性和引导性,对重点旅游县域实现差异化考核,着重考核生态、旅游等发展指标。健全完善相应的工作机制或机构,在国家5A级旅游景区、省级以上旅游度假区成立旅游管理委员会,推进重点旅游乡镇旅游工作机制建设。
  (十六)强化依法治旅。加强旅游质监执法队伍建设,完善市、县两级投诉受理联动机制,建立违法企业“黑名单”,加大旅游、公安、卫生、交通、安监、市场监管、物价、海事及交警、消防等职能部门的联合执法力度,切实保护旅游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强化旅游规划与相关规划的“多规融合”,切实发挥各类旅游规划的引领作用。
  (十七)优化人才队伍。把旅游业人才队伍建设纳入全市干部培训计划和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有计划地选派相关人员到旅游业发达国家和地区学习。积极推动与知名旅游院校、科研机构、著名旅游企业建立合作关系,创建市旅游休闲产业发展研究平台。积极培养旅游体验师、专业旅游电商人才、个性化旅游产品设计师等专业人才队伍,满足旅游新业态发展需求。推动导游管理体制改革,加快培养一批高素质的金牌导游、特聘导游和小语种导游。
  (十八)加大资金支持。各级政府应加大支持旅游产业发展力度,整合各类旅游专项资金,重点支持旅游规划编制、宣传推广、人才培育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动设立旅游产业基金,各级旅游主管部门应积极推荐旅游发展项目与政府产业基金对接,引入产业基金助推旅游业发展。鼓励企业通过PPP、众筹等投融资模式建设运营旅游项目,推动旅游市场向社会资本全面开放。
  (十九)保障用地供给。研究制定差别化的旅游业用地用海用岛政策,编制《全市旅游产业用地用海用岛专项规划》,对投资大、发展前景好的旅游重点项目优先安排、优先落实土地和围填海计划指标。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优先保障市级以上重点旅游项目。加大对利用荒地、荒坡、荒滩和荒岛土地开发旅游项目的政策支持力度。结合“五水共治”“三改一拆”,利用清理出来的闲置建筑物、废弃矿山、腾退宅基地等存量建设用地开发建设旅游休闲项目。对旅游景区范围内景观用房、近海娱乐、浴场等旅游设施用地,简化审批流程,予以优先保障。
  温州市人民政府
  2015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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