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市场监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 > 工商商标管理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转发《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商标业务收费标准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工商标字[1996]24号
发文部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发文时间: 1996-1-16
实施时间: 1996-1-16
法规类型: 工商商标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3724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及各商标代理组织:
  现将《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商标业务收费标准的通知》(计价格[1995]240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地发放的《指定印制商标单位证书》工本费以及《指定印制商标单位证书》和《商标注册证》验证费的收费标准,由省级物价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核定。核定后的标准,请报我局备案。
    一九九六年一月十六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大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大连承亿垣货运市场停车场收 大发改收费字[2 2010/7/29
浙江省物价局关于公布降低后的海洋环境影响咨询服务收费 浙价服[2013]83 2013/4/7
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农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 皖价费[2005]30 2005/11/28
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我省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 青发改收费[201 2012/1/31
陕西省物价局关于重新核定我省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收 陕价行函[2014] 2014/4/10
青岛市物价局关于调整青岛第二海水浴场、青岛第三海水浴 青价费[2011]30 2011/6/29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确定我区2023—2024年注册会计 桂财会[2022]28 2022/11/1
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重新规范和核定 赣发改收费字[2 2012/7/2
关于降低股票交易过户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2022/4/29
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关于继续执行高等学校学生计算 闽价费[2012]18 2012/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