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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关于印发《老工业基地产业转型技术技能人才双元培育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改振兴[2015]2103号
发文部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开发银行 教育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发文时间: 2015-9-18
实施时间: 2015-9-18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3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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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内蒙古自治区及大连市发展改革委、教育厅(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局)、开发银行: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和《国务院关于近期支持东北振兴若干重大政策举措的意见》(国发[2014]28号),探索职业教育培训和经济互动发展的新模式、新经验,为老工业基地振兴培养更多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推动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开发银行联合制定了《老工业基地产业转型技术技能人才双元培育改革试点方案》,现印发你们。本次试点旨在建立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双元办学模式,是否选择这一模式,由地市人民政府结合地方实际自愿选择,并充分发挥首创精神自主推动,务实推进适合本地区的重点改革任务,通过体制机制创新建立校企双元办学模式。请结合实际选择申报城市(辽宁、吉林、黑龙江省不超过3个,内蒙古自治区、大连市不超过2个),并于2015年11月30日前将申报城市试点方案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同时抄送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附件:老工业基地产业转型技术技能人才双元培育改革试点方案
  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开发银行
  2015年9月18日

相关附件:
老工业基地产业转型技术技能人才双元培育改革试点方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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