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市场监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 > 信息公示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做好工商行政管理行政处罚信息排查和公示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湘工商办字[2015]22号
发文部门: 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发文时间: 2015-6-5
实施时间: 2015-6-5
法规类型: 信息公示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湖南
阅读人次: 2003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市、州工商行政管理局,省局有关部门:
  《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实施以来,全省系统大力推进企业信息公示工作,加快建立完善企业信息公示制度,全力构建商事制度改革事中事后监管体系,取得了一定的社会效果。但是,在企业信息公示工作中,工商行政管理行政处罚信息(以下简称工商处罚信息)的公示还相对滞后,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南)公示的工商处罚信息与当期作出的行政处罚案件数量之间存在较大差距。为认真贯彻落实《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和《工商行政管理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暂行规定》,做好工商处罚信息公示工作,根据《国家工商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工商行政管理行政处罚信息排查和公示工作的通知》(办字[2015]76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工商处罚信息公示工作
  各市州局要对2014年10月1日以来适用一般程序办结的行政处罚案件进行一次集中排查,摸清应当公示和尚未公示的处罚案件底数;2015年6月30日前对排查出的尚未公示的适用一般程序的行政处罚信息,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南)向社会公示。要严格按照《工商行政管理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暂行规定》的要求,公示处罚信息摘要、处罚决定书全文,切实杜绝公布不完整、不准确的现象。要对超过20个工作日没有公示处罚信息的原因进行分析,明确责任,情节严重的,按有关规定追究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
  二、督促企业及时公示工商处罚信息
  各市州局要在做好工商部门公示处罚信息的基础上,督促企业及时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南)公示受到工商部门处罚的信息。要通过系统比对方式,查明企业未按规定公示受到工商部门处罚信息的情况,并书面责令相关企业按期公示相关信息;经责令整改仍未公示处罚信息的,或通过住所(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企业,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向社会公示。
  三、工作要求
  1、进一步提高对工商处罚信息公示工作的认识。工商处罚信息是企业信息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构成企业信用状况的基础指标,是社会对企业信用评价的重要依据。公示工商处罚信息是工商部门的法定职责,也是企业的法定义务。各市州局要从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加快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依法行政和履职尽责的高度,充分认识工商处罚信息公示的重要性,扎实做好处罚信息的公示工作。
  2、进一步加强对工商处罚信息公示工作的领导。各市州局要加强对本地工商处罚信息排查公示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制定工作方案,组织力量开展工商处罚信息集中排查和上线公示工作;要适时开展督查检查,确保本系统处罚信息按规定公示。
  省局6月底将对各市州局开展工商处罚信息排查公示工作进行督查,确保工作稳步推进。省局企业处将把工商处罚信息公示与有关奖惩挂钩;省局法规处将把工商处罚信息公示作为2015年执法监督工作的重点内容。各市州局法制机构在案件核审中,要提醒和督促办案人员及时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南)公示处罚信息。
  3、进一步探索建立工商处罚信息公示长效机制。省局和各市州局要通过这次清理排查和公示处罚信息工作,建立完善工商处罚信息公示制度,加快处罚信息公示信息化建设,进一步明确案件办理机构、企业监管机构、法制机构、信息中心的职责分工,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办案机构应当按照“谁办案、谁录入、谁负责”的原则,通过行政执法案件管理系统及时准确录入行政处罚信息,并督促被处罚企业及时公示工商处罚信息;企业监管机构负责工商处罚信息公示情况的抽查、核查和奖惩,负责总局通过交互平台推送的异地处罚信息的公示;各级法制机构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对本机关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工作进行监督,上级法制机构要把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工作纳入执法监督的内容进行考核;信息中心负责为公示、抽查和查询工商处罚信息提供技术支撑与保障。
  4、及时总结和报送工商处罚信息公示工作情况。各市州局要认真总结工作经验,对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5月31日期间办理结案的一般程序处罚案件进行统计,在6月20日前将工商部门公示处罚信息排查结果、公示率以及企业公示工商处罚信息情况分别报送省局企业处和法规处,并填写工商处罚信息公示工作情况统计表(见附件)。
  企业处联系人:曾贵初     法规处联系人:王  妙
  电话:073185693315       电话:073185693185
  邮箱:717564186@   邮箱:fgc856@
  附件:工商行政管理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工作情况统计表
  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5年6月5日

相关附件:
工商行政管理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工作情况统计表.doc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关于发布长江三角洲区域登记 账证 征收 检查类税务违法 2021/10/22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行政 沪市监规范[202 2024/11/15
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河南省地税系统行政处罚裁量 河南省地方税务 2011/10/31
关于做好年报“多报合一”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 国市监信[2019] 2019/12/16
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罚款事项的决定 国发[2022]15号 2022/7/30
国家外汇管理局行政处罚办法 国家外汇管理局 2022/6/1
上海市审计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审计机关规范审计行政处罚 沪审法[2021]55 2021/10/1
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 海南省地方税务 2011/1/1
湖南省物价局关于印发《湖南省规范价格行政处罚裁量权办 湘价综[2010]70 2010/5/31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 川办函[2016]81 2016/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