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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省级经营服务性收费清理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赣发改收费[2014]1131号
发文部门: 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时间:
实施时间: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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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省直各有关部门:
  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涉企收费管理减轻企业负担的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14]38号)要求,对我省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要开展全面清理并对外公布目录,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任务
  (一)确定清理范围。主要包括:实施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涉及企业的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行政审批前置环节的实施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的服务项目收费。
  (二)开展自查自清。按照“谁收费、谁主管、谁清理”的原则,由省各有关部门、单位以及各行业主管部门先行开展自查自清。其中,部门管理机构、事业单位和社团组织的收费清理,由其主管部门一并负责落实;实行资质管理的各类中介机构、专业服务组织的收费,由核发该资质的省有关部门负责落实。
  各单位对纳入清理范围的各项收费进行全面梳理,逐条逐项分类登记,以清单方式列举(此次清理事项以2014年10月30日为截止日),逐项提出清理意见(保留、冻结、取消、降低收费标准),同时说明开展此项工作和收取此项费用的政策依据。凡是逾期不申报的,视同放弃;不提出具体清理意见的,视同取消。
  (三)确认收费项目。在各单位申报基础上,进行集中审核,重点在取消、冻结、下放上下功夫。按照能减则减的原则,取消没有法定依据的收费项目;冻结虽有法定依据,但明显不符合全面深化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收费项目;直接面向基层、量大面广,由地方管理更为科学有效的收费项目,一律下放市、县管理。
  (四)确定收费标准。重新评估进入省级收费清单的收费标准,下调企业反映过高,以及收费体量过大、实际服务成本较低的收费标准。有上下限的收费标准,一律以下限为收费限额。
  (五)确定服务责任。按照质价相符的原则,对拟保留的收费事项,各单位同时要明确收费项目的服务内涵和服务标准,对只收费不服务或不按规定标准提供服务的,按乱收费查处。
  (六)确定监管责任。按照权责一致、有权必有责的要求,根据不同类别收费的职责定位和工作任务,落实监管责任主体,规范职责权限,明确相应责任。进一步规范收费权力的行使,积极探索建立与收费事项相对应的监管责任体系,明晰主管部门与下属单位、行业组织、资质管理的中介机构之间的权责关系。
  (七)加强信息公开。经过审核确认的收费清单,列明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收费对象、服务标准、监管责任等,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有关媒体等予以公开。各部门、各单位同时要将本部门、本单位的收费事项在本部门、本单位网站上公开。实行“涉企收费进清单,清单以外无收费”。
  (八)严格责任追究。健全违法收费行为责任追究制度,加强价格执法,强化对不作为、乱作为的问责。按照收费就要承担相应服务、相应责任的要求,开展收费情况检查和评估,对擅自收费、扩大范围收费、随意要价、只收费不服务或少服务的,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二、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自查阶段(11月1日至11月15日)。各单位分类填写收费清理表格,于11月15日前将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的自查报告(包括涉企收费清理规范情况、存在问题、意见建议和有关表格等)连同电子版一并报送省发改委。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由主管部门统一报送,中介组织由资质发放的省直相关部门负责汇总报送。没有涉企收费事项的单位实行零报告。
  第二阶段:审核阶段(11月16日至11月31日)。对涉及行政审批前置环节的实施政府定价或指导价服务项目收费,先由省编办提出清理意见后,与其他经营服务性收费一并交我委初审,再组织专家评估论证、征求相关方面意见、提出清理规范意见反馈各单位核实。有关收费政策需要与行政权力清单同步清理的,按程序研究办理。
  第三阶段:公布实施(12月30日之前)。省级涉企收费清单经审核论证、修改完善,报省政府审定后,正式对外公布。有关部门要督促本部门及下属事业单位、社团组织以及领取相关资质的中介机构严格按照新的收费清单收取费用,把收费清单纳入本部门行政权力并在相关网上公示。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省级经营性服务项目收费清理工作,是推进简政放权的具体行动和激发企业活力的重要举措,对于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促进经济持续健康较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清理工作涉及的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负总责,明确清理工作联络员(11月5日前将联络员名单、联系方式报送省发改委收费管理处,联系人:翁亚萍;联系电话:86213621;电子邮箱:jxwjsfc@126),确保按照规定时间节点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严格要求,依法清理。按照全面部署、分步推进、源头规范、依法实施的要求,抓好工作落实。各单位要认真对照清理职责,对本单位、下属事业单位、社团组织,以及由本单位核发资质的中介机构收费进行清理规范,确保所有收费应清尽清,收费事项合法、合规、合理。
  (三)加强宣传,强化督查。通过多种渠道,大力宣传建立涉企收费清单制度的重要意义,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建立社会参与机制,拓宽公众参与渠道,对于企业反映强烈的收费事项,要多方征求意见,凝聚各方智慧,切实解决问题。
  附件:1.江西省经营服务性收费登记表
  2.江西省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登记表
  3.江西省行政审批前置环节服务收费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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