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财经相关法律法规 > 价格管理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江西省教育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关于明确外籍人员子女学校收费管理政策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赣发改收费[2015]139号
发文部门: 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5-2-2
实施时间: 2015-2-2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西
阅读人次: 1758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发展改革委、物价局、教育局: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关于明确外籍人员子女学校收费管理政策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2828号)印发你们,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相关学校应严格落实明码标价制度,在醒目位置公示价目表和投诉举报电话等信息,不得在标价之外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二、相关学校应规范自身收费行为,不得利用优势地位,强制服务、强制收费,或只收费不服务、少服务多收费。
  三、各级价格主管部门、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分工依法加强监管,依法查处串通涨价、价格欺诈等不正当价格行为,以及在招生、教学中的不规范行为,维护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校健康发展。
  江西省发展改革委 江西省教育厅
  2015年2月2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陕西省物价局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教育厅2012年秋季各级各 陕西省物价局陕 2012/8/20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转发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财政部《 苏财综[2003]10 2003/8/15
大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大连市财政局大连市教育局关于规 大发改收费字[2 2006/8/31
山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学校收费征免营业税问题的通知 晋地税税一发[2 2002/1/1
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各级各类学 渝价[2012]292号 2012/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