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财经相关法律法规 > 社会保障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广州市建设工程劳动保险金管理办法》到期后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穗建经[2015]1181号
发文部门: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5-11-4
实施时间: 2015-10-24
失效时间: 2017-10-23
法规类型: 社会保障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州
阅读人次: 5289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州市建设工程劳动保险金管理办法》(穗府办[2009]48号)规定,建设工程劳动保险金管理工作按照预缴、拨付、结算的步骤办理。2015年10月23日该办法及其配套文件到期后,还存在一部分工程项目依法尚未办理拨付和结算的情况。为了依法依规做好文件到期后的收尾工作,经广州市人民政府审核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从2015年10月24日起停止办理建设工程劳动保险金收缴工作,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自行依法约定处理建设工程劳动保险金事宜。
  二、设定两年的收尾工作期,时间从2015年10月24日至2017年10月23日。
  三、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本通知。市财政局依照职责协同做好收尾工作。广州市建设宣传教育和建筑业劳保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市宣教劳保中心)负责劳动保险金收缴专户资金清理、已预缴劳动保险金的拨付和结算等收尾日常管理工作。
  四、建设单位于2015年10月23日前将资金划入劳动保险金收缴专户,且劳动保险金预缴手续尚未完备的,可由建设单位提出申请,予以退回原划入资金,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自行依法约定处理建设工程劳动保险金事宜。
  五、在收尾工作期间,建设工程劳动保险金拨付和结算工作按照预缴所依据文件相应规定办理。截至收尾工作期结束,建设单位没有办理结算的,建设单位应当与施工单位协商处理建设工程劳动保险金结算有关事宜。
  六、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应当在收尾工作期内办理劳动保险金拨付和结算等工作。收尾工作期满后,市宣教劳保中心终止建设工程劳动保险金拨付和结算等工作。
  七、广州开发区、从化区、增城区建设工程劳动保险金管理收尾工作,参照本通知执行。
  八、本通知自2015年10月24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7年10月23日。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5年11月4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审批 0001/1/1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工程综合验收告知单 0001/1/1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市政交通 0001/1/1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市政管线 0001/1/1
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国家发展和改革 2015/10/1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县乡公路建设工程有关税收问题的补 湘地税发[2004] 2004/10/9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企业投资项目建设工程审查机构 0001/1/1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优化建设工程防雷许可有关事项 苏政办发[2016] 2016/12/22
深圳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关于取消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 2019/11/1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备案告知 0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