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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长沙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计算机设备正版操作系统预装及正版软件采购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长沙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 2014-10-30
实施时间: 2014-10-30
法规类型: 财政补贴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长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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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市属各单位、各供应商:
  根据《长沙市正版软件采购使用与资产管理办法》(长知发[2013]34号)文件精神,以及国务院检查组对软件正版化检查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政府采购软件正版化工作,确保信息安全,营造良好的软件知识产权保护环境,维护计算机市场和软件市场秩序,现将计算机设备操作系统及软件采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属各单位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时,必须采购预装正版操作系统的产品和正版软件,但不得采购预装WIN8操作系统的产品。各单位在申报政府采购计划时,须在采购明细的技术参数中标明所需预装的操作系统型号、版本及需采购的正版通用办公软件,未标明的不予批准进行政府采购。如单位已预先采购了正版操作系统和软件不需随同硬件设备进行采购的,需在采购明细中予以注明。
  二、凡长沙市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商或中标(成交)供应商在提供计算机办公设备时必须预装正版操作系统,提供软件的产品或服务时必须提供正版软件,如不按照要求实行造成侵害他人合法权益行为的,取消中标(成交)供应商资格,并由供应商承担相关责任。
  三、办公软件、杀毒软件、操作系统属于协议供货范围,对应政府采购品目为“通用软件”,如需采购相关产品请在申报政府采购计划时正确申报。
  四、上述事项和要求在发文之日起施行,请各单位认真遵照执行。
  长沙市财政局
  2014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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