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增值税 > 增值税优惠政策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关于影视等出口服务适用增值税零税率政策的通知
发文文号: 财税[2015]118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时间: 2015-10-30
实施时间: 2015-12-1
法规类型: 增值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5089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落实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鼓励服务出口,决定对影视服务、离岸服务外包等出口服务适用增值税零税率政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境内单位和个人向境外单位提供下列应税服务,适用增值税零税率政策:
  (一)广播影视节目(作品)的制作和发行服务;
  (二)技术转让服务、软件服务、电路设计及测试服务、信息系统服务、业务流程管理服务,以及合同标的物在境外的合同能源管理服务。
  (三)离岸服务外包业务。离岸服务外包业务,包括信息技术外包服务(ITO)、技术性业务流程外包服务(BPO)、技术性知识流程外包服务(KPO),其所涉及的具体业务活动,按照《应税服务范围注释》(财税[2013]106号)相对应的业务活动执行。
  二、境内单位和个人提供适用增值税零税率的应税服务,如果属于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实行免征增值税办法。如果属于适用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的,生产企业实行免抵退税办法;外贸企业将外购的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出口的,实行免退税办法;外贸企业直接将适用增值税零税率的应税服务出口的,视同生产企业连同其出口货物统一实行免抵退税办法。实行退(免)税办法的应税服务,如果主管税务机关认定出口价格偏高的,有权按照核定的出口价格计算退(免)税;核定的出口价格低于外贸企业购进价格的,低于部分对应的进项税额不予退税,转入成本。
  三、应税服务增值税退税率,为按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3]106号)第十二条第(一)至(三)项规定适用的增值税税率。
  四、境内单位和个人按照上述规定办理出口退税时,应提供有效出口凭证和收款凭证。
  五、应税服务适用增值税零税率政策的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家税务总局商财政部另行制定。
  六、本通知自2015年12月1日起执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财税[2013]106号)第一条第(六)项、《应税服务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和免税政策的规定》(财税[2013]106号)第七条第(六)项中“发行”,以及第(九)项中“技术转让服务”、“合同能源管理服务、软件服务、电路设计及测试服务、信息系统服务、业务流程管理服务”、“广播影视节目(作品)制作服务”和“合同标的物在境内的合同能源管理服务”的规定相应停止执行。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2015年10月30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辽宁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适用增值税零 辽宁省国家税务 2013/7/16
关于发布《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退[免]税管理办法》 国家税务总局公 2014/1/1
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及适用增值税 国家税务总局宁 2019/4/1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大米 京国税发[2002] 2002/4/25
关于国际水路运输增值税零税率政策的补充通知 财税[2014]50号 2014/7/1
关于发布《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退[免]税管理办法[暂 国家税务总局公 2013/8/1
关于《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退[免]税管理办法》的补 国家税务总局公 2015/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