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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2014年版]等报表》的公告
发文文号: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16号
发文部门: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5-10-13
实施时间: 2015-10-13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浙江
阅读人次: 33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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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2015年版)等报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1号),发布了2015年版企业所得税预缴纳税申报表,并废止了2014年版企业所得税预缴纳税申报表。
  基于上述情况,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2014年版)等报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28号)等规范性文件为依据的《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2014年版)等报表〉的公告》(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10号)同时予以废止。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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