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财经相关法律法规 > 社会保障 > 养老保险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关于煤炭有色企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财社字[1999]42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发文时间: 1999-5-31
实施时间: 1999-5-31
法规类型: 养老保险
所属行业: 采掘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3534
评论人次: 1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根据国务院《研究辽宁部分有色金属和煤炭企业关闭破产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国阅[1999]33号)中关于“中央财政给予的亏损补贴应首先用于弥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缺口”的精神,现就解决煤炭、有色企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煤炭企业整体下放地方管理,有色等行业基本养老保险工作移交地方管理,是国务院为深化企业改革,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确保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而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目前,煤炭、有色的部分企业拖欠或不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致使社会保险部门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减少,难以确保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按时足额发放,少数地区已酿成群体事件,这个问题务必引起各地财政和劳动保障部门的高度重视。各地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深入调查研究,在政府领导下,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认真解决煤炭、有色等困难企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问题,确保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二、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保障、财政等部门要以煤炭、有色企业实行行业统筹时统筹项目内的支付水平为基础,按照劳动保障部、财政部《关于核定原行业统筹项目的通知》(劳部发[1998]22号)要求,认真核定煤炭、有色企业的养老保险统筹项目,坚决清理和妥善解决违反政策提前退休问题,合理确定离退休人员待遇水平。
  三、煤炭、有色企业要严格按照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按规定程序审批的缴费比例,按时足额向地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企业收回的资金要首先用于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鉴于煤炭、有色企业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已列入了企业成本,对企业出现的亏损,财政部门也核定了亏损补贴指标,因此,煤炭、有色企业如不按规定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财政、劳动保障部门可将核定的亏损补贴部分或全部直接抵扣用于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四、 煤炭企业用亏损补贴确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要采取年初定计划,按月(或季)结算、抵扣的办法处理。对亏损补贴或亏损补贴指标不足以确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企业,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要商劳动保障、煤炭部门研究制定确保企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和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的办法。
  中国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所属企业必须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对未按规定足额缴费的企业,中央财政将直接抵扣亏损补贴,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五、中央直属有色企业必须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中央财政拨付的亏损补贴应首先用于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1999年对中央财政核定了亏损补贴指标但未按规定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企业,由地方财政部门向财政部开具证明,经财政部核准后通知当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从按季拨付的亏损补贴指标中扣减,直接划给设在财政厅(局)的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由财政专户拨给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用于确保养老金发放。
  六、有亏损补贴指标的煤炭、有色企业,如发生财政直接扣款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其扣款额仍由相关企业作补贴收入处理。
  七、中央直属军工企业应按地方政府规定的缴费比例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用中央财政拨付的亏损补贴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八、每年年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劳动保障厅(局)要将煤炭、有色、军工企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情况、离退休职工的养老金发放情况以及用亏损补贴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情况等,汇总报财政部和劳动保障部。
  九、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采取有效措施扩大基本养老保险覆盖面,提高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缴率,切实加强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保证专款专用。
  十、本通知执行中的问题,由财政部会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解释。
   
                                                  一九九九年五月三十一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评论 / 法规有奖纠错 评论文责自负,不代表中国会计视野网站及其关联方的任何倾向或立场

旧评论(此处已关闭评论功能):
zhaowenruo   2010年7月14日 +25金币
发文单位:财政部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相关法规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劳动厅等部门关于福建省城镇 闽政办[1998]95 1998/6/19
深圳经济特区企业员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 深圳市人大常委 1999/1/1
大连市人民政府转发省政府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大政发[2007]77 2006/7/1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西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 赣人社发[2022] 2022/7/20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重 渝人社发[2021] 2022/1/1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财政厅关于我省灵活就 皖人社秘[2014] 2014/11/6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关于云南省第十三届人大四次会 2021/5/12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试行企业职 粤人社规[2019] 2020/1/1
关于扩大做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试点有关问题 劳社部发[2005] 2005/11/15
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 2022/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