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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6年度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文文号: 津财采[2015]84号
发文部门: 天津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 2015-10-12
实施时间: 2016-1-1
失效时间: 2016-12-31
法规类型: 政府采购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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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级预算单位、各区县财政局、市政府采购中心:
  为了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流程,促进公平竞争,提高政府采购效率和质量,现就做好2016年度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工作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
  根据《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天津市2016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津财采[2015]67号)要求,我市2016年度实施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的范围为未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台式计算机等项目,详见《2016年度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采购范围、采购方法和入围方式分类表》(见附件1)。
  二、采购方法
  (一)协议供货项目采购方法。
  协议供货项目通过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上竞价平台(以下称竞价平台)实施采购,具体分为单品牌竞价采购、自选品牌竞价采购和多品牌竞价采购3种方法。
  1.单品牌竞价采购。即采购金额在5万元以下的协议供货项目,采购人通过竞价平台点选所需产品,并发布采购信息公告。公告期满后,入围供应商可在竞价周期内,提交一个不可更改的价格。竞价周期结束后,如果符合条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项目废标,重新组织采购。
  2.自选品牌竞价采购。即采购金额在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协议供货项目,采购人通过竞价平台提交需求,自主选择不少于3个品牌,并发布采购信息公告。入围供应商可在竞价周期内,提交一个不可更改的价格,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竞价周期结束后,如果符合条件的品牌不足3个,项目废标,重新组织采购。对于符合单品牌竞价采购方法的项目,采购人也可以选择自选品牌竞价采购方法实施采购。
  3.多品牌竞价采购。即采购金额在2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协议供货项目,采购人通过竞价平台提交项目需求,并发布采购信息公告。公告期满后,所有满足需求的产品均可在竞价周期内参加竞价,产品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竞价周期结束后,如果符合条件的品牌不足3个,项目废标,重新组织采购。对于符合单品牌竞价采购和自选品牌竞价采购方法的项目,采购人也可选择多品牌竞价采购方法实施采购。
  以上采购方法的采购信息公告期为3个工作日。竞价周期是指供应商网上报价时限,为2个工作小时。竞价周期结束后,参与报价供应商的名称和项目最低报价将一并公开。
  (二)定点采购项目采购方法。
  定点采购项目采用定点自主采购方法实施采购,即采购人根据采购需求,自主择优选择入围供应商商价并实施采购。
  四、供应商入围办法
  2016年度部分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项目供应商通过登记备案方式确定入围资格,所有符合法定条件的生产厂商和代理商均可随时登记备案成为入围供应商,并参与采购活动。已经通过招标入围的供应商,仍需进行登记备案。供应商登记备案的具体要求按照《2016年度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供应商入围要求》(见附件2)执行。
  五、有关要求
  (一)采购人不得以协议供货、定点采购拆分项目的方式规避公开招标。对单品牌竞价采购和自选品牌竞价采购项目,采购人以同种方法采购同类产品,每月不超过2次。
  (二)凡属于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范围内的项目,采购人均可依法选择公开招标等其他政府采购方式实施采购。
  (三)对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公开相关政府采购信息,备案政府采购合同。
  (四)各区县财政部门可以共享市级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平台,市级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结果不能满足区县特别要求的,区县财政部门可以另行组织实施。
  (五)本通知所称采购金额为预算金额,其中“以下”不包括所列金额,“以上”包括所列金额。
  (六)本通知自2016年1月1日起执行, 2016年12月31日废止。《天津市财政局关于规范电子订单采购项目采购流程的通知》(津财采[2015]43号)、《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将资产评估服务项目纳入定点采购范围的通知》(津财采[2015]42号)、《天津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公务制服定点采购项目竞价方式的通知》(津财采[2015]34号)、《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将会计、审计服务项目纳入定点采购范围的通知》(津财采[2015]28号)、《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5-2016年度电子订单采购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津财采[2014]85号)自2016年1月1日废止。
  附件:
  1.2016年度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采购范围、采购方法和入围方式分类表
  2.2016年度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供应商入围要求
  2015年10月12日

相关附件:
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6年度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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