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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立房地产市场有关数据报送制度的通知
发文文号: 冀建房[2015]21号
发文部门: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文时间: 2015-9-24
实施时间: 2015-10-1
法规类型: 建设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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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设区市、定州市、辛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为做好房地产市场相关工作,根据领导要求,决定建立房地产市场有关数据报送制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表内容
  1、《全省房地产市场情况季度报表》。
  2、《我省北京周边地区重点县(市)房地产交易情况月报表》。重点县(市)包括崇礼县、固安县、香河县、大厂县、三河市、涿州市。
  二、报送时间
  以上两个报表均从2015年10月开始报送。《全省房地产市场情况季度报表》为季报,请于季度后10日内报送,《我省北京周边地区重点县(市)房地产交易情况月报表》为月报,请于月后5日内报送。
  三、其它
  请各设区市、定州市、辛集市确定报表联系人,并于10月8日前将联系人姓名、科(处、室)、职务、联系方式(包括邮箱)报我厅,同时请有关设区市将所辖重点县(市)报表联系人一并报我厅。
  联系人:张博鸿 李明波 0311-87902340,87805205(传真)
  电子邮箱:zbh@hebjs.gov.cn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5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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