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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河北省墙体材料产业调整导向目录》的通知
发文文号: 冀发改环资[2015]1089号
发文部门: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15-9-25
实施时间: 2015-9-25
法规类型: 行业规定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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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设区市、省直管县、扩权县(市)发展改革委(局):
  按照《河北省开展关停取缔实心粘土砖瓦窑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冀气领办[2015]36号)要求,为满足全省拆除实心粘土砖瓦窑后对新型墙材的需求,推动墙体材料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结合我省实际,我委组织制定了《河北省墙体材料产业调整导向目录》,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一、把好新建项目准入关,提升墙材产业层次。各级发展改革部门对新建和改扩建的新型墙材生产项目要严格准入标准,其产品、工艺和技术装备必须符合“河北省鼓励发展的新型墙体材料导向目录”的要求,否则不予办理项目备案手续。
  二、限期淘汰落后产品、工艺和装备。对落后产品、工艺技术和装备的墙材企业,墙材革新主管部门要督促企业限期淘汰,未按期淘汰的,可按国家和省有关调整产业结构、淘汰落后产能的规定,进行相应处理,情节严重的,可报请当地人民政府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责令停业或者关闭。
  三、加快现有企业的技术改造。对涉及限制类产品以及工艺技术和装备的墙材企业,允许在规定期限内进行转产或改造,提高工艺技术装备水平和产品档次,尽快规范达标。各级墙材革新办公室要根据产品结构优化升级的要求,按照优胜劣汰的原则,实施分类指导,规范新型墙体材料发展。
  四、大力扶持新型墙材发展。属于我省鼓励发展的新型墙材导向目录,且对当地新型墙材发展具有良好示范作用的项目,落实税收优惠政策,给予新型墙材专项基金扶持,支持企业做大做强,推动新型墙材产业健康快速发展。
  附件:
  1.河北省墙体材料产业调整导向目录(鼓励发展类)
  2.河北省墙体材料产业调整导向目录(限制类)
  3.河北省墙体材料产业调整导向目录(淘汰类)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年9月25日

相关附件:
冀发改环资〔2015〕1089号附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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