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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济南市物价局关于调整我市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的通知
发文文号: 济价费字[2010]102号
发文部门: 济南市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0-9-29
实施时间: 2010-10-10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济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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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济南市广播电视信息网络中心:
  为推进我市有线数字电视整体转换工作顺利开展,根据省物价局、省广播电影电视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广电总局关于加强有线电视收费管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鲁价费发[2010]81号)的规定,经依法听证并报请市政府同意,现将我市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标准通知如下:
  一、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
  1、居民用户:主终端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标准为每月25元。同户同址的第一台电视接收终端为主终端,可申请安装副终端。第一副终端收视维护费为每月5元,第二副终端收视维护费为每月10元。第三副终端视为主终端,执行主终端收视维护费标准,第四、第五副终端分别执行第一、第二副终端收视维护费标准,如此类推。
  2、非居民用户,包括宾馆、酒店、办公场所、娱乐场所、商场、医院、学校等用户基本收视维护费标准按不高于居民用户主终端收费标准,由市广播电视网络机构确定。
  3、有线电视用户主终端所使用的机顶盒和IC卡由市广播电视网络机构统一配置,不另行收费。副终端所使用的机顶盒及IC卡由用户自行购买。用户因损坏、丢失而申请补领数字电视机顶盒IC卡的,市广播电视网络机构可按每卡不超过40元的标准向用户收取IC卡工本费,并报市物价局备案。
  4、根据国家和省的规定,对民政部门认定的农村五保户、城乡低保家庭,市总工会认定的特困职工家庭以及市残联认定的残疾人家庭(家庭成员中有2人以上是残疾人且1人是盲人或者聋人的残疾人家庭)等低收入用户,凭相关证明减半收取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以上用户安装副终端的,不再享受以上优惠政策。
  5、数字电视转换期间,尚未完成整体转换区域的模拟电视用户,收视维护费仍执行每户每月13元。在整体转换过渡期内,对暂时不愿收看数字电视的原用户,市广播电视网络机构提供8套模拟电视节目供用户免费收看。
  6、市广播电视网络机构为用户提供基本服务以外的付费电视节目等增值业务服务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由市广播电视网络机构自行确定收费标准并报市物价局备案。
  7、以上数字电视收视维护费执行范围为济南市广播电视信息网络中心服务的有线电视用户。其他广播电视网络机构已按高清双向方式整体转换的,对其有线数字电视用户收取的基本收视维护费可参照以上标准执行,并报市物价局备案。
  二、市广播电视网络机构要加强有线数字电视的服务管理,进一步完善系统功能,提高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对数字电视基本服务内容及付费项目应明确界定,并向社会告知。
  三、市广播电视网络机构要严格执行有线数字电视收费政策,通过不同形式向社会公示收费项目、标准、减免政策及具体服务内容等,自觉接受价格主管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本通知从2010年10月10日起执行。市物价局《关于济南市广播电视局付费数字电视及数据广播节目收费问题的通知》(济价费字[2005]190号)同时废止。
  二○一○年九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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