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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济南市物价局关于加强农产品市场监管维护正常市场秩序的通知
发文文号: 济价检字[2010]64号
发文部门: 济南市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0-6-18
实施时间: 2010-6-18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济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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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县(市)、区物价局:
  最近一个时期,由于个别地方的少数经营者利用部分农产品生产和价格波动之机,违法谋取个人利益,无端捏造和散布虚假的涨价信息,囤积居奇、哄抬价格、牟取暴利;部分不了解实情的媒体报道炒作,助推价格上涨,严重扰乱了正常的农产品市场秩序。我市的少数农产品也出现了价格波动,影响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正常生活。根据国务院部署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加强农产品市场监管维护市场秩序的紧急通知》(发改价检[2010]1137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产品市场监管维护正常市场秩序的通知》(鲁政办发明[2010]71号)精神,现就加强我市农产品市场监管、维护正常市场秩序等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对农产品市场的监管,切实维护正常市场秩序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正常生活
  我国是农业大国,农业人口重多,农产品与工农业生产和居民生活息息相关,保持农产品正常的生产流通和价格秩序,事关农业生产稳定发展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从前段时间检查和监测的情况看,由于部分农产品具有产地集中、季节性强、易保存、市场信息不对称等特点,极易被少数不法经营者利用,囤积居奇、哄抬价格,出现局部市场供求失衡和价格异常波动,扭曲农产品市场供求信号,影响农业生产,损害农业生产者、消费者和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影响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目前我市绿豆价格居高不下就具有一定代表性。因此,各县(市)区物价局,特别是辖区有大(综合)型农产品市场的县(市)区,一定要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把加强农产品价格监管作为当前管理通胀预期、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工作和近期的主要工作抓好、抓实,认真组织落实各项政策措施,严厉打击各类炒作行为,坚持维护正常市场秩序。
  二、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各项政策措施,保障农产品市场健康有序运行
  要高度重视农产品市场供应和价格稳定工作,认真落实市政府确保“米袋子”、“菜篮子”价格平稳运行的各项要求。要密切关注农产品价格动态,加强农产品市场的监督检查,加强监测分析预警,启动重点农产品价格日监测报告制度,发现异常情况迅速向当地政府和上级物价部门报告,并查明情况,及时采取相关措施,确保市场供应价格基本稳定。当主要农产品价格出现显著上涨或者有可能显著上涨时,要及时上报,必要时,建议政府依法采取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确保我市农产品市场健康有序运行。
  三、组织精干力量,集中开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炒作农产品违价行为
  要切实加强对辖区内农产品收购、流通等环节市场交易价格行为的监管。要立即组织开展农产品市场交易和价格专项检查,重点查处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的行为;查处市场旺销情况下多进少售、只进不售或者囤积拒售,加剧市场供应紧张的囤积居奇行为;查处生产成本和经营成本没有明显变化情况下大幅度提高销售价格,牟取暴利的行为;查处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的行为;查处价格垄行为。对价格违法行为,要查出一件处理一件,从重从快,严厉打击。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社会影响大的违价案件,要依据《价格法》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没收全部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00万元以下罚款。对屡查屡犯的,要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对严重扰乱市场价格秩序、构成犯罪的,要建议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正确引导舆论,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要加强与当地媒体的沟通,充分发挥媒体和群众的社会监督作用,加强正面引导,广泛宣传政府在严厉打击价格违法行为,维护正常农产品市场价格秩序,保障农产品生产者、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方面所采取的政策措施,正确引导市场预期,力促诚信经营和理性消费。要向媒体提供全面、客观、准确的主要农产品生产供应和消费价格情况,确保报道准确。要安排专人值守“12358”价格举报电话,确保价格举报和投诉电话畅通,认真受理群众举报。要善于从媒体报道和群众举报中发现案件线索,及时查处相关案件。举报案件一经查实,要立即严肃处理。
  五、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系、沟通,形成农产品市场监管合力
  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农产品市场供应的价格稳定工作。要与工商、公安、农业等相关部门加强联系和沟通,做到信息共享。物价部门重点负责规范农产品价格监管,查处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牟取暴利等违法违规行为。全市物价部门也要加强联系、沟通和协调配合,齐抓共管,形成整体合力。各局要成立领导小组,“一把手”要亲自抓。要组建应急处置队伍,制定目标明确、措施有力、责任落实、操作性强的市场专项整治措施,尽快组织力量对当地一些短期内价格上涨幅度较大的品种,以主要经营者和今年新入市规模较大的经营者为重点检查对象,对收购、流通等各个环节的市场交易价格行为进入深入检查。要严格执法,公开曝光一批扰乱市场秩序的典型案例,专项整治工作争取在6月底前结束。各局发现的典型案例及有关工作情况请于7月5日前,报送市价格监督检查局综合科。
  二○一○年六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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