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财经相关法律法规 > 价格管理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济南市物价局关于明确部分下放管理权限收费项目管理政策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济南市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5-8-13
实施时间: 2015-9-1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济南
阅读人次: 3631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县(市)区物价局,各相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物价局《关于做好下放管理权限收费项目政策衔接工作的通知》(鲁价费发〔2015〕49号)要求,经研究,现就部分山东省下放管理权限收费项目的管理政策通知如下:
  一、我市辖区内公办高中学费和住宿费、公办学前教育收费、城市道路机动车停车收费、济南火车站广场停车费、济南国际机场停车费、新装有线电视一次性建设费、有线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处置费执行现行收费政策和标准(详见附表)。
  二、殡葬及延伸服务收费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殡仪馆有关殡葬收费的通知》(济价费字〔2014〕90号)执行。
  三、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费上限3640元/人.期,下浮不限。
  四、上述标准为现行收费标准,如需调整时,价格主管部门将根据相关规定按照规定程序适时予以调整。
  五、本通知自2015年9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三年。凡与本通知内容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附:下放管理权限收费项目及现行收费标准(附件下放管理权限收费项目及现行收费标准)
  济南市物价局
  2015年8月13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关于印发省[区、市]通信管理局会同同级价格主管部门管理 计价格[2002]13 2002/8/6
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林业局转发财政部国家发 粤财综[2003]16 2003/9/26
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物价局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北省 冀财综[2003]60 2003/9/15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同意变更普通高中毕业会考收费项目的复 鲁财综[2005]10 2005/1/1
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 津发改价费[201 2012/7/24
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司法厅关于开展我省司法鉴定收费项目 粤价函[2010]41 2010/5/21
转发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关于发布土地管理系统部分收费 1992/12/1
大连市财政局大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辽宁省财政厅物 大财非[2007]68 2007/12/3
云南省物价局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公布主要涉农价格和收费项 云价收费[2011] 2011/4/19
广东省物价局关于佛山沙堤机场国内非航空性业务其他收费 粤价[2012]133号 2012/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