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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湖南省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文文号: 湘政办发[2015]83号
发文部门: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15-9-29
实施时间: 2015-9-29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湖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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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2015年湖南省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工作要点》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9月29日
  2015年湖南省推动长江经济带
  发展工作要点
  为抢抓国家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机遇,推动我省长江经济带发展开好局、起好步,提出2015年湖南省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工作要点。
  一、加快综合立体交通走廊建设
  (一)编制完成《湖南省长江经济带综合立体交通走廊规划》,加快交通基础设施的互联互通,统筹水路、铁路、公路、民航和管道建设,加强各种运输方式的衔接,加快打通区域交通“断头路”,改善域内交通“微循环”,不断提升综合交通运输能力,着力构建综合立体交通网络,增强我省对长江经济带建设的支撑能力。(省发改委、省交通运输厅牵头)
  (二)提升水路运输能力。积极协助推进长江航道荆江河段治理的模型试验研究工作,力争6米水深航道延伸至城陵矶。建成湘江长沙枢纽和湘江二级航道一期工程等重大项目,加快湘江土谷塘枢纽、沅水浦市至常德航道等项目实施,新开工建设湘江二级航道二期工程、洞庭湖区澧县(安乡)至茅草街航道工程、藕池东支-华容河航道建设一期工程等项目。加快推进岳阳港、长沙港等主要港口建设,提升港口功能,整合港口资源,完善集疏运体系,进一步深化城陵矶港与上港集团合作。大力推进船型标准化工作,积极推广江海直达船型。(省交通运输厅牵头)
  (三)推进铁路通道建设。加快石长复线、娄邵扩能、蒙华、怀邵衡、黔张常等铁路建设,争取石长、娄邵两个项目建成通车。新开工建设渝怀复线、霞凝货场扩建等项目。推进张吉怀、洛湛线益娄、邵永扩能等项目前期工作。扎实启动渝长厦、常岳九、西安至长沙、兴永郴赣、安张衡等项目的基础研究,争取纳入国家铁路“十三五”规划。(省发改委牵头)
  (四)完善公路运输网络。加快推进在建高速公路项目建设,力争常安、安邵、益阳绕城等项目建成通车,新增通车里程200公里以上。新开工建设长益扩容、龙塘至琅塘等高速公路项目,推进沪昆醴陵至娄底扩容、靖州至黎平、官庄至安化、白仓至新宁、怀化至芷江、城陵矶高速等项目前期工作。加快普通公路建设,推进国省干线公路等级提升,启动环洞庭湖公路建设,实现所有具备条件的建制村通水泥沥青公路。(省交通运输厅牵头)
  (五)推进民航机场发展。加快长沙机场飞行区东扩工程和张家界、常德、怀化机场改扩建工程建设。新开工建设邵阳武冈机场。推进新建岳阳、湘西、郴州、娄底机场和迁建永州机场前期工作。加快完善航线网络,提高航班密度,积极开辟新的国际航线。启动通用航空机场建设。(省发改委、省机场管理集团牵头)
  二、促进产业集群发展
  (一)编制完成《湖南省长江经济带产业集群发展规划》、《湖南省创新驱动发展规划》,进一步增强创新驱动产业转型升级,大力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产业集群。(省发改委、省科技厅、省经信委牵头)
  (二)加大承接产业转移力度,建立产业转移指导目录和负面清单,积极承接产业落户。大力推进临港、临江开发,引导石油化工、电力能源、装备制造等产业沿江布局。促进产业布局与生态环境相协调,切实避免虚假项目和污染转移。坚决淘汰落后产能、污染产能。大力发展环保产业。(省发改委、省经信委、省环保厅、省商务厅牵头)
  (三)提升园区功能,加强园区基础设施和产业配套能力建设,大力推进“135”工程。创新园区管理和建设模式,加大简政放权力度,积极发展“飞地”园区。加快推进湘南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加大城陵矶新港区建设力度,积极申报国家级高新区和长江经济带转型升级示范开发区。(省发改委、省经信委、省商务厅牵头)
  (四)做大做强优势产业,着力提升智能装备、工程机械、轨道交通制造的技术创新、系统集成、产业配套能力。加快启动炼化一体化工程。(省经信委、省发改委牵头)
  (五)加快绿色能源建设。推进华电常德、平江电厂,大唐攸县电厂,神华永州、华容电厂等大型清洁火电项目建设,对现役燃煤火电机组进行节能减排升级改造。加快甘肃-湖南直流特高压项目建设。加快五强溪水电站扩机工程和平江、安化抽水蓄能项目前期工作。积极推动光伏发电等新能源项目建设。大力推进“气化湖南”工程,推动中石油西气东输三线中段和中石化新疆煤制气外输管道尽快开工建设,积极实施天然气输气管道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加快中标页岩气区块勘探开发。继续做好桃花江核电站前期工作,争取国家尽快启动,优先建设。继续大力推进农村电网改造工程。(省发改委、省环保厅、省能源局牵头)
  三、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
  (一)编制完成《湖南省新型城镇化规划(2015-2020年)》,优化城镇布局形态,增强城镇承载能力。加快实施《长江中游城市群规划》,出台省内实施方案,指导全面融入长江中游城市群发展。(省发改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
  (二)稳步推进户籍改革,实施差别化落户政策,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主要城市研究出台户籍改革措施。(有关市州人民政府牵头)
  (三)提升城市公共服务能力。完善城市交通体系,长沙市加快推进轨道交通建设和磁浮工程建设,其他城市加快发展公共交通。中心城市和主要城镇加强保障房、供水、电力、信息、燃气等公用设施建设,推进教育、医疗、文体、金融、商贸、养老等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有关市州人民政府牵头)
  (四)推动城乡统筹发展。加快城乡一体化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城乡交通、电力、供水、通信等设施的有效对接。推动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促进教育、医疗、文体、卫生等基本公共资源在城乡的均衡配置。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把推进新型城镇化与新农村建设结合起来,提升乡镇村庄规划管理水平,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加快发展一批中心村、特色村、示范村,建设农民幸福生活的美好家园。(有关市州人民政府牵头)
  (五)落实国家新城镇新能源新生活行动计划,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组织编制湖南省新城镇新能源新生活行动计划,有序推进分布式能源、智能电网、绿色建筑和新能源汽车发展。(省发改委牵头)
  四、创新体制机制和加快全面开放
  (一)加快推进长江经济带和省内一体化市场体系建设,抓紧清理和消除阻碍要素合理流动的地方性规定和做法,打破区域性市场壁垒。(省商务厅、省工商局和各有关市州人民政府牵头)
  (二)建立长江经济带区域互动协商合作机制,共同研究解决区域合作中的重大事项。(省商务厅、省发改委牵头)
  (三)编制完成《湖南省对外开放发展规划》,依托长江经济带,加强与“一带一路”战略的衔接互动,打造全方位开放发展新格局。(省商务厅、省发改委牵头)
  (四)加快开放发展平台建设。推进自由贸易区的研究论证和申报建设。着力推动湘江新区发展,出台湘江新区发展规划。推进长沙、岳阳、湘潭、衡阳等综合保税区、保税物流中心和重点口岸的建设,推动保税经济、口岸经济的发展。推动设立湖南航运交易所。加快建设湘粤(港澳)、湘赣边区域等开放合作试验区和岳阳城陵矶新港区、长沙临空经济示范区建设。(省商务厅、省发改委、省机场管理集团牵头)
  (五)加快构建大通关体制。推进与沿海沿江口岸的信息互换、监管互认和执法互助,加快电子口岸建设,实现长江经济带海关区域通关一体化,加快“单一窗口”建设,实行“联合查验、一次放行”的通关新模式,全面推进“一站式作业”,构建长江大通关体制。(省商务厅、长沙海关、省机场管理集团牵头)
  (六)加强国际物流通道的培育。充分发挥城陵矶启运港退税政策优势,培育“五定班轮”,大力发展江海联运,借港出海,融入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提升“湘欧快线”运输能力,增强我省对中亚、欧洲等地区的物流联系,融入丝绸之路经济带。充分利用新开辟的国际民航航线,吸引高附加值的商品采用民航运输。(省发改委、省商务厅、省机场管理集团牵头)
  五、推进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治理
  (一)编制完成《湖南省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强化国土空间合理开发与保护,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打造“一湖三山四水”生态安全战略格局。(省发改委、省环保厅牵头)
  (二)推进“一湖四水”治理。加快实施湘江污染防治“一号工程”,加强全省主要流域水质监测。加强污染源头防控,加快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强化运营管理工作。(省环保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
  (三)加快推动以松滋口建闸为主要内容的四口水系综合整治工程项目前期工作,加强洞庭湖区堤防建设与重要蓄滞洪区安全建设,推进河湖连通工程与河湖疏浚建设。(省水利厅牵头)
  (四)加强岸线资源保护,研究出台《湖南省岸线管理办法》,统筹规划使用长江、湘江岸线资源,严格岸线后方土地的使用和管理。(省发改委、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牵头)
  (五)推进生态治理与修复。加强水土保持,推进石漠化、水土流失、干旱走廊治理。加强植树造林、封山育林,推进生态林、公益林、防护林、涵养林建设,维护生态屏障。加大湿地保护,提高湿地保护率。强化大气污染治理,提升大气污染防治能力。(省水利厅、省林业厅、省环保厅牵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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