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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债券融资工作的意见
发文文号: 赣府厅发[2015]40号
发文部门: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15-7-10
实施时间: 2015-7-10
法规类型: 债券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西
阅读人次: 12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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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区)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全省金融业改革发展的意见》(赣府发[2014]7号)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14]47号)精神,推动省内企业利用债券市场,不断拓宽直接融资渠道,增强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能力,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经省政府同意,现就做好我省债券融资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市场化的改革取向,积极构建企业主导、政府推动、机构参与、市场化运作的良性机制,不断扩大全省债券融资规模,显著提升直接融资比重,促进产业转型升级。争取到“十三五”中期,全省年度债券融资规模突破2500亿元,直接融资占社会融资比重接近或达到全国平均水平。债券市场功能充分发挥,主要债券品种发行实现全覆盖,企业法人治理水平明显提升,中介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对“三农”、中小微企业的服务和支持能力明显增强。
  二、主要任务和工作重点
  (一)培育壮大债券融资主体。
  1.推动行业龙头企业扩大债券发行规模。重点支持省内有色金属、稀土、农业、旅游、生物医药、环保、新能源等优势产业中的龙头企业发行债券,支持龙头企业利用股票市场、银行间债券市场、企业债等市场进行融资,优化企业融资结构,促进企业加快发展。
  2.发挥上市公司带动作用。鼓励和支持全省上市公司、“新三板”挂牌公司及拟上市企业充分利用资本市场的融资功能,通过发行可转换债、公司债、私募债等各类债券募集资金,扩大股票市场融资规模。
  3.推动政府投融资平台转型发展。引导政府投融资平台更新经营理念和管理方式,进一步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剥离政府性融资职能,加快向业务市场化和经营实体化方向转型,提升可持续发展水平。
  4.发挥我省股权交易市场融资功能。鼓励各类发债主体及后备企业到江西联合股权交易中心挂牌融资。支持江西联合股权交易中心积极创新融资工作,通过发行区域性债券、中小微企业私募债、私募投资基金及其他权益类投资产品等多种方式服务中小企业发展。积极发挥省产权交易所股权托管质押的融资功能。
  (二)建立全省债券融资重点企业储备库。省政府金融办、省发改委、人行南昌中心支行、江西证监局按职责分工牵头负责,各行业主管部门积极配合,对省内企业情况全面摸底,参照现行企业债券发行主体条件,分类筛选出一批基本符合债券融资条件的重点及后备企业,建立全省债券融资重点企业储备库,对入库企业动态管理、持续更新、重点辅导和支持。省发改委、人行南昌中心支行、江西证监局分别建立企业债类、银行间市场类和公司债类企业储备库;省政府金融办负责统一汇总,筛选全省债券融资重点推进项目,建立全省债券融资重点企业储备库,组织有关部门和企业研究我省债务融资工具发展工作。全省债券融资重点企业储备库要定期更新和发布,实现资源共享。
  (三)做好重点债券融资企业的对接服务。加强对纳入全省债券融资重点企业储备库企业的跟踪服务和分类指导,会同中介机构帮助企业科学设计发债品种,提高发行效率。充分发挥市场主体作用,鼓励和支持市场知名度高、信誉度好、经验丰富的中介机构对入库企业和项目进行“一对一”的跟踪服务,帮助企业做好债券发行工作。
  (四)提升中介机构综合服务水平。积极探索多元化信用增进方式,支持省内政策性融资担保公司为省内企业债券融资提供信用增进服务。引导承销机构加大债券承销工作力度,建立有效的债务融资工具承销业务激励约束机制,创新金融服务方式,提高服务水平,扩大承销规模。鼓励省内法人金融机构参与我省企业债券融资承销和分销,拓展金融市场业务。加大对省内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的培育,创新债券承销机构、债券增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机构与我省企业之间的沟通、交流机制,不断提升各机构为企业债券融资的综合服务水平。
  (五)加强企业债券融资宣传培训工作。省政府金融办、省发改委、人行南昌中心支行、江西证监局要积极开展全方位、多渠道的企业债券融资政策宣讲、实务培训和媒体宣传,通过组织业务知识培训、经验交流研讨、机构企业对接会、产品推介会等方式,进一步加大对各类债券融资工具的宣传推介力度,帮助企业转变融资观念,提高企业对债券融资工具的认识和操作水平。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全省范围的重点企业培训和相关对接会,对政府金融工作部门领导干部和重点企业经营管理者进行专题培训,宣传推广债券融资工具。
  (六)加大政策引导和扶持力度。要抓紧研究配套措施,切实降低企业债券融资成本,提高债券发行效率。省政府金融办要把债券发行工作纳入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考核奖励体系,加大对金融机构支持企业债券融资工作的考核分值比重。财政部门要研究制定适合本地区的奖励办法,调动债券发行企业和中介机构的积极性。发改、国资、司法行政、税务、环保、海关、工商、国土资源、质监等部门要加强政策指导,对企业债券融资项目提供“绿色通道”,着力营造良好的政务环境。
  三、组织保障机制
  (七)建立联动机制。加强债券融资工作的领导,建立由省政府金融办牵头、省发改委、人行南昌中心支行、江西证监局、省财政厅、省国资委、省工信委、省司法厅等部门组成的省债券融资工作推进小组。省债券融资工作推进小组负责研究全省推进债券融资工作的相关政策、措施,推动各类债券发行,及时发现和依法处置债券发行的风险,协调解决债券融资工作的重大问题,建立完善促进债券融资发展的长效机制。省债券融资工作推进小组办公室设在省政府金融办。省政府金融办要积极组织有关部门加强债务融资方面的宣传培训,建立重点培育企业储备库,动态分析债务融资市场情况,完成省债券融资工作推进小组议定的有关事项。
  (八)形成工作合力。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工作职责,明确分工。省政府金融办负责全省债券融资的综合协调工作;省发改委负责企业债、项目收益债等发行工作的宣传、指导、推介,企业债券发行材料的预审及与国家发展改革委的沟通协调等工作;人行南昌中心支行负责中票、短融、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等银行间债务融资工具的宣传、指导、推介,以及与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沟通协调等工作;江西证监局负责公司债等股票市场债券的宣传、指导、推介,以及与沪深交易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等机构的沟通协调等工作;财政部门负责做好地方政府债券的组织发行工作;国资、工信、科技等部门积极推动和指导所属企业的发债工作,协调所属融资性担保机构的增信评级,以及对发债中小企业的担保和再担保的协调工作。
  (九)建立征信体系。各有关部门积极开展债券发行后备企业信用信息整合工作,归集发债企业信用信息至全省公共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形成信用档案,共同推动全省债券发行企业信用信息资源交换共享;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以债券发行企业信息披露为中心的债券发行风险跟踪评级体系,及时督促债券发行主体披露信息,建立完善风险评估、报告、预警和处置体系,营造良好债券发行市场环境。
  (十)加强督办落实。省债券融资工作推进小组各成员单位要结合职责分工,研究制定支持债券融资工作的扶持政策和实施细则,认真制订具体工作计划,明确工作目标和进度安排,抓紧推进各项工作,并定期将工作进展报送省政府金融办汇总后专题报告省政府。省政府将适时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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