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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通知
发文文号: 赣府发[2015]38号
发文部门: 江西省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15-7-29
实施时间: 2015-7-29
法规类型: 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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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区)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关于清理国务院部门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通知》(国发[2014]16号)和《国务院关于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27号)要求,经研究论证,省政府决定,在前期大幅减少部门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基础上,再取消9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将19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调整为政府内部管理事项,16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调整为行政确认、备案等其他权种事项。今后不再保留“非行政许可审批”这一审批类别。
  全省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落实工作,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调整为政府内部管理的事项,不得面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实施审批,并明确政府内部管理的权限、范围、条件、程序、时限等,严格限制自由裁量权,提高审批效率;调整为行政确认、备案等其他权种及政府内部管理的事项,要按规定编制责任清单,明确责任事项和追责情形,做到权责一致。要进一步深化行政体制改革,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不断提高政府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
  附件:
  1.省政府决定取消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目录
  2.省政府决定调整为政府内部管理的事项目录
  3.省政府决定调整为行政确认、备案等其他权种的事项目录

相关附件:
附件1省政府决定取消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目录.doc    
附件2省政府决定调整为政府内部管理的事项目录.doc    
附件3省政府决定调整为行政确认、备案等其他权种的事项目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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