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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省级政府定价的涉企经营服务收费目录清单进出口环节涉企经营服务收费目录清单和涉企行政审批前置服务收费目录清单的通知
发文文号: 黑价经[2015]159号
发文部门: 黑龙江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5-7-17
实施时间: 2015-8-1
法规类型: 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黑龙江
阅读人次: 2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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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地)、县(市)物价监督管理局,省垦区、森工物价局:
  为进一步规范涉企经营服务收费行为,提高涉企收费透明度,保护企业合法权益,按照中共黑龙江省委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全省发展环境的意见》、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加快建立涉企经营服务收费目录清单等三项目录清单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15〕783号)要求,依据《黑龙江省定价目录》,现将我省省级政府定价的涉企经营服务收费目录清单、进出口环节涉企经营服务收费目录清单和涉企行政审批前置服务收费目录清单予以公布。对列入目录清单的涉企收费项目,收费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标准收费,严禁擅自扩大范围、提高标准收费。对放开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涉企经营服务收费项目,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指定服务、强制服务并收费。对违反规定的,价格主管部门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严肃查处。
  本通知自2015年8月1日起执行。
  附件:1.黑龙江省省级政府定价的涉企经营服务收费目录清单
  2.黑龙江省进出口环节省级政府定价的涉企经营服务收费目录清单
  3.黑龙江省省级政府定价的涉企行政审批前置服务收费目录清单
  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
  2015年7月17日
相关附件:
附件1:黑龙江省省级政府定价的涉企经营服务收费目录清单.doc    
附件2:黑龙江省进出口环节省级政府定价的涉企经营服务收费目录清单.doc    
附件3:黑龙江省级政府定价的涉企行政审批前置服务收费目录清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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