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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应急产业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文文号: 青政办[2015]152号
发文部门: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15-8-13
实施时间: 2015-8-13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青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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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应急产业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4]63号)精神,进一步加快我省应急产业发展,提高公共安全基础水平,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结合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思路和发展目标
  (一)总体要求。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优化产业结构为主线,以加快形成规范有序的应急产业市场、全面提升我省应急处置处理能力为重点,立足我省,着眼全国,紧紧围绕我省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特点,紧盯国内外应急产业发展新方向,加大对现有应急产品生产企业的扶持力度,积极主动招商引资,延伸产业链条、扩大产业规模,大力推进应急产业信息平台建设,推动体制机制创新,营造良好发展环境,促进我省应急产业健康快速发展。
  (二)总体思路。把应急产业作为今后一个时期我省新兴产业加以重点培育,在选准突破口的基础上,采取以点带面的方式,以公共安全需求为纽带,以各类企业或组织为载体,以经济利益为驱动,以政府配置为主导,将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的诸多环节联结成为完整的产业系统,实现应急处置装备生产、工程建设、技术研发、服务支持等活动的专业化、规模化与一体化。
  (三)发展目标。通过环境创造、合理布局、政策推动、强化支持,积极培育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应急产品生产企业。力争通过5年时间,在发展壮大现有应急企业的基础上,发展一批特色鲜明的应急小微企业,初步形成涵盖面广、产品多样、竞争力强的应急产业体系,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形成有利于应急产业发展的创新机制,为防范和处置突发事件提供有力支撑,并成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动力。
  二、发展原则
  ---结合实际,突出特色。围绕生态立省战略,结合青海应急产业发展现状和气象灾害、地质灾害等地域性自然灾害特点,发展适合我省应对突发事件的特色应急产业,因地制宜、应需发展。
  ---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完善政府引导和政策激励机制,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营造良好发展环境,鼓励、引导、支持市场主体发展应急产业。
  ---创新驱动,需求牵引。着力推进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掌握共性技术,突破关键核心技术,促进科技成果产品化、产业化;大力培育市场需求,加大应急产品在重点领域的推广应用,有效拉动应急产业发展。
  ---统筹推进,协同发展。健全应急产业发展机制,加快形成适应公共安全需要的应急产品体系,推行应急救援、综合应急服务等市场化新型应急服务业态,不断提高应急产业对应对突发事件的综合保障能力。
  ---服务社会,服务经济。把社会效益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引导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研发应急产品,储备生产能力,完善应急服务,实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相统一。
  三、主要任务
  重点围绕监测预警、预防防护、处置救援、应急服务等,加快发展我省应急产业。
  (一)丰富应急产品,夯实应急产业发展基础。重点发展医疗卫生、消防、工程抢险救援装备、食品药品检测、通信设施以及预警设备等应急产品,形成涵盖监测预警、预防防护、处置救援、应急服务等全方位的应急产业体系。支持生物医药企业进一步扩大应急药品和医疗器械品种的研发与生产,参与医药应急物流储备等;支持装备制造企业加大技术研发,发展壮大工程抢险救援装备、特种应急装备的生产规模;支持光伏企业延伸产业链,发展太阳能应急灯、太阳能手电等应急光源、电源;支持纺织企业发展棉被、帐篷等应急生活救济品;支持新材料企业生产以镁基合金等新材料为主的防火、救急应急产品;支持相关企业生产气象、地质、旱涝等自然灾害以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矿山安全等安全灾害监测预警产品,生产农产品质量安全、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生活用水安全等应急检测装备,生产流行病监测、诊断试剂和装备等监测预警产品;引导企业开发家庭应急医疗包、应急救援人员防护、矿山和危险化学品安全避险、特殊工种保护、家用应急防护等产品。
  (二)加快基地建设,促进应急产业集聚发展。根据灾情灾种的区域分布特征和应急需求强度,结合全省工业经济结构调整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需要,按照“合理布局、保证急需”的原则,以现有产业园区、现代物流基地为依托,以东部城市群、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为发展主阵地,以国家增量投入整合存量资源拉动关联产业为基点,布局建设应急产业基地,重点建设以生物科技产业园区为主的医药应急产业基地、青海装备制造工业园区为主的应急救援设备制造基地、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为主的镁基合金等轻便型新材料应急设备基地;在海东工业园区布局建设应急产业园,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引进省外知名企业研发生产应急救援处置、应急服务类产品;在有条件的地区建设应急产业集中区,推动应急产业集聚发展,充分发挥应急产业集中区的辐射带动作用。
  (三)优化产业结构,推进生产服务并重发展。坚持需求牵引,采用目录、清单等形式明确应急产品和服务发展方向,引导社会资源投向先进、适用、安全、可靠的应急产品和服务。适应突发事件应对需要,推进应急产品标准化、模块化、系列化、特色化发展,引导企业提供一体化综合解决方案。加快发展应急服务业,鼓励支持企业、个人成立与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应急服务机构,以多种形式提供应急培训、咨询、技术等服务,推动应急服务专业化、市场化和规模化。健全应急产品实物储备、社会储备和生产能力储备管理制度,建设应急产品和生产能力储备综合信息平台,带动应急产品应用。加强应急仓储、中转、配送设施建设,提高应急产品物流效率。坚持规划引领,建设一批区域性应急物资储备设施。推动应急服务业与现代保险服务业相结合,将保险纳入灾害事故防范救助体系。
  (四)研发技术装备,提升应急产业发展水平。拓宽资金渠道,加大支持力度,推动应急产业领域科研平台体系建设,提升应急产业技术装备水平。结合“123”科技支撑工程,支持企业开展技术消化吸收再创新、产学研相结合的联合创新及自主创新;推动企业进行气象灾害、地质灾害以及火灾等预防防护关键技术创新、产品创新;鼓励企业研发市场需求大、附加值高的应急新产品;引导企业推进组织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提高企业竞争活力和盈利能力,提高产品应急市场占有率。
  (五)加强宣传推广,促进应急产业健康发展。加强全民安全生产和风险防控意识宣传教育,大力普及防灾减灾知识,推动消费观念转变,提升单位、家庭、个人在逃生、避险、防护、自救互救等方面对应急产品和服务的消费需求。完善矿山、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场所、高层建筑、学校、公共场所、应急避难场所、交通基础设施等应急设施设备配置和各类应急救援基地及队伍的装备配备标准,推动应急设施设备装备与建设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六)加快平台建设,推动应急产业和信息化融合发展。积极争取国家支持,大力推进智慧城市建设,整合西宁市、海东市、海西州政府所在地及重点城镇信息监管资源,完善统一的政府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建立全省应急产品与服务的生产能力及储备能力动态信息数据库,实现应急产品与服务的信息化管理,为应急产业发展提供信息引导。鼓励和支持应急产品生产企业、应急物资储备企业、社会机构参与建设应急公共信息服务平台,提高应急信息响应能力和信息共享水平。加大对应急企业信息化建设支持力度,引导企业加快运用云计算、互联网+、大数据等信息技术,提高企业和产业信息化发展水平。
  (七)强化规划引导,营造应急产业发展良好环境。合理规划应急产业发展定位、产业体系、产业结构、产业链条、空间布局等,将应急产业发展纳入全省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建立政府引导、企业为主、金融机构贷款和社会资金积极参与的投融资模式,促进应急产业发展。加强市场监管,维护应急产业市场秩序,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应急产业市场体系。通过举办高层次应急产业展览、展示及贸易投资等活动,推广应急产品和服务,拉动应急产业快速发展。
  四、政策措施
  (一)加大财税支持力度。积极争取中央财政资金对我省应急产业发展的支持。省发展改革、经信、财政、商务、科技等部门结合各自职能,加大对应急产业发展的投入和资金支持力度,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杠杆作用,通过市场机制带动社会和金融资本加大应急领域的投入。对通过高新技术产品认定的应急企业,给予政策及税收方面的优惠。将应急小微企业纳入《青海支持小型和微型企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青政〔2012]16号)的等优惠政策覆盖范围。
  (二)加大融资支持力度。鼓励各类企业及社会资本投资应急产业。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积极拓宽抵质押品范围,加大对技术先进、优势明显、带动和支撑作用强的应急产业信贷支持力度;引导融资性担保机构在风险可控的条件下,为应急企业提供融资担保服务;支持、鼓励符合条件的应急企业通过新三板、创业板、中小板等多层次资本市场挂牌融资;鼓励应急企业利用直接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企业债券和私募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多种方式筹集资金,拓宽融资渠道;推动应急企业利用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进行质押贷款及股权融资。
  (三)加大人才培养引进力度。支持省内高校根据应急产业人才需求调整相应专业学科设置,加强应急产业相关专业多层次人才培养。推进应急产业职业技术教育发展,建立政府部门、高校与企业联合培养人才机制,实施应急产业人才培养和引进计划,制定吸引和留住中高级专业人才的政策措施。加快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在全省重点地区建立应急救援训练基地,加大应急救援人员培养力度,建立体系完备、功能完善的救援队伍。
  (四)优化产业发展环境。建立应急产业运行监测分析指标体系和统计制度。加强应急产品质量监管,依法查处生产和经销假冒伪劣应急产品的违法行为。依托现有国家和社会检测资源,提升应急产品检测能力。完善事关人身生命安全的应急产品认证制度。鼓励发展应急产业协会等社团组织,加强行业自律和信用评价。对应急产业发展重大项目建设用地,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前提下,优先保障用地计划指标。
  (五)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根据国家政策调整,放开应急产业领域市场准入,营造公平竞争环境,鼓励社会资本以多种方式发展应急产业。减少应急产业前置审批和资质认定项目,加大市场监管力度,建立健全有利于公平竞争的体制机制。鼓励外省市公司在我省设立研发中心,引进更多应急产业创新成果在我省实现产业化。逐步放开商贸物流等行业领域的外资准入限制,推进科技交流与合作,鼓励企业引进、消化、吸收应急先进技术和先进管理理念,提升我省应急产业水平。
  五、组织协调
  建立由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牵头的应急产业发展协调机制,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推动应急产业健康快速发展。教育、公安、民政、财政、税务、工商、质监、消防等部门结合各自职责,加强与国家有关部委的联系,积极争取资金和政策支持。选择有特点、有代表性的企业,建立联系机制,跟踪应急产业发展情况,总结推广成功经验和做法。
  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应急产业发展,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应急产业发展协调机制牵头单位要组织对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落实本意见的情况进行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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