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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稳定外贸增长工作政策落实情况的函
发文文号: 闽工商函[2015]127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发文时间: 2015-8-25
实施时间: 2015-8-25
法规类型: 对外经贸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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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省商务厅:
  近年来,我局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多次提请出台优惠政策,不断放宽准入条件,简化办事环节,提升服务质量,努力为促进稳定外贸增长工作发展营造优质软环境,现将工作情况函告如下:
  一、推进商事制度改革
  1.延伸“直接登记制”。将平潭综合实验区试行的台商投资鼓励类、允许类项目企业直接登记制向实验区所有鼓励类、允许类外商投资企业拓展,并分批延伸到全省各地,允许鼓励类、允许类外商投资企业免于提交审批机关文件,直接到工商机关申请注册登记。减少企业审批环节,缩短企业设立周期,极大方便上述两类外商投资企业准入。
  2.试行“先照后证”登记制。梳理企业登记前置许可项目目录提请省政府审定,最大限度减少前置审批许可项目,对未列入前置目录的审批许可项目一律试行后置审批许可。对前置目录以外的审批许可项目经营的,可以先办理营业执照,但需要取得批准文件或许可证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从事前置目录所列的审批许可项目经营的,应当凭批准文件或许可证办理营业执照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从事非审批许可项目(即一般项目)经营的,取得营业执照后即可开展经营活动。
  3.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改革注册资本登记制度,由实缴制改为认缴制,公司股东对其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自主约定,并记载于公司章程即可。同时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取消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和货币出资比例,不再限制首次出资额、比例以及货币出资比例。公司登记时,无需提交验资报告,也不再登记实收资本,从而减轻企业商务成本,降低市场准入门槛,方便创业者投资兴业。
  4.简化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手续。申请人只须提交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就可以办理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登记机关不再审查住所(经营场所)的条件和功能,允许市场主体“一照多址”和“一址多照”。
  5.指导试点地区试行名称自主选用登记。在厦门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试行市场主体自主选用名称,申请人在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违反社会公序良俗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选择使用辖区名称中的字号和行业特征,并申请名称登记。申请人可以通过名称自助查重申报系统在网上自行查重、自主选择名称。这不仅便利投资者灵活选用企业名称,更有利于提高行政效能。
  6.放宽企业经营范围登记。对于拟保留的企业登记前置审批许可项目,按照审批文件、许可证载明的内容进行登记;对于一般经营项目、其他企业登记前置审批许可项目和后置审批许可项目,由企业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的各级类别,自主选择、灵活表述经营项目用语和申请登记,工商机关在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栏中统一加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实行企业年度报告制度。取消现行的企业年度检验制度,改为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企业只要在规定的期限内,按规定统一的报告内容,通过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向工商机关报送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查询。工商机关不再对年报内容进行审查,只对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内容进行抽查。
  8.建立异常名录制度。对未按规定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企业,工商机关在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平台上将其载入经营异常名录,提醒其履行年度报告公示义务。企业自被载入经营异常名录之日起三年内履行年度报告公示义务的,可以向工商机关申请恢复正常记载状态;超过三年未履行年度报告公示义务的,工商机关将其永久载入经营异常名录,不得恢复正常记载状态,并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9.实施“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认真贯彻落实李克强总理在福建调研时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积极牵头推进实施“一照一码”登记制度,5月4日起在福建自贸试验区先行试点实施“一照一码”登记制度,得到苏树林省长、郑栅洁副省长的肯定。在试点的基础上,省政府决定6月1日起在全省复制推广,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全省复制推广福建自贸试验区“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试点的实施意见》,在全省新注册登记企业中推行,整个改革进展平稳有序。
  10.积极推进电子营业执照工作。我局作为全国电子营业执照试点单位之一,率先于全国在我省自贸试验区4月21日挂牌时试点发放电子营业执照,截至7月31日,全省三个自贸试验区共发放电子营业执照1557份,其中福州片区919份,厦门片区160份,平潭片区478份。日前我局已草拟了关于推行电子营业执照工作方案,准备在全省范围内实施。
  二、取得的成效
  2014年实行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后,新登记企业10.99万户、注册资本4987.2亿元,比增71.09%、103.95%,分别比全国高22和7个百分点。今年上半年,新登记内资企业7.42万户、注册资本5670.06亿元,比增35.36%、52.89%;新增外资企业980户、注册资本54.72亿美元,比增30.8%、84.8%。截至今年6月底,全省实有内资企业63.39万户、注册资本42194.53亿元,比增25.07%、38.09%;外商投资企业24946户,注册资本1011.29亿美元,比增5.13%、11.80%;个体工商户146.93万户、注册资本1127.46亿元,比增22.18%、45.24%。截止6月30日,2013年企业年报公示率分别为88.85%、,2014年度企业年报公示率分别为84.92%。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积极推行全程电子化登记及电子营业执照。以工商总局将我省列入首批电子营业执照系统建设试点省份为契机,加快推进以电子营业执照为支撑的网上申请、网上受理、网上审核、网上公示、网上发照等全程电子化登记管理模式,完善“网上工商办事大厅”,落实电子文件证照的及时推送,提高市场主体登记管理的信息化、便利化、规范化水平。
  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5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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