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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深圳市实施“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税务问题解答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5-9-29
实施时间: 2015-9-29
法规类型: 税务登记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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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1. 什么是“一照一码”?
  “一照一码”是指公司、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各类分支机构和个体工商户在办理设立登记时,不再发放商事主体的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保登记证、刻章许可证,只发放记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一照”即营业执照,“一码”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2. “一照一码”证照具备什么功能?
  “一照一码”证照具有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保登记证、刻章许可证的相关功能。
  3. 实行“一照一码”后对纳税人识别号有什么影响?登陆网站、申报、防伪税控等用什么号码?
  2015年10月1日后新设立的纳税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就是纳税人识别号,用于办理涉税业务。登陆网站、申报纳税、使用防伪税控设备等均不受影响。
  4.实行“一照一码”后是否还需要办理税务登记证?
  实行“一照一码”后,新设立的商事主体通过全流程网上登记模式办理登记业务,发放记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新营业执照具有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保登记证、刻章许可证的功能,不需要再单独办理税务登记证。
  5. 实行“一照一码”后为何要推送纳税须知?纳税人如何获取纳税须知?
  推行“一照一码”后,新版营业执照不再体现商事主体的重要涉税信息,需要通过纳税须知告知商事主体纳税人识别号和国、地税网站初始登录密码,以便商事主体登录国、地税网站办理涉税事项。
  “一照一码”采取网上全流程办理,市监部门审核通过申请后,通知商事主体在网上领取审核结果,领取结果的同时在网站推送《新设立纳税人申报纳税须知》。市监部门在发放纸质营业执照时,会先发放《新设立纳税人申报纳税须知》,打证系统允许补打、重打《新设立纳税人申报纳税须知》。《新设立纳税人申报纳税须知》记载有纳税人重要涉税信息、如何办理涉税事项等,请纳税人妥善保管。
  所有纳税人可以在深圳市国家税务局、深圳市地方税务局任一办税服务厅或国税网站补打《新设立纳税人申报纳税须知》。
  6.领取新的营业执照后,纳税人办理业务提供什么资料替代税务登记证?
  “一照一码”的营业执照即可替代税务登记证。
  7.如果企业要办理注销,应该怎样办理?
  办理注销与现在流程一样,先办理税务注销,再办理工商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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