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综合税收政策 > 出口退税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实行出口退[免]税无纸化管理的公告
发文文号: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10号
发文部门: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5-9-9
实施时间: 2015-10-1
法规类型: 出口退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天津
阅读人次: 5095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为进一步深化“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优化办税服务,加快出口退税进度,提升管理水平,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出口退税无纸化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税总函[2015]186号)精神,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决定对出口退(免)税实行无纸化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具有出口退(免)税资格的出口企业和其他单位(以下简称出口企业),均可实行出口退(免)税无纸化申报(以下简称无纸化申报)。
  二、实行无纸化申报的出口企业,在申报出口退(免)税时,只需向主管国税机关报送与纸质凭证的商品名称、数量和金额一致的电子信息,同时使用国家税务总局的税务数字证书。
  三、出口企业办理出口退(免)税有关证明时,仍需提供相关纸质资料,出口退(免)税有关证明的办理流程保持不变。
  四、实行无纸化申报管理的出口企业,应将留存的各类出口退(免)税纸质凭证资料,按现行规定装订成册备查。
  五、如果出口企业主动放弃无纸化申报,可到主管国税机关备案后,保持现有申报模式不变。
  六、本公告由天津市国家税务局负责解释。
  七、本公告自2015年10月1日起实行。
  特此公告。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
  2015年9月9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国家税务总局金华市税务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单证备案 国家税务总局金 2021/9/1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湖北省出口货物退[免]税工作 鄂国税发[2010] 2010/5/1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下载安装最新出口退税率文库[2014A 2014/2/17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做好农产品出口退税工作的通知 云国税函[2003] 2003/8/6
关于发布出口退税率文库2020B版的通知 税总函[2020]44 2020/3/17
关于发布出口退税率文库2023A版的通知 税总货劳函[202 2023/2/13
厦门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出口退税申报软件升级的通知 2011/7/22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出口退 豫国税函[2009] 2009/12/31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出口退税远程综合服务系统正式上线 2013/10/29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关于厦门市电子税务局上线出口 2020/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