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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关于修订《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申报表》的公告
发文文号: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62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时间: 2015-9-14
实施时间: 2015-9-14
法规类型: 征收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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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经国务院批准,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海关总署和税务总局于2015年2月9日联合发布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2014年版)》(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5号,以下简称《公告》)。为保证《公告》顺利实施,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征收管理规定〉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41号)中附件2《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申报表》(以下简称原申报表)修订为《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申报表(2015年版)》(以下简称新申报表)。新申报表自2016年3月1日起启用,原申报表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申报表(2015年版)
  国家税务总局
  2015年9月14日
相关附件:
附件: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申报表(2015年版).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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