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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互联网+商务”行动计划[2015—2016年]的通知
发文文号: 青政办发[2015]18号
发文部门: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15-8-20
实施时间: 2015-8-20
法规类型: 行业规定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青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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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青岛市“互联网+商务”行动计划(2015-2016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8月20日
  青岛市“互联网+商务”行动计划(2015—2016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40号)、《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加快培育经济新动力的意见》(国发〔2015〕24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46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稳定外贸增长加快培育竞争新优势的意见》(鲁政发〔2015〕11号),推动互联网创新成果与商务领域的深度融合,加快培育经济新的增长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发展目标
  围绕建设东北亚区域性国际贸易中心城市总目标,全面实施电子商务引领发展行动计划,以“创新、创业、创客”行动为支撑,以促进网络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为战略突破口,构建跨境电子商务综合服务体系、现代商贸流通升级促进体系、农村电子商务立体推进体系;实现跨境电子商务、农村(社区)电子商务与全域电子商务配套服务体系和相关产业链协同发展,提升“互联网+商务”对全市经济发展的拉动力和贡献度;推动商务新业态、新主体快速发展,打造全国跨境电子商务中心、网商集聚中心、全球网货营销中心。
  到2016年,全市电子商务交易额达到6000亿元,初步形成青岛全域互联网商务生态圈,建成一批高品质的“互联网+商务”产业集聚区,培育、引进一批在国内外有较强影响力的互联网“龙头”企业,创建国际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和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全市“互联网+商务”各项主要指标达到国内先进城市水平。
  二、重点工作
  (一)构建跨境电子商务综合服务体系
  积极争取国家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尽快获批,拓展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空间。实现跨境电子商务关、检、汇、税、商、物、融的协同管理和服务。通过打造口岸多式联运体系、监管信息共享体系、金融资本服务体系、智慧跨境物流体系、电子商务信用支撑体系、交易风险防控体系、统计监测发布体系等服务体系和线上单一窗口、线下综合园区两大公共服务平台,夯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发展基础,实现线上交易与线下综合服务有机融合,把我市建设成为东北亚地区跨境电子商务服务中心、数据中心和运行中心。
  全面建设提升青岛电子口岸水平,建设口岸综合服务平台;建设跨境电子商务单一电子窗口,对跨境电子商务商品实施“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构建跨境电子商务出口通关、出入境检验检疫、结汇、退税综合服务体系;创新跨境电子商务公共服务模式,建设跨境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为跨境电子商务提供数据交换、安全认证等服务,实现对跨境电子商务仓储、物流、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等环节的信息化管理;实现通关、出入境检验检疫、出口退税、结售汇数据交换共享,建立完善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国税、外汇管理与电子商务物流企业间的跨部门业务协作流程,建成监管信息共享体系。发挥青岛与日本、韩国间海运跨境电子商务模式优势,扩大海运跨境电子商务一般出口、直购进口,适时启动保税进口业务试点。全面提升青岛市跨境电子商务服务便利化水平,切实降低跨境电子商务企业运营成本。
  (二)构建现代商贸流通电子商务促进体系
  支持流通业应用“互联网+”创新产业形态,优化企业管理流程,拓展服务领域,打造智能服务平台,充分发挥网络与实体经济联动发展的新优势。鼓励区域性电子商务平台发展壮大,全面提升流通公共服务发展水平,引导大型商贸企业建设网上商城,实现线上线下有机结合,提高电子商务交易规模。拓展社区电子商务,引导电子商务企业整合社区现有便民服务设施,开展电子商务配套服务。设立社区电子商务综合服务点,开展深入社区内部的物流分拨、快件自取、电子缴费等便民服务。支持传统商贸零售业依托线下供货、配送等优势资源,推动线上线下资源互补和协同。
  (三)构建农村电子商务推进体系
  围绕“515+x”农村电子商务工程启动实施,在平度市、即墨市、胶州市、莱西市和黄岛区等5区市以及城阳区、崂山区、李沧区部分区域全面搭建农村电子商务服务体系,重点选择100个镇(街道)、500个村(社区)建立电子商务服务营销网络。支持电子商务企业建设面向农村地区的电子商务综合服务平台、营销网络及渠道。推动电子商务知识和技能普及化教育和培训工作,推进农业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网上购销常态化。创建依托互联网的农村流通综合试点区和示范基地,支持农产品品牌建设和农村电子商务服务业发展。鼓励涉农企业、专业合作社扩大农资、农产品电子商务交易范围和交易规模。建设以农产品批发市场、商贸中心、物流中心和商品集散地为依托的农村电子商务流通体系。
  (四)实施电子商务特色平台建设工程
  培育建设具有良好发展潜力和市场前景的行业性、区域性、专业性大型跨境贸易电子商务平台。支持家电电子、纺织服装、橡胶轮胎及装备制造、汽车及机械零部件、矿权交易和医药等更多优势行业自建或利用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开拓市场。运用互联网技术促进现代商贸转型升级,全面提升电子商务在服务贸易、技术贸易、机电产品国际贸易和服务外包等领域的应用,使现代贸易互联网化成为青岛跨境贸易的新亮点。探索对外文化贸易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建设路径,促进具有传统优势的交通服务、旅游服务、教育服务、会展服务、金融服务等专业领域借助电子商务展示服务模式、服务内容和服务特色。鼓励服务贸易商在会展、咨询、文化等领域发展新型增值服务,引领服务模式创新,提高各类业态活跃度和交易规模。鼓励移动电子商务平台的开发、应用。巩固青岛市大宗商品电子交易平台和橡胶谷等大宗交易企业的发展优势,支持国际商品期货交易所、商品现货交易市场中心创新发展。拓展大宗商品交易平台的服务范围,增强其在线报关、报检、外汇划拨、融资、海运订舱、多式联运、仓库预订、合同签订与资金结算、信用担保、税款代扣代缴、信息查询、经济预测、物流服务、交易等服务功能。鼓励新建大型农产品市场按现代化农产品交易平台规划设计,指导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改善交易环境、创新交易模式;支持鲜活农产品电子商务企业拓展网上订单、电话预约、配送入户、电子结算等经营模式,提高农产品流通外向度。围绕农产品电子交易、竞价拍卖、冷链物流等增值服务,高标准建设青岛国际农产品交易中心、中国北方国际水产品交易中心和青岛国际农副产品交易物流港。
  (五)实施电子商务园区(基地)示范建设工程
  发挥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带动作用,统筹规划分类创建3至5个要素集聚、政策创新的电子商务示范基地,鼓励电子商务企业集聚发展;建设3至5个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和功能区,协调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等机构入驻监管,承接中小跨境电子商务项目。以国家电子商务示范企业为“龙头”,引导知名特色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在青岛市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结算中心、区域总部,引进知名电子商务企业与青岛本土企业合作发展电子商务。扶持电子商务技术服务、运营服务、跨境电子商务综合服务、物流配送、金融服务、移动终端设备等第三方服务企业发展,打造电子商务发展生态圈。市场化建设运作海外仓储物流设施和售后体系。采用电子交换系统、电子销售信息系统、卫星跟踪系统等手段,完善海外仓储管理信息化水平,优化产品供应流程,降低供应链成本,提高快捷配送能力。
  (六)实施电子商务价值链构建工程
  培育和引进一批数据挖掘、市场分析、网络营销、专业咨询等电子商务服务企业,支持建立公共数据服务平台,共享社会服务信息资源,提供电子商务发展决策服务。以“万村千乡”配送体系建设和城市共同配送试点为契机,创新制定实施青岛全域配送系统建设规划,提升电子商务物流配送效率。推进大件物流配送、安装体系开放经营。完善商务物流信息平台数据开放机制,汇聚物流和仓储服务能力,提高物流配送质量,形成支撑电子商务发展的高效、便捷物流配送体系。建立健全覆盖整个商务交易流程的监督、检查和安全评估机制,保障交易环节安全可控。完善基于网络平台的电子认证,鼓励专业机构开展网上安全认证的技术开发和应用,综合技术、法律和管理等各方面的力量,为全市各类电子商务平台的安全交易提供可靠保障和技术支撑。建立商务系统交易及质量信用诚信档案,实现行业诚信监管和服务。健全相关部门信用信息资源共享机制,建设以组织机构代码为基础、以物品编码管理为溯源的在线信用信息服务体系,实现信用数据动态采集、处理、交换和共享,搭建行业诚信服务网。健全功能完善、安全易用的互联网支付体系。鼓励全市金融机构、支付机构、支付清算组织共同参与,实现服务主体多元化格局。鼓励银行面向全国拓展网上支付、移动支付等业务,打造功能完善、特色突出、安全易用的电子商务互联网支付平台。
  (七)实施电子商务合作国际双向拓展工程
  定向引进国内外知名电子商务平台企业、第三方支付企业、跨国物流企业等行业龙头来青发展。对接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建设“网上丝路”和“网上自贸区”跨境电子商务拓展体系,打造线上线下互动、国内国外互通的双向开放格局。鼓励本土电子商务企业“走出去”,建立海外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建设海外客服中心,创新“走出去”发展模式。鼓励“走出去”企业开展电子商务业务,发挥青岛多式联运海关监管中心的功能作用,面向日韩和欧美、东盟市场拓展转口贸易、创新跨境贸易模式。积极推动“走出去”企业与电子商务企业开展跨境合作,发挥“走出去”骨干企业在海外的网络优势,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以及自贸区市场海外经贸园区、生产物流基地等布局建设“海外仓”。积极推进建设中日韩自贸区跨境电子商务海运平台示范城市、上合组织欧亚自贸园区跨境电子商务运行平台,不断拓展青岛口岸跨境电子商务的发展规模和国际辐射力。
  三、保障措施
  (一)优化发展环境
  清理阻碍“互联网+商务”发展的不合理制度、政策,放宽融合性产品和服务市场准入,促进创业创新。加强互联网硬件设施建设和云计算、大数据等应用。搭建“互联网+商务”开放共享平台,加强公共服务。建立商务领域行政许可及备案事项的网上审批平台。创新信贷产品和服务,支持互联网商务企业上市。加强风险检测,完善市场监管和社会管理,建立绩效评估工作机制,保护公平竞争。
  (二)加强监测调控
  搭建青岛商务大数据分析应用系统,建立统计分析制度,形成覆盖全市的统计监测体系,引导科学发展。积极推进商务大数据建设,逐步建立商品数据库、各类交易市场数据库、流通企业法人库、市场交易规则数据库、交易信息数据库、仓储物流信息数据库,做好重要商品的监测工作,提升市场运行调控能力。
  (三)加大财政扶持
  统筹安排财政专项资金,支持“互联网+商务”行动计划的落实。商贸业投资引导基金要重点支持跨境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以及统计监测、技术运营服务、发展模式创新、数据中心的建设和应用。市、区(市)财政安排设立专项补贴资金补助农村电子商务培训、综合服务体系建设等。
  (四)强化人才支撑
  支持我市各类商协会组织开展行业自律和运营经验交流活动。鼓励社会中介力量和中小企业服务机构为“互联网+商务”提供技术、信息、法律服务和援助,形成共同推动“互联网+商务”健康快速发展的良好局面。制定“互联网+商务”人才培训目标和规划,建立多渠道、多层次、结构合理的专业人才培养、供给体系。制定高端人才引进和专业培育政策,吸引商务领军人才、优秀团队来青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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