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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厦门市地税系统2015-2017年文明创建工作规划》的通知
发文文号: 厦地税发[2015]77号
发文部门: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5-8-7
实施时间: 2015-8-7
法规类型: 税务内部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厦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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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地方税务局,各直属、派出机构,局内各单位:
  《厦门市地税系统2015-2017年文明创建工作规划》已经市局精神文明建设暨创建文明行业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通过,现予印发施行,请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
  2015年8月7日
  厦门地税系统2015-2017年文明创建工作规划
  文明创建活动是推动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载体,是国家把政治建设、经济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基层的有效途径。抓好精神文明建设是全市地税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推进“五个地税”建设,确保各项任务圆满完成的根本保证。为深入推进全系统文明创建工作,确保新一轮文明创建活动取得新进展,创造新经验,取得新成果,实现新跨越,根据上级文明创建工作的总体部署、要求和我市地税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全市地税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深入开展和践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定理想信念,弘扬主旋律、汇聚正能量、树立新风尚。
  新一轮文明创建,要以市局争创全国文明单位“五连冠”、全市系统再获省级“文明行业”和基层单位保持省级文明单位“满堂红”为目标,以“全面推进‘五个地税’建设,不断提升文明创建水平”为主题,为加快“依法治税”进程和地税事业全面发展以及在“美丽厦门共同缔造”、美丽中国典范城市建设中做出积极的努力和贡献。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文明创建的核心和灵魂。始终坚持将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文明创建工作的灵魂和方向,贯穿文明创建全过程,融入税收工作的各个方面,牢牢把握正确的思想舆论导向,充分发挥地税文化的熏陶作用,不断提升全员政治品质、思想境界、道德水准和文明素养,坚定理想信念,丰富精神世界,增强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的使命感和以德立身的主动性,激发广大干部干事创业的热情和活力。
  (二)坚持把以人为本作为文明创建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牢固树立“尊重人、理解人、关心人、激励人、培养人”的人本理念。尊重纳税人,坚持征纳双方法律地位平等,大力推行“无过错推定”原则,不断提升文明服务和文明执法水平;尊重地税人员个性发展和首创精神,充分发挥人才效益;抓好志愿服务,热心社会公益,组织费金收入,助力民生发展,让创建成果惠及真正社会。
  (三)坚持把改革创新作为文明创建的强大动力。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立足市情和税情,因应社会变革发展的时代潮流,深入分析总结创建全国文明单位“四连冠”的经验做法,认真研究把握人的精神建设的客观规律,突出创建主题,丰富创建载体,深化创建实效,在继承中创新,在创新中发展,始终保持文明创建工作的时代性、创造性、先进性,始终保持文明创建工作的生机与活力。
  (四)坚持把“五个地税”建设作为文明创建的重中之重。建设“五个地税”是推进地税事业发展的着力点和突破口,也是我们新一轮文明创建的主题。要丰富拓展创建内容,把“五个地税”建设重点工作任务的落实过程,作为文明创建任务的落实过程,实现“五个地税”和文明创建工作的互相促进、共同发展,通过扎实推进“五个地税”建设,不断提升文明创建水平,确保文明创建目标的实现。
  (五)坚持把服务大局作为文明创建的根本任务。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将文明创建工作融入地税事业的长远发展之中,坚持与税收业务、机关党建、党风廉政、行风效能及队伍管理等工作相融合,确保整体推进,均衡发展,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支持和服务地方经济、社会、文化发展,为“美丽厦门共同缔造”作贡献。
  三、目标任务
  (一)税收职能作用充分发挥。在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中认真履职,在惠民生促和谐中勇于担当,在推进税收事业科学发展中求是创新,坚持依法行政,优化纳税服务,加强税收征管,确保税收收入持续平稳增长,为“美丽厦门共同缔造”提供坚强财力保障。
  (二)纳税服务品质显著提高。强化征纳双方法律地位平等理念,全面践行“无过错推定”原则,推行“柔性执法”,加强税法宣传力度,规范税收执法行为,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优质服务、公正执法,营造公平公正的税收法治环境,提高税法遵从度。
  (三)地税文化建设扎实推进。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全体工作人员共同的精神追求和核心价值理念,发挥文化的激励、规范、引导、辐射功能,着力打造善于学习、优质服务、团结和谐、勤政廉洁、真抓实干的地税团队,积极树立“事业心、包容心、理解心、平常心”四心情怀,努力构建更加优美的地税环境、更加和谐的地税团队、更加幸福的地税家园。
  (四)干部综合素质明显提升。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广泛开展公民道德规范、职业道德教育和岗位技能培训,使全体员工的思想道德水平、岗位工作能力、民主法制意识等综合素质明显提高;杜绝违反计划生育、渎职侵权、经济案件、治安案件、刑事案件等违法违纪和犯罪行为的发生。
  (五)文明创建成果全面丰收。确保新一轮创建任务的圆满完成、创建目标的顺利实现和党、工、青、妇各种荣誉的稳中有升,使全市地税系统成为纳税服务优质、行业作风优良、工作环境优美、综合效益优异的文明集体。
  四、创建举措
  (一)加强地税文化建设,提高队伍文明素质
  1.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精神文明建设全过程,认真贯彻落实厦门市委《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实施意见》,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积极弘扬厦门特区精神、福建地税精神,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营造全社会崇德向善的浓厚氛围,筑牢广大干部职工的思想道德基础。要利用节庆日,把“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作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有力抓手,积极开展党的优良传统教育和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教育,引导广大干部职工带头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培养高尚道德情操和健康生活情趣,保持昂扬奋发的精神状态,不断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思想道德素质和文明素养。
  2.全面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机关思想政治工作方式方法,增强新媒体时代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贯彻落实《全国税务系统思想政治工作办法》和《2014-2018年全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建立健全思想政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思想教育和工作管理机制。加强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落实省局和市局领导干部谈心谈话制度,逐级开展谈心谈话活动,有针对性地开展预防性思想教育;关心干部职工切身利益,帮助解决实际困难,积极为干部职工做好事办实事,尽力改善基层工作生活条件,增进队伍的凝聚力、向心力。大力弘扬先进典型,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拓宽思想交流沟通渠道,办好办活对外网站和内部“岁月网”;继续加强“思想廉政文化基地”建设,丰富地税文化建设载体,建设好全体工作人员共有的精神家园。加强各类典型的培育和宣传力度,通过榜样引路、示范、带动,影响和激发广大干部职工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广泛开展丰富多彩、健康向上的文体活动,落实全民健身计划,营造“快乐学习、舒心工作、愉快生活”的和谐氛围。
  3.着力抓好领导班子建设。按照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要求,落实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开好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提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和服务群众能力,增强领导班子凝聚力、战斗力。紧紧围绕落实上级决策部署,继续开展“四下基层”、“下解办促”及“三级联创”等活动。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深化“四风”整治、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部署,突出教育主题,强化问题导向,贯彻从严要求,坚持以上率下,注重讲究实效,确保专题教育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果。加强领导干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抓好对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一把手”的监督管理,落实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规范领导干部从政行为,进一步树立领导干部的良好形象。建立健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增强考核的导向作用,为干部选拔使用提供科学依据。领导干部要自觉在学习、工作和社会生活中践行“三严三实”要求,以自身的表率行为影响团队。
  4.不断完善干部队伍管理。根据新形势的发展,进一步建立健全教育培训制度管理机制,强化和完善分级分类培训制度,不断提高干部队伍的专业技能和岗位胜任能力;开展“岗位能手”和“岗位标兵”评选活动,提高干部队伍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做好干部选拔提任工作,结合征管改革实施,开展与之相适应的人力资源调配,充实加强基层一线干部配备,加大干部交流力度,推荐优秀的干部到上级机关或基层挂职锻炼,支持和鼓励系统干部参加挂点驻村工作,促进干部在不同岗位上开拓视野、经受锻炼。要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全面落实《关于促进全市地税系统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大力推进“5418”人才培育工程,完善税收专业人才培训评估体系,加强领军人才、人才库人员与基层业务骨干的培养。认真执行《全市地税系统通报表扬管理暂行办法》,发挥其宣传褒扬先进事迹、树立学习标杆的作用,激励干部在平凡工作岗位上创佳绩、作贡献,增强干部的荣誉感和归属感,激发干部队伍活力。严格落实《厦门市地税系统文明礼仪规范》,积极参与到我市全国文明城市典范城市的创建活动之中,大力开展文明有礼培育活动,除自身文明言行的示范外,还要带头敢于对“十大不文明行为”进行劝阻,坚持人性化管理与制度
  化管理相结合,完善行为规范。
  (二)紧抓党风廉政建设,提升地税行业风尚
  1.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纪律观念和廉洁从政教育,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自觉按党性要求、按角色办事,进一步规范用权,使党员干部养成依法行政、秉公办事、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的良好习惯。要以案说法、以案施教,不仅用社会上的案例教育税务干部,更要用身边的案件教育身边的干部。要以数字廉政教育基地上线为契机,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廉政文化活动,把廉政文化建设融入地税文化建设中,切实提高税务人员风险防范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
  2.形成控管有力的监督体系。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断修订完善反腐倡廉制度,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的长效机制。建立健全反腐倡廉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考核机制,促进制度执行力提升。推行权力清单制度,依法公开审批目录清单、税收执法权力清单和权力运行流程。完善重大决策的形成机制和程序,建立健全决策后评估和纠错机制。全面推进内控机制信息化建设,对现有的岗位风险防范电子监察系统进行优化升级,更好地发挥系统在完善税收管理、堵塞工作漏洞的作用。构建社会监督网络,完善信访案件工作制度,发挥信访案件查处的惩诫和治本功能。
  3.推进政风行风和行政效能建设。认真总结取得的经验成绩,深入贯彻落实《福建省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条例》,完善“马上就办”工作机制,持续推进“马上就办”示范点创建工作,进一步完善我局机关效能建设各项制度,深入治理“庸作为、虚作为、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完善行风和效能投诉处理办法,严肃纠正执法和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加强绩效管理,完善考评办法和指标体系,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绩效考评系统,将各层级的绩效管理有机结合,推动创新发展、培育亮点、彰显特色,强化绩效评估结果运用,发挥绩效管理在激发动力、传导压力、激励先进、鞭策落后等方面的作用。
  (三)建立科学高效机制,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1.持续推进科学民主决策。严格执行《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工作规则》,领导机关坚持部署工作有明确的意图和清晰的思路,经常深入基层、深入一线,获取第一手材料,增强感性认识,提升理性认识。对重大事项,进行深入调查研究,建立健全领导、专家、群众相结合的决策机制,严格落实重大决策的议事规则和程序,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对跨部门的工作,要确定具体部门及人员牵头,顺畅与其他部门联系和沟通渠道,统筹规划,统一部署,防止政出多门、各自为政给基层和群众增添负担。认真执行《全国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全国税收征管规范》和《国地税合作工作规范》,落实国家税务总局行政管理规范和岗责规范,全面做好税收征管信息系统与税务总局金税三期工程对接工作,以科技为驱动,通过制度加科技,实现税收工作流程的整体优化,提高执法效率、行政效能和规范化水平。
  2.全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服从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着力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认真贯彻新预算法和税收征管法,严格依法征税。深入开展税收收入质量检查,坚决防止“空转”、收“过头税”、越权减免税等违规行为,强化各税种管理,抓好组织收入工作;发挥税收调控经济职能,促进经济结构调整,要立足地税工作职能,做好组织收入工作,确保地税收入的稳定增长,为厦门社会事业发展和民生改善提供坚强的财力保障;要发挥好税收政策调节激励作用,促进我市经济发展方式和经济结构的转变,按照促进经济提质升级、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要求,全面贯彻落实“营改增”等税制改革和助力小微企业发展等结构性减税政策,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根据国家“一带一路”、“自由贸易试验区”等重大战略部署,深入开展税收政策调研,推进区域协作升级发展;要不折不扣地落实好各项税收惠民政策,扶持企业发展,切实维护群众利益,服务民生保障,促进社会和谐。
  3.深入推进纳税服务品牌建设。积极创新文明创建形式,将文明创建与税收中心工作有机结合,在深化“纳税人之家”、“厦门电子地税局”、“地税12366”等涉税服务品牌的同时,进一步加强“纳税人学堂”建设,依托网上和实体纳税人学堂,强化对纳税人的税收政策培训和宣传辅导工作,构建“陆、网、空”多方位全覆盖的纳税服务新格局。按照国务院关于转交职能、简政放权的要求,大力深化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清理税务行政审批事项,公布审批目录清单。深入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全面加强和优化纳税服务,整合纳税服务资源,实现涉税资源共享,扩大“同城通办”和“即来即办”范围,为纳税人提供更人性化、个性化的服务;适时扩大免填单业务服务范围,依托办税服务平台、涉税鉴证业务模块和电子影像系统,进一步简并纸质资料报送,推进纳税服务标准化建设,实现“减负、提速、增效”;逐步拓展“网上区域通办”等服务制度;丰富和拓展7×24小时国地税自助办税服务功能,为纳税人便捷办税提供更加多元化的选择。
  (四)严格文明公正执法,营造良好税收环境
  1.推进法治税务示范基地建设。结合厦门地税实际,推进法治税务示范基地建设,制定完善法治税务示范基地建设方案和评价标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把法治税务示范基地建设作为推进基层地税机关依法治税的重要载体和有力抓手。
  2.深化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严格实行税务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制度,加强工作协同和部门联动,规范行政许可设定和实施。完善网上行政审批业务,实现纳税人网上全程办理审批事项。坚持放管结合,强化后续管理,以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为突破口,推进以信息化为支撑、以税收风险管理为导向的税收征管改革。
  3.继续坚持文明公正执法。深入推行“无过错推定”原则的贯彻落实,完善税务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修订行政处罚裁量权执行基准。落实重大税收执法行为说明理由制度,全面推行说理式执法文书制度。注重将柔性执法与其他执法方式相结合,发挥协同功效,促进税收共治,提升税法遵从度。依法打击税收违法犯罪活动,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加强税务稽查工作,健全税收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落实每年发布社会责任报告制度,确保纳税人的知情权。加强纳税信用建设,继续做好涉税信息协查及反馈,推动纳税人税收信用信息的披露和共享,促进税务领域的信用信息在公共服务中的应用,继续推行税收“黑名单”制度、案件曝光工作制度,保持税法威慑态势。进一步加强与银行合作,将企业的纳税信用与银行授信有机结合,以纳税信用为基础,以纳税信息为媒介,推进“银税互动”,实现税务信用体系和银行信用体系的有效对接,为诚实守信纳税人营造公平公正的税收法治环境。
  4.完善纳税人权利救济机制。认真落实行政复议法和行政诉讼法,完善行政复议工作体制和调解、和解等机制,发挥行政复议解决税收争议主渠道作用。推进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专业化,发挥行政复议委员会职能作用,统筹、协调处理税务行政争议。建立行政复议相关部门协同应对机制、行政复议发现问题回应机制以及行政复议诉讼衔接机制。加强纳税服务投诉管理,认真受理、及时解决纳税服务投诉。推广纳税人维权中心建设,积极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
  5.切实增强税收宣传的效果。充分发挥好税收宣传月的作用,积极拓展税法宣传的途径和手段,扎实开展“七五”普法教育。加强与主流媒体的联系,扩大税法宣传的覆盖面;持续发挥地税网站在税法宣传中的作用,丰富网站税法宣传内容,增加专栏、专稿、答问和在线访谈的频次;积极利用新兴载体,加大税法知识普及和政策解读宣传力度;利用好办税服务厅的播放平台,让纳税人更多地了解税法、知晓政策,更好地履行纳税义务、维护自身权益,提高税法遵从度。
  (五)深化志愿服务工作,积极履行社会责任
  1.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深入开展“弘扬雷锋精神、争当特区先锋”活动,积极开展雷锋精神的学习、讨论、征文以及心得交流活动,广泛开展扶危济困、助人为乐等活动。广泛普及“学习雷锋、奉献他人、提升自己”的志愿服务理念,以“关爱他人、关爱社会、关爱自然”为主要内容,深入开展“弘扬雷锋精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美丽厦门共同缔造”等主题志愿服务。结合每年全国税收宣传月和日常税收工作,把纳税服务、税收征管、税收宣传与开展志愿服务有机结合起来;积极开展网络文明传播活动,通过微博、博客及微信及时反映单位文明创建新动态,传播文明思想,宣传优秀文化;认真开展“爱心超市”、“慈善一日捐”等社会公益活动,打造特色服务项目;积极完成各级文明委部署的各项志愿服务活动,积极参与市委文明办主导的“白鹭志愿联盟”活动,为文明城市、文明城区创建贡献力量。
  2.加强志愿者队伍建设。成立以服务“一带一路”、“自由贸易试验区”战略以及青年创业者为主体的税收志愿服务小分队,提供税收政策支持;规范志愿服务登记制度,建立健全志愿服务激励保障机制;积极开展志愿者培训工作,加强志愿文化、志愿服务品牌的培育;深入挖掘优秀志愿者典型事例,积极营造有利于志愿服务的文化氛围。
  3.加强联创共建活动。按照城乡一体化要求,深化与农村的共建,帮助农村建设公共设施、改善文化条件、开展科技培训、治理村容村貌,建设美丽乡村,促进城乡协调发展。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深化与社区的共建,进一步拓宽共建内涵,继续推动进社区活动。不断创新双拥形式和办法,深化军民共建活动,注重智力拥军、科技拥军,提高拥军含金量。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大力夯实创建基础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文明创建是一项长期性工作任务,各单位要把创建工作作为一件大事来抓,要在市局党组的领导下,发挥各级文明创建领导小组的作用,继续坚持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负主责、各级机构和部门层层负责,加强对创建工作的检查指导,各相关部门要主动协调、密切配合,把创建工作落到实处。要继续发挥好党、工、青、妇的作用,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确保创建工作有序推进。
  2.提高认识,全员参与。文明创建的过程是制度建设更全面、服务水平更优质、机关作风更过硬、队伍素质更优秀、精神面貌更向上的过程,是促进地税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不断推动我市地税事业的科学发展的过程。要充分认识创建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以及当前争创工作难度日益加大的新常态,深入分析创建工作存在的优势和不足,要以高度的集体荣誉感,积极投身文明创建工作,做到举全局之力、集全局之智,人人参与,人人有责,自觉为新一届文明创建工作做贡献、添光彩。
  3.完善机制,加强督查。始终把文明创建作为重要工作职责和内容,纳入单位的全盘工作计划,与税收工作一同部署、检查、验收、表彰。健全创建目标管理责任机制,结合工作实际,每年制订创建工作要点。将文明创建工作的经费纳入预算计划,确实保障必要的经费,促进工作正常有效运转。要加大督查力度,做到有检查、有奖惩、有提升。
  (二)加强落实,有力提升创建水平
  1.把握规律,积极创新。要敏锐把握社会环境的新变化、工作对象的新特点和纳税人的新期待,大力推进思想观念、内容形式、方法手段的创新,不断增强精神文明建设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吸引力、感染力。以实事工程凝聚群众、以载体创新吸引群众、以榜样示范带动群众,让群众在参与中受益,在参与中提高,实现精神文明共建共享。
  2.注重统筹,协调发展。文明创建工作要与税收中心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与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行政效能和党风廉政建设等有机结合起来,要讲求实效、提升品位,坚决反对形式主义,防止和克服单纯争牌子或保牌子的不正确思想和做法。要全面提高创建工作统筹组织协调的水平,使创建活动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推动我局文明创建不断向纵深发展。
  3.转变作风,真抓实干。要深入了解基层干部职工对精神文明建设的愿望和要求,及时总结基层创造的成功经验和有益做法。要抓好纳税人反映强烈、社会普遍关注、事关基层基础的事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要善于把原则要求转化为可操作的具体措施,把目标任务分解为可检查的工作项目,确保精神文明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收到实效。
  (三)突出特色,充分展示创建成效
  1.推进行业竞赛活动,充分体现文明创建行业性。积极参加福建省第八届(2015—2017年度)文明行业创建竞赛活动,各级要结合建设“五个地税”、加强地税文化建设、落实“马上就办”等机关效能行风评议等活动,进一步深化新一届文明行业创建活动,把优质服务理念贯穿到各项服务环节和具体工作中,进一步加强示范窗口建设,要在认真总结经验、成绩的基础上,进一步解决服务态度、服务能力、服务效率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与时俱进,不断创新形式和内容,真正起到带头示范、引领辐射的作用,有效将行业特色融入文明创建活动中,切实提高地税干部职工的文明素质和职业素养。
  2.深化基础创建活动,充分体现文明创建群众性。各级巾帼文明岗、青年文明号要加强自身建设,当好文明创建工作的先锋和表率;深入开展“创文明机关做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要厉行节约、低碳环保,积极开展“节俭养德、八闽在行动”主题教育实践活动,落实节粮节水节能节约资源等活动;要抓好平安综治、计划生育等工作,杜绝“一票否决”情况的发生;要保持室内禁止吸烟;要延续车辆管理好的做法,严格控制车辆违章,加大对驾驶员的管理教育力度。各级文明单位要加强与当地文明办的沟通联系,并主动承担责任,融入文明城市(区)创建活动,高质量完成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涉及我局的诚信、社保、窗口服务等项指标,为文明城市指数测评取得优异成绩作出应有贡献。
  3.融合“互联网+”新思维,充分体现文明创建时代性。积极引入互联网新思维,充分发挥网络速度快、更新及时和受众面广的特点,实现“互联网+文明创建”的相互融合,尝试建立“厦门地税微学习”的新平台,做好市局“岁月网”升级改版工作,拓展地税机关文化的网络载体。加强和完善“互动平台”建设,体现文明创建的时代性和科技性,通过将思想道德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志愿者活动以及家庭亲子户外等文化活动搬上“互动平台”,改变以往多以行政手段组织活动的单调方式,单位和个人均可组织发布形式多样的活动,参与者可根据个人实际选择,较好地体现多元化、自发性和互动性,更好地发挥集体的智慧,汇聚正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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