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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关于2015年9月3日放假期间安排劳动者工作工资计发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人社部发[2015]74号
发文部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发文时间: 2015-8-18
实施时间: 2015-8-18
法规类型: 劳动报酬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1698
评论人次: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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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
  《国务院关于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纪念日调休放假的通知》(国发明电[2015]1号)明确,2015年9月3日全国放假一天。现就9月3日放假期间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工资计发问题通知如下:
  用人单位因工作需要,在9月3日放假期间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支付工资报酬并安排补休;对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工资报酬。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2015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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