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财经相关法律法规 > 建设管理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关于加强既有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建质[2015]127号
发文部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发文时间: 2015-8-28
实施时间: 2015-8-28
法规类型: 建设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2854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国土资源房屋管理局,上海市城乡建设管理委、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国土资源房屋管理局:
  近期,全国发生多起既有房屋垮塌或局部坍塌事故,造成群众生命财产巨大损失和恶劣社会影响。为进一步加强既有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坚决遏制垮塌事故发生,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全面落实房屋使用安全主体责任
  房屋使用安全涉及公共安全,房屋产权人作为房屋的所有权人,承担房屋使用安全主体责任,应当正确使用房屋和维护房屋安全。各地要强化宣传引导,提高产权人和使用人的主体责任意识和公共安全意识,减少影响和破坏房屋使用安全的行为,严禁擅自变动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改变阳台用途等装修行为,有效履行房屋维修保养义务。要督促房屋产权人和其委托的管理服务单位加强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加强日常巡视和监督,及时劝阻不当使用行为,对拒不整改或已造成房屋损坏的,要立即报告当地住房城乡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依法处理。
  二、加快健全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制度
  建立房屋安全日常检查维护制度,房屋产权人和其委托的管理服务单位要定期对房屋安全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即维修,对疑似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委托有资质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并告知当地住房城乡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各级住房城乡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要督促房屋产权人和其委托的管理服务单位切实履行安全检查义务,对其报告的安全隐患鉴定结果及时进行确认,逐步建立本地区房屋安全管理档案,加强动态监管,有条件的地区可试行对超过设计使用年限的房屋实施强制定期检查制度。
  三、切实做好危险房屋整治工作
  对经鉴定为危险房屋的,各地住房城乡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按照有关规定,督促房屋产权人及时进行解危。各地要不断创新危房鉴定、解危的方式方法,加大资金投入,多方筹措,提高房屋维修资金的使用效率,保证危险房屋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对一些确实难以由产权人独自进行解危的,应集合政府、社会、产权人等各方力量,共同参与危险房屋改造工作。要结合本地区棚户区改造工作,将符合条件的城市危房纳入改造范围,优先安排改造。要加快研究探索房屋工程质量保险制度,通过市场化手段保障房屋使用安全。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工作,积极争取本级政府支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努力做好队伍、资金保障,结合实际研究制订本地区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措施,不断提高既有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5年8月28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关于切实加强地方财政资金安全管理的通知 财库[2006]71号 2006/8/17
关于切实加强农房建设质量安全管理的通知 建村[2016]280号 2016/12/13
关于加强经营性自建房安全管理的通知 建村[2023]18号 2023/3/21
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切实加强地方财政资金安 沪财库[2006]34 2006/10/12
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房屋室内装饰装修安全管理的通知 建办[2023]29号 2023/6/7
关于做好“春节”期间交割仓库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大商所发[2017] 2017/1/25
关于做好春节前后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应对工作的通知 2023/2/1
关于加强风景名胜区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建办城[2015]18 2015/4/16
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 国务院令第790号 202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