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增值税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出口商品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
发文文号: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18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5-8-31
实施时间: 2015-9-1
法规类型: 增值税 发票管理 出口退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阅读人次: 7755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行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19号)、《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推行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国税函[2015]688号)要求,广东省出口货物或提供出口劳务、服务开具的发票于9月1日前纳入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统一使用五联版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以下简称出口企业)出口货物或提供出口劳务、服务时,应在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开具五联版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开具时选择“免税开票”选项。发票第三联用于向海关报关,第四联用于生产企业退(免)税申报,第五联由出口企业自行安排使用。发票备注栏应填写出口相关信息(包括出口合同号、出口销售总额的币种及金额)。
  二、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出口企业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应将本期适用免、抵、退税办法的出口货物或提供出口劳务、服务的销售总额填列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的第7栏“免、抵、退办法出口销售额”及《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相关栏次;本期适用免、退税办法的出口货物或提供出口劳务、服务的销售总额填列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的第8-10栏“免税销售额”及《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相关栏次。出口企业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应将本期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的出口货物或提供出口劳务、服务的销售总额填列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的第10栏“出口免税销售额”。
  三、适用增值税征税政策的出口货物或提供出口劳务、服务,出口企业应按规定缴纳增值税。出口企业在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不得选择“免税开票”选项,应选择“适用税率”开具发票。
  四、出口企业已领用的广东省出口商品统一发票可使用至2015年12月31日,在出口货物或提供出口劳务、服务时,可自行选择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或广东省出口商品统一发票。2016年1月1日起,广东省出口货物或提供出口劳务、服务统一使用五联版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五、本公告自2015年9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2015年8月31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委托邮政部门代开增值税普 宁夏回族自治区 2017/11/16
关于增值税普通发票印制供应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 2013/10/1
关于启用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 2017/1/1
甘肃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发20090601D版 甘国税函发[200 2009/7/20
关于印发《出口商品包装物料价格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91]外经贸计发 1991/7/4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发出口商品退 京国税函[2010] 2010/3/8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增值税普通发票管理办法[试行 冀国税发[2007] 2007/8/1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规范增值税普通发票开具管理的通知 青国税函[2007] 2007/5/1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启用增值税普通发 鄂国税函[2005] 2005/9/6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营改增纳税人已缴营业税收入补开增值税 2016/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