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金融证券 > 保险 > 保险其他法规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关于保险公估机构设立外汇账户有关问题的批复
发文文号: 保监复[2003]4号
发文部门: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03-1-14
实施时间: 2003-1-14
法规类型: 保险其他法规 相关法规
所属行业: 金融证券、保险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5780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广东衡量行保险公估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增加外汇账户的申请》(衡字[2002]009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保险公估机构可在业务经营范围内从事外汇保险公估业务。
  二、保险公估机构外汇收支、设立外汇账户等事宜,应向国家外汇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关于清理整合部分外汇账户的通知 汇综发[2020]73 2020/9/22
关于精简外汇账户的通知 汇发[2019]29号 20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