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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关于2015年记账式附息[十二期]国债上市交易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文时间: 2015-6-10
实施时间: 2015-6-10
法规类型: 国债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14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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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场参与人:
  根据《财政部关于2015年记账式附息(十二期)国债发行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财库[2015]111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有关规定,2015年记账式附息(十二期)国债(以下简称“本期国债”)将于2015年6月17日在本所竞价系统和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上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期国债为固定利率附息债,期限为3年,票面利率为2.73%,利息每年支付一次;本期国债起息日为2015年6月11日,每年6月11日(节假日顺延,下同)支付利息,2018年6月11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次利息。
  二、本期国债于2015年6月17日起在本所集中竞价系统和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上市,交易方式为现券和质押式回购。
  三、本期国债上市交易的现券证券名称为“15国债12”,证券代码为“019512”,质押券申报和转回代码为“091113”。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〇一五年六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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