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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南京海关公告2013年第7号
发文文号: 南京海关公告2013年第7号
发文部门: 南京海关
发文时间: 2013-11-29
实施时间: 2013-11-29
法规类型: 综合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南京
阅读人次: 21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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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出口加工区监管的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389号)、《保税区海关监管办法》(海关总署令第65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保税港区管理暂行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91号)等规定,为满足南京关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管理和区内企业业务发展的需要,南京海关开发了“南京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信息化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特殊区域系统”),并实现了与“南京海关物流信息化管理系统(陆运部分)”的对接。为保障系统的顺利应用,加强海关对相关电子数据的管理,方便企业办理数据传输业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数据接入企业范围
  南京海关特殊区域系统数据接入企业范围为南京关区范围内的综合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港区等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场站、区内企业、货运代理企业、报关企业、其他需接入特殊区域系统的企业。
  二、数据接入方式
  南京海关特殊区域系统针对企业的不同需要,提供二种数据接入方式:网页录入方式和报文实时交换方式,企业可根据自身业务情况自行选择。
  企业应选择江苏省电子商务证书认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江苏CA)、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南京分中心(以下简称电子口岸CA)或其他符合海关规范要求的机构颁发的电子商务认证卡(以下简称CA认证卡)。卡内的数字证书为企业使用系统的身份凭证,系统对企业申报数据实施数字签名,通过该卡在系统中实施的一切操作均认定为相应企业的行为。公司应妥善管理使用相关CA认证卡,避免遗失及非授权人员使用。
  选择报文实时交换方式向海关传输数据的企业,应按照海关要求的数据规范形成相应的报文数据,相关数据的数据项和报文结构请向主管海关咨询。
  三、企业申请接入手续办理流程
  (一)选择网页录入方式接入数据的企业。
  1.企业通过江苏CA、电子口岸CA或其他符合海关规范要求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的网站或其客服热线查询相应CA服务内容、收费标准等,选定本企业使用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
  2.企业填写《南京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信息化管理系统企业CA申请审批表》(见附件1),报主管海关办理系统授权和CA认证卡(USBkey)申请审批工作。
  3.主管海关在收到企业申请之日起的5个工作日之内完成初审和系统授权,并将企业申请材料报送至南京海关,南京海关在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通知有关CA公司制作CA认证卡(USBkey)。
  4.电子认证服务机构通知企业,提交有关文件资料、签订CA服务合同,并向企业发放CA认证卡(USBkey)。CA认证卡的具体办理方式请联系电子认证服务机构进行咨询。
  5.以网页录入方式的企业使用CA认证卡(USBkey)登陆互联网,使用系统录入数据并接收海关回执信息。
  南京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信息化管理系统页面登录方式为:首先进入南京海关外网应用系统门户(网址为:https://58.213.152.150/ivs1),进入门户后选择“南京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信息化管理系统”链接。
  (二)选择报文实时交换方式接入数据的企业。
  1.企业通过江苏CA、电子口岸CA或其他符合海关规范要求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的客服热线或网站查询相应CA服务内容、收费标准等,选定本企业使用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
  2.企业填写《南京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信息化管理系统企业CA申请审批表》和《南京海关外联网接入申请单》(见附件2),报主管海关办理系统授权、CA认证卡(USBkey)申请和网络联通工作。
  3.主管海关在收到企业申请之日起的5个工作日之内完成初审和系统授权,并将企业申请材料报送至南京海关,南京海关在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通知有关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制作CA认证卡(USBkey)。
  4.电子认证服务机构通知企业,提交有关文件资料、签订CA服务合同,并向企业发放CA认证卡(USBkey)。CA认证卡的具体办理方式请联系电子认证服务机构进行咨询。
  5.企业购买VPN设备,并根据特殊区域系统报文交换技术标准(见附件3)改造本单位信息系统提取相应规范报文,开发报文传输程序。
  6.企业VPN设备配置完成后,联系南京海关技术热线,由南京海关相关技术人员配合企业进行网络接入联调,完成企业接入南京海关外联网VPN网。
  7.企业接入南京海关外网VPN网后,通过报文传输程序将申报报文传输至海关,并接受海关回执报文。
  四、系统使用异常情况联络处理机制
  (一)企业在使用网页操作中发现业务操作异常,应与主管海关联系解决。
  (二)企业与海关MQ报文通讯方式发现异常,先查找是否为自身网络、程序等原因导致,如确定自身网络、程序均正常,可与南京海关技术热线联系。
  南京海关技术热线:025-84422112。
  江苏省电子商务证书认证有限责任公司(江苏CA)
  客服电话:025-96010
  网址:;
  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南京分中心(电子口岸CA)
  客服电话:9688888
  特此公告。
  附件:
  1.南京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信息化管理系统企业CA申请审批表
  2.南京海关外联网接入申请单
  3.南京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信息化管理系统报文结构定义和填制规范
  南京海关
  2013年11月29日

相关附件:
附件1:南京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信息化管理系统企业CA申请审批表doc.doc    
附件2:南京海关外联网接入申请单.xls    
附件3:南京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信息化管理系统报文结构定义和填制规范.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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