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金融证券 > 期货 > 商品期货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关于做好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纪念日期间市场风险控制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上期发[2015]120号
发文部门: 上海期货交易所
发文时间: 2015-8-25
实施时间: 2015-8-25
法规类型: 商品期货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1744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会员单位、指定期货保证金存管银行、指定交割仓库:
  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纪念日临近,根据我所休市安排的公告,2015年9月3日至9月5日为调休放假休市。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对纪念日期间相关品种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幅度限制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若2015年9月1日未出现单边市,当日收盘结算时起的交易保证金比例和下一交易日起的涨跌幅度限制调整如下:
  铝、铅、锡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由5%调整为6%,涨跌幅度限制由4%调整为5%;
  锌、螺纹钢、热轧卷板、黄金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由6%调整为7%,涨跌幅度限制由5%调整为6%;
  线材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维持为7%,涨跌幅度限制由5%调整为6%;
  镍、沥青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由7%调整为8%,涨跌幅度限制由5%调整为6%;
  燃料油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维持为8%,涨跌幅度限制由5%调整为6%;
  铜、白银和天胶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由8%调整为9%,涨跌幅度限制由6%调整为7%;
  如遇上述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幅度限制与现行规则规定的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幅度限制不同时,则按两者中比例高、幅度大的执行。
  线材和燃料油1601合约及以后新上市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仍为20%。
  二、2015年9月7日恢复交易后,自第一个未出现涨跌停板的交易日收盘结算时起,上述品种期货各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和下一交易日起涨跌幅度限制恢复至原有水平。关于交易保证金和涨跌停板的其他各项规定按《上海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执行。
  三、请各会员单位及时落实相关合约持仓限额、交割准备等事项。FU1509合约的最后交易日为8月31日,交割日为9月1日、2日、7日、8日和9日。请会员单位充分了解投资者的交割意向,提前检查用于合约交割仓单的数量和有效期限,做好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申报和开具工作,切实防范交割风险。
  由于近阶段全球经济和金融形势仍复杂多变,影响市场运行的不确定性因素仍较多,请各会员单位做好风险防范工作,根据投资者的持仓及风险情况适当提高保证金的收取比例,严格投资者的出入金管理,提醒投资者谨慎运作,理性投资,节日期间做好技术系统的维护和网络安全工作,请相关指定期货保证金存管银行和指定交割仓库做好安全工作,维护市场平稳运行。
  特此通知。
  上海期货交易所
  2015年8月25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关于做好2013年端午节期间市场风险控制工作的通知 2013/5/30
关于做好2015年国庆节期间市场风险控制工作的通知 上期发[2015]13 2015/9/21
关于做好2015年国庆期间市场风险控制工作的通知 2015/9/22
关于做好2014年春节期间市场风险控制工作的通知 2014/1/23
关于做好2013年中秋节期间市场风险控制工作的通知 2013/9/17
关于做好2017年元旦期间市场风险控制工作的通知 2016/12/23
关于做好2014年劳动节期间市场风险控制工作的通知 上期发[2014]62 2014/4/22
关于做好2017年春节期间市场风险控制工作的通知 上期发[2017]14 2017/1/25
关于做好当前市场风险控制工作的通知 上期发[2015]16 2015/1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