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用户登录
用户名
密 码
自动登录 
新用户注册  找回密码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财经相关法律法规 > 劳动就业 > 劳动报酬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2015年企业工资指导线的通知
发文文号: 济政字[2015]30号
发文部门: 济南市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15-7-25
实施时间: 2015-7-25
法规类型: 劳动报酬 社会保障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济南
阅读人次: 1882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加强企业工资分配宏观调控,引导企业职工工资合理增长,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2015年企业工资指导线的通知》(鲁政字[2015]38号)精神,现发布2015年全市企业工资指导线,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2015年全市企业工资指导线原则上以2014年我市法人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52504元为基数,基准线为增长10%,上线(预警线)为增长18%,下线为增长4%。
  二、各类企业应当根据工资指导线,分析企业经济效益、职工工资水平、劳动生产率和人工成本等指标,兼顾企业的承受能力、发展目标等因素,通过工资集体协商,合理确定职工工资增长幅度。垄断企业要严格控制工资增长幅度,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要合理确定企业负责人和企业职工的工资水平。
  三、各类企业应当在政府发布工资指导线30日内,制定贯彻工资指导线实施方案,向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
  济南市人民政府
  2015年7月25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发布2012年部分行业工资 津人社局发[201 2012/5/7
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2014年企业工资指导线的通知 青政字[2014]17 2014/3/17
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2014年企业工资指导线的通知 济政字[2014]36 2014/7/4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2015年企业工资指导线的通知 鲁政字[2015]38 2015/2/28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发布2013年部分行业工资 厦人社[2013]20 2013/9/27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发布河南省2010年企业工 豫人社劳资[201 2010/9/16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发布河南省2015年企业工 2015/6/26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发布2013年度企业工资指导线 宁政发[2013]61 2013/4/3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发布山西省2010年企业工 晋人社厅发[201 2010/4/23
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广东省2009年企业工资指 粤劳社发[2009] 2009/7/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