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深交所 > 债券及衍生品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关于2010年地方政府债券[八期]到期兑付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文时间: 2015-8-20
实施时间: 2015-8-20
法规类型: 债券及衍生品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2199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会员单位:
  2010年地方政府债券(八期)将于2015年9月7日到期兑付。为做好本期债券的本息兑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期债券证券代码为“109058”,证券简称为“地债1008”,是2010年9月7日发行的5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2.67%,每年支付1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兑付可获本息102.67元。
  二、本所从2015年8月26日起停办本期债券的转托管及调帐业务。
  三、本期债券兑付债权登记日为2015年8月31日,凡于当日收市后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享有获得本次兑付款项的权利。2015年9月1日本期债券摘牌。
  四、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在收到财政部拨付的本期债券兑付款项后,将其划入各证券商的清算备付金帐户,并由证券商将兑付资金及时划入各投资者的资金帐户。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一五年八月二十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组建深圳市2012年政府债券承销团的 深财库[2012]40 2012/9/12
关于2014年江苏省政府债券[三期]上市交易的通知 2014/7/24
关于2014年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债券[一期]上市交易的通知 2014/8/14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8年广东省政府债券招标发行规 粤财金[2018]35 2018/6/4
关于2013年江苏省政府债券[二期]上市交易的通知 2013/10/10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2年浙江省政府债券发行兑付办法 浙财预执[2012] 2012/9/11
关于深圳市2014年政府债券[一期]上市交易的通知 2014/10/23
关于支付2009年黑龙江省政府债券[一期]、2009年云南省政 2010/4/29
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16年上海市政府债券招标发行规 沪财库[2016]35 2016/7/7
关于代理发行2009年吉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黑龙江省内蒙古 财库[2009]117号 2009/8/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