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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互联网+现代农业”行动计划[2015-2020年]的通知
发文文号: 青政办发[2015]16号
发文部门: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15-7-31
实施时间: 2015-7-31
法规类型: 行业规定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青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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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青岛市“互联网 + 现代农业”行动计划(2015-2020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7月31日
  青岛市“互联网 + 现代农业”行动计划
  (2015-2020年)
  为加快农业“转调创”步伐,打造“信息支撑、管理协同,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现代农业发展升级版,根据《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 + ”行动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40号)和《中共青岛市委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意见》(青发〔2015〕8号)要求,现就推动我市“互联网 + 现代农业”发展提出如下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大力实施“互联网 + 现代农业”行动计划,着眼率先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坚持市场主导和政府引导“双驱动”,促进网络经济与实体经济“双提升”,实现互联网与农业发展线上线下“双融合”,为青岛打造创新之城、创业之都、创客之岛提供有力支撑,为促进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和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实保障。
  到2020年,全市“互联网 + 现代农业”发展取得显著成效,经济社会效益大幅提高,信息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农业发展方式更加优化,农业产业结构更加合理,农产品质量更加安全,农业生产能力稳步提高,农业资源利用率明显提升,构建共创、共享、共赢的“互联网 + 现代农业”生态圈,引领十万农业“创客”创业,带动百万农民利用互联网致富。全市农业信息化综合水平达到65%以上。
  二、重点工作
  适应互联网经济发展新趋势、新业态,全面推进互联网与农业生产、经营、管理、服务、创业融合发展,重点实施5大行动计划,落实15项工作任务。
  (一)实施“互联网 + 生产”行动计划,推进农业生产智能化。
  1.完善农业物联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市级农业物联网公共服务系统,免费为农业企业、农业经营主体提供数据采集、挖掘分析、监测预警、技术指导、智能控制等应用服务。积极推进农田、林地管理地理信息系统、病虫害监测预报防控系统等在农业生产中的应用,完善农业技术专家的服务保障,实现农业生产智能化、精准化、数字化、可控化和全程监管。(责任单位:市农委、市海洋与渔业局、市林业局、市畜牧兽医局、市农机局)
  2.实施农业物联网示范工程。积极推进物联网等信息技术在大田、苗木培育、设施园艺、畜禽水产养殖等农业生产中的应用。支持规模大、实力强的农业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农业物联网应用系统,实施智能节水灌溉、测土配方施肥、农机定位耕种、饲料精准投放、疾病自动诊断等精准化作业,并与市级农业物联网公共服务系统互联互通、数据共享、应用协同。到2020年,建设现代农业物联网应用园区500个、养殖场500个、农民专业合作社智能监测点1000个,实现对100万亩粮油高产示范片的土壤墒情、作物长势以及病虫害防控的智能控制。(责任单位:市农委、市水利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市林业局、市畜牧兽医局、市农机局,各区市政府)
  3.实施智能农机建设工程。推动北斗全球卫星定位技术、地理信息技术等现代信息技术在农机调度作业中的应用,提高农机的智能化装备水平。建设智慧型农机综合服务系统,推进农机服务的网格化管理,实现农机的实时调度、实时监控、实时管理和“一站式”在线服务。到2020年,建设智能农机合作社500家,各类农机维修点保有量达到500个以上,主要农作物机械化生产综合水平达到90%以上。(责任单位:市农机局,各区市政府)
  (二)实施“互联网 + 经营”行动计划,推进农产品营销网络化。
  4.大力发展农业电子商务。积极培育农业电子商务主体,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电子商务应用能力。建设信息开放共享、数据互联互通的市级农业电子商务公共服务系统。构建农产品冷链物流、信息流、资金流的网络化运营体系,破解“小农户与大市场”对接难题,提高农产品流通效率。到2020年,培育年交易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农业电商企业100家,基本实现“产运销”一体化农业电子商务发展格局。(责任单位:市农委、市商务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市林业局、市畜牧兽医局、市供销社,各区市政府)
  5.实施涉农企业智能化提升工程。鼓励具备一定规模的涉农企业使用企业管理信息系统,提高企业在采购、生产、销售、营销、财务和人力资源管理等环节上的信息化水平,推动涉农企业经营管理的网络化、智能化。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使用基于互联网的开放式企业管理系统,加强产销衔接,发展集在线种养、智能管理、电子商务于一体的“定制式生产”,提高农业生产经营的科技化、组织化和精细化水平。到2020年,培育规模化智能化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500家,主要农产品加工转化率达到80%,建成全省乃至全国智能化水平较高的农产品生产加工出口基地。(责任单位:市农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海洋与渔业局、市林业局、市畜牧兽医局,各区市政府)
  6.加快农产品产地市场信息化建设。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建立以电子结算为核心,集财务管理、安全监控、人事管理、商户管理、物业管理等于一体的农产品产地市场运营管理系统和客户服务系统,实现线上线下运营,提高现代化管理水平和运营效率。到2020年,新建200处农产品供求信息采集发布点,全市50家农产品产地市场(田头市场)实现电子结算;农产品中心市场、专业特色市场实现价格发布、质量监控、仓储物流智能化,年交易额突破1000亿元。(责任单位:市农委、市商务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市畜牧兽医局,各区市政府)
  (三)实施“互联网 + 服务”行动计划,推进农业信息服务便捷化。
  7.提升农业信息服务平台建设。依托云计算、大数据、互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建立“云管端”一体化发展的农业信息服务新模式,高架国内外信息“天线”,及时、准确联通高端、高效的信息技术服务资源,打造开放、共享、功能更加完备的农业科技110综合信息“云”服务平台,利用“互联网 + ”串起农业现代化的链条,实现数据资源的共建共享和互联互通。建立农业信息监测体系,为灾害预警、耕地质量监测、森林资源管理、重大动植物疫情防控、市场波动预测、经营科学决策等提供服务。规范农村土地流转公共服务平台,提升土地流转透明度,保障农民权益。(责任单位:市农委、市水利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市林业局、市畜牧兽医局、市农机局,各区市政府)
  8.实施信息进村入户工程。按照有场所、有人员、有设备、有宽带、有网页、有持续运营能力的“六有”标准,建设村级益农信息服务站,重点打造1000个村(社区)级示范信息服务站。完善市、区(市)、镇(街道)、村(社区)“四位一体”的农业科技信息服务体系,积极引入市场、金融、保险、医疗等公共信息服务资源,让农民群众足不出户就能享受便捷、经济、高效的信息服务。(责任单位:市农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海洋与渔业局、市畜牧兽医局、市林业局、市农机局,各区市政府)
  9.强化农业技术推广服务。选拔聘任村级“四员合一”(村级农业技术推广员、农产品质量监管员、农药协管员、农业信息员)队伍,落实补贴、奖励经费。全面推行“包村联户”工作机制,推广“专家—农技人员—科技示范户—辐射带动户”技术服务模式,构建基于“互联网 + ”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新通道,科技人员直接到户、良种良法直接到田、技术要领直接到人,有效解决农技推广“最后一公里”问题。(责任单位:市农委、市海洋与渔业局、市林业局、市畜牧兽医局、市农机局,各区市政府)
  (四)实施“互联网 + 管理”行动计划,推进农业行政管理高效化。
  10.加强农业政务系统建设。完善以大数据支撑的农业政务管理系统建设,提高农业主管部门生产决策、资源配置、指挥调度、上下协同、信息反馈等方面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强化政务信息公开,完善农业行政许可、农业综合执法系统,提高农业综合执法信息化水平。建立农业科技110应急指挥调度系统,强化农产品质量和畜牧业安全监管,提高监管水平,增强预防和处置突发农业公共事件的能力。(责任单位:市农委、市水利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市林业局、市畜牧兽医局、市农机局)
  11.强化农产品质量监管。完善农产品质量标准、监测预警和追溯体系,深化“四建、三补、二追、一查”,建立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衔接机制,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全程信息化,做到生产记录可存储、产品流向可追踪、储运信息可查询,实现农产品“从农田到餐桌”全程可追溯,保障“舌尖上的安全”。到2020年,全市97个涉农镇(街道)农产品质量检测数据即时采集上传,1000家农产品生产企业、贮运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纳入农产品质量追溯系统,规模化养殖场生猪、牛奶、鸡蛋等全程可追溯达到95%以上,农产品监测合格率保持在98%以上。(责任单位:市农委、市海洋与渔业局、市林业局、市畜牧兽医局,各区市政府)
  12.推动农业可持续发展。开展农业生态建设六项治理工程,实现“一控、两减、三基本”的目标,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普及基于环境感知、实时监测、自动控制的网络化农业环境监测系统,建立水资源利用、农业环境承载量评估、农业废弃物监测、畜禽粪污监测等系统,防止工业外源性重金属污染农田,为农业循环经济提供信息支撑和管理协同。建立全市农资产销及施用跟踪监测系统,智能控制化肥、农药施用量,全市农资生产经营企业全部纳入监管。实施化肥、农药零增长行动,农药、化肥利用率均提高10%以上。(责任单位:市农委、市环保局、市水利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市林业局、市畜牧兽医局、市供销社,各区市政府)
  (五)实施“互联网 + 创业”行动计划,推进农民创业大众化。
  13.强化农业创业培训。实施农业创业培训“万人计划”。 围绕主导产业,大力培育生产经营型、职业技能型、社会服务型的新型职业农民,每年培训新型职业农民2万人;每年培训农业创客2万人,为农业创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农委、市海洋与渔业局、市林业局、市畜牧兽医局、市农机局,各区市政府)
  14.促进农业产业“接二连三”。以一二三产业融合渗透和交叉重组为路径,加速推动农业产业链延伸、农业多功能开发、农业门类范围拓展、农业发展方式转变,积极推动农产品生产、流通、加工、储运、销售、服务等环节的互联网化,实现一二三产业融合,为农村劳动力、返乡农民工发展农产品加工、休闲观光农业、农村服务等提供空间。(责任单位:市农委、市海洋与渔业局、市林业局、市畜牧兽医局、市农机局,各区市政府)
  15.构建农业创业园集群。顺应网络时代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趋势,规划建设10处农业产业园、创业园、孵化器,提供经营场所、宽带网络、公共软件、培训等服务,落实定向减税和普遍性降费政策,加大银行信贷支持、服务力度,构建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农业产业众创空间,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创客”生态环境,打造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新引擎。大力发展众筹农业,鼓励引导有创新创业激情、有志投身现代农业发展的创客,通过众筹实现梦想。(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农委、市海洋与渔业局、市林业局、市畜牧兽医局、市农机局,各区市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互联网 + 现代农业”行动计划协调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和沟通协调,明确工作职责,齐抓共管,形成部门合力。各区市要高度重视,按照“互联网 + 现代农业”行动计划的总体思路,制定具体实施方案,逐级分解任务,明确责任和进度,切实抓好落实。要强化督导检查,确保“互联网 + 现代农业”建设工作取得预期成效。(责任单位:市农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水利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市林业局、市商务局、市畜牧兽医局、市农机局、市供销社,各区市政府)
  (二)加大财政扶持。建立健全“互联网 + 现代农业”投入保障体系,在整合利用现有相关专项资金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市、区(市)财政资金投入,重点支持“互联网 + 现代农业”的基础设施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可持续发展等领域,带动互联网技术产业资本积极参与“互联网 + 现代农业”行动计划。(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各区市政府)
  (三)完善基础设施。积极推进光纤进村入户工程,加快农村地区宽带网络建设,全面提高宽带普及率和接入率。在农村社区服务中心、信息服务站等公共服务区域覆盖免费无线网络,为广大农民群众提供免费上网环境。(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各区市政府)
  (四)强化人才支撑。完善“互联网 + 现代农业”人才培养机制,加快培养急需紧缺的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高层次复合型人才和技能型人才。进一步优化创业创新环境,完善激励保障机制,大力引进国内外“互联网 + 现代农业”领军人才和创业创新团队,培养造就一批优秀农业企业家。依托农业产业园,建立“互联网 + 现代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交易平台,积极探索技术集成与示范转化模式,实现全国农业专家信息资源共享,为农业大数据的集散和各方优质服务资源的汇聚提供通道,更好地为青岛“三农”服务。(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农委、市海洋与渔业局、市林业局、市畜牧兽医局、市农机局,各区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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