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财经相关法律法规 > 财政法规 > 政府性资金|基金管理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延长《市财政局等关于印发<上海市排污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有效期的通知
发文文号: 沪财建[2015]28号
发文部门: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环保局
发文时间: 2015-7-7
实施时间: 2015-7-7
法规类型: 政府性资金|基金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上海
阅读人次: 3181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区县财政局、环境保护局:
  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环境保护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上海市排污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沪财建〔2004〕204号),经评估需继续实施,其有效期延长至2020年4月30日。
  特此通知。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环境保护局
  2015年7月7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核定试点 粤价[2013]147号 2013/8/1
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实行差别 粤价[2010]125号 2010/6/21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北京市排污费资金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 京财经一[2001] 2001/4/26
浙江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财政部驻浙江财政 浙财综字[2003] 2003/7/1
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苏州市城市施工工地扬尘排污费征 苏府规字[2015] 2016/3/1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排污费征缴使用管理的意见 2008/4/21
黑龙江省物价局黑龙江省财政厅黑龙江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调 黑价联[2015]29 2015/7/1
湖北省环境保护厅湖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做好全省排污费征 鄂环函[2018]23 2018/2/7
河北省物价局河北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排污费征收标准的通知 冀价经费[2008] 2008/7/1
湖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排污费稽查工作的通知 鄂环发[2012]8号 2012/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