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财经相关法律法规 > 行业规定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钢铁行业规范条件公告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津工信原[2015]12号
发文部门: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5-7-17
实施时间: 2015-7-17
法规类型: 行业规定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天津
阅读人次: 1667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有关区县工业主管部门,渤钢集团,市钢铁工业协会:
  为进一步完善钢铁行业规范条件公告管理,促进行业转型升级,工业和信息化部对钢铁行业规范条件进行了修订,发布了《钢铁行业规范条件(2015年修订)》和《钢铁行业规范企业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5年第35号),自2015年7月1日起实施。
  新修订的《钢铁行业规范条件》对产品质量、工艺与装备、环境保护、能源消耗和资源综合利用、安全卫生和社会责任等方面内容进行了细化,提高了要求,各规范企业要认真学习,对标整改,按照新要求开展生产经营等活动。此次发布的《钢铁行业规范企业管理办法》明确了钢铁行业规范管理工作的职责分工、年度审查、企业变更、整改和撤销资格等方面的内容,是各级部门开展钢铁行业规范条件公告动态管理的依据。
  为做好我市钢铁行业规范条件公告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有关区县主管部门、集团对列入公告企业加强日常监管,掌握企业生产动态,加强信息沟通,配合我委做好各项管理工作。自2016年起,组织下属企业严格按照《钢铁行业规范企业管理办法》中自查报告模板填写自查结果,提交各项证实性材料,于每年2月底前报送我委,由我委初审后上报工业和信息化部进行年度审查,工信部将抽取部分企业进行现场复合,不符合条件的企业将被撤销公告。
  二、请市钢铁工业协会积极宣贯行业规范条件和管理办法的有关内容,进一步加强行业自律,指导企业规范生产,达到新修订规范条件的各项要求。组织行业专家对企业自查报告内容进行审核,协助我委做好年度监督管理各项工作。
  三、钢铁行业规范条件公告管理为一项日常工作,今后各单位须按照本通知要求每年集中报送,不再另行通知。我市2016年年度审查工作和自查报告填写等具体事宜,我委将于今年年底前召开专门会议讲解。
  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5年第35号
  2015年7月17日
  (联系人: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原材料工业处 李颖;联系电话:83605675)

相关附件:
津工信原2015[12]号_附件.doc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公开征求对《再生化学纤维[涤纶]行业规范条件》的意见 2014/10/29
公开征求对《再生铅行业规范条件[征求意见稿]》的意见 2016/9/3
关于就美国进口钢铁和铝产品232措施及中方应对措施公开征 2018/3/23
《废塑料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及《废塑料综合利用行业 工业和信息部公 2016/1/1
关于发布《进口再生钢铁原料检验规程》等76项行业标准的 海关总署公告20 2021/6/18
《锡行业规范条件》公开征求意见 2015/7/27
公开征集对《汽车动力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的意见 2014/10/28
关于印发《再生化学纤维[涤纶]行业规范条件公告管理暂行 工信部消费[201 2016/1/20
关于开展第三批符合《钢铁行业规范条件》企业申报工作的 201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