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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关于征求《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钢铁行业[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发文文号: 财办会[2015]19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发文时间: 2015-7-24
实施时间: 2015-7-24
法规类型: 行业成本核算办法
所属行业: 制造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3757
评论人次: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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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为改进和加强钢铁企业产品成本核算,提高钢铁企业产品成本管理水平,促进钢铁行业可持续发展,我们在广泛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起草了《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钢铁行业(征求意见稿)》,现予发布。请你单位组织征求意见并形成书面材料,于2015年8月31日前将纸质和电子文本同时反馈至财政部会计司,反馈意见材料中请注明联系人的联系方式。
  《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钢铁行业(征求意见稿)》电子版请登录财政部网站(www.mof.gov.cn),从“会计司”子频道“工作通知”子栏目中下载。
  联系人:财政部会计司制度二处 常琦
  电话:010-68552527
  传真:010-68552528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南三巷三号100820
  电子邮箱:changqi@mof.gov.cn
  附件:
  1.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钢铁行业(征求意见稿)
  2.《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钢铁行业(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财政部会计司
  2015年7月24日1

相关附件:
1、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钢铁行业(征求意见稿).pdf    
2、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钢铁行业_征求意见稿_起草说明.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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