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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财政部公告2015年第50号
发文文号: 财政部公告2015年第50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发文时间: 2015-7-24
实施时间: 2015-7-24
法规类型: 国债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2038
评论人次: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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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根据国家国债发行的有关规定,财政部决定发行2015年记账式附息(十七期)国债(以下简称本期国债),已完成招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期国债计划发行260亿元,实际发行面值金额260亿元。
  二、本期国债期限30年,经招标确定的票面年利率为3.94%,2015年7月27日开始计息,招标结束后至7月29日进行分销,7月31日起上市交易。
  三、本期国债为固定利率附息债,利息按半年支付,利息支付日为每年的1月27日、7月27日(节假日顺延,下同),2045年7月27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次利息。
  其他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公告》(2015年第1号)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2015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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