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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服务贸易的实施意见
发文文号: 鄂政发[2015]34号
发文部门: 湖北省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15-5-30
实施时间: 2015-5-30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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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服务贸易的若干意见》(国发[2015]8号)精神,做大服务贸易规模,提升服务贸易质量和效益,打造服务贸易竞争新优势,推动服务贸易快速发展,现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中央和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竞进提质、升级增效”,按照加快经济结构调整和优先发展现代服务业的总体要求,抢抓“长江经济带”开放开发和“一带一路”重大发展机遇,充分发挥我省科教智力聚集、交通区位凸显、产业基础雄厚的优势,全面深化改革,努力扩大开放,大力鼓励创新,着力构建服务贸易发展新载体,加快培育服务贸易发展新业态,积极探索服务贸易发展新模式,实现新兴服务贸易与传统服务贸易协调快速发展,促进服务贸易集聚发展、跨越式发展。
  二、发展目标
  全省服务贸易发展的政策支持体系进一步完善,市场环境进一步优化,服务贸易对外开放水平进一步提高,服务贸易对全省经济竞争优势的推动能力进一步增强。服务贸易结构进一步优化,服务外包向高端领域延伸,知识流程和业务外包占比达到60%,传统服务贸易出口继续保持优势,新兴服务贸易出口占比不断提升。全省服务贸易总额年均增长15%以上,到2020年服务贸易进出口总额达到200亿美元以上,其中,新兴服务贸易出口占比达到30%;服务贸易占货物贸易比重达到20%以上。
  三、主要任务
  (一)科学规划。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凝聚共识,把服务贸易发展提升到战略层面进行规划。要紧紧围绕全面深化改革,扩大内陆开放带来的长江经济带开放开发和“一带一路”等重大发展契机,以中部崛起区域整合的前瞻性,结合各自发展现状、地理区位、资源禀赋条件和经济发展总体目标,科学制订服务贸易发展规划。
  (二)推进传统服务贸易转型升级。继续巩固旅游、建筑、运输等传统服务出口领域的优势。用好武汉天河机场口岸实行72小时免签的政策,加快推进旅游服务国际化进程,积极推动旅游服务跨境交付,鼓励发展旅游电子商务服务。主动对接长江经济带开放开发、长江中游城市群建设、“一带一路”等重大发展机遇,充分发挥我省对外承包工程和劳务输出的市场和技术优势,依托国际工程承包,大力开拓工程设计、工程监理等建筑服务,大力开拓“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市场份额,提高新兴国家市场占比。充分利用区位优势,大力发展空港物流、江海直达和国际集装箱铁、水、公、空多式联运等运输服务,积极发展第三方物流、鼓励现有运输、仓储、货代、联运、快递企业整合功能和延伸服务。积极支持海关特殊监管区、交通枢纽、运输场站、物流园区扩充口岸通关功能,带动相关保险、金融服务发展。
  (三)加快发展新兴服务贸易。新兴服务贸易是服务贸易发展的新方向和战略高地。充分发挥我省科教智力资源丰富的优势,继续推动信息技术服务做大做强,积极发展基于互联网、物联网和智能制造的服务业,完善信用、物流、支付等电子商务支撑体系。进一步提高新兴服务贸易开放水平,为新兴服务贸易发展搭建全球性交流、合作平台,培育产业竞争力。重点培育软件和信息技术、通讯、金融、会计、律师、传媒、咨询等新兴服务贸易发展。加快发展环境及节能服务,积极推进环境工程设计、环境咨询、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节能审计咨询、评估及合同能源管理等领域发展。积极开展知识产权评估、咨询、价值分析、交易、转化、质押、投融资等商业化服务。加强中医药、文化艺术、广播影视、新闻出版、教育、体育等我省特色服务贸易的国际交流与合作,提升我省文化软实力和国际影响。加大对服务外包人才的培训、企业国际资质认证、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等的支持力度,加快培育一批国际知名的服务外包企业。积极拓展软件和信息技术、技术研发、业务流程、工程设计等服务外包业务。协调发展离岸服务外包和在岸服务外包,通过在岸服务外包夯实离岸服务外包的基础。
  (四)推进会展业转型升级。会展业是兼具招商引资、城市建设、交通运输、旅游服务等多种功能的新兴产业,产业链长、产业关联度高、辐射带动能力强,对于拉动当地消费、扩大就业、提升城市化服务功能有较强的促进作用。要强化制度建设,按照市场化、专业化、国际化、品牌化的要求分类指导。做大做强中国食品博览会、中国国际机电产品博览会、中国国际汽车工业展览会、中国武汉农业博览会、华中国际汽车展等知名展会;做精做实中国光谷国际光电子博览会暨论坛、全球公共采购论坛、华侨华人发展洽谈会等专业会展品牌;办好中国(湖北)期刊博览会、湖北电商论坛,进一步打造湖北服务外包产业发展论坛;支持和引导企业参加国际知名服务贸易专业会展。鼓励企业通过参加中国(北京)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中国(大连)国际软件和信息服务交易会等展会推介“湖北服务”品牌;推动形成与国际接轨,服务体系完备、服务品质优良、市场竞争有序、专业化程度高的会展业发展格局,把我省建设成为会展业大省。
  (五)加快服务贸易园区建设。专业园区具有资源共享、共生演化、低边际成本等优势,是培育现代服务产业的高效模式。加强政策支持力度,以培育服务贸易重点企业为着力点,以建设服务贸易示范园区为依托,鼓励传统制造型企业向制造服务型企业转型,由单一出口产品转向提供全过程的服务链支持,鼓励企业延伸服务链条,促进形成服务贸易的产业聚集发展。支持武汉软件新城、光谷软件园、光谷生物城、光谷金融港、宜昌智慧新城、襄阳软件园等基础好、起点高的园区发展,形成一批示范性服务贸易集聚区。拓展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服务出口功能,扩充国际转口贸易、国际物流、国际结算、研发设计、金融投资等功能。
  (六)推动区域协调发展。进一步扩大服务业开放的广度和深度,利用鄂港粤、环渤海、长三角以及国内外重要展会等重大招商引资平台,有针对性开展服务贸易推介、洽谈、招商、合作;加大对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和地区服务贸易的“走出去”和“引进来”力度。鼓励错位竞争,支持差异化协同发展。武汉市要发挥全省服务贸易集聚中心的作用,进一步完善公共服务配套,提升服务功能,优先发展现代服务贸易,提升服务业开放层次,增强辐射带动效应。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要重点打造软件和信息服务、金融服务、生物医药、多语翻译等服务贸易企业集聚区,使其成为技术创新和产品研发的示范基地。襄阳市、宜昌市以及“1+8城市圈”要依托制造业转型升级对生产性服务贸易的巨大需求,加快提升现代物流、设计研发、信息咨询、电子商务等生产性服务贸易发展水平。鼓励其他地区发挥各自区位及资源禀赋优势,发展特色服务贸易。
  四、政策措施
  (一)完善财税支持。整合中央和省级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加大对服务贸易发展的支持,重点支持成长性强、发展潜力大、结构优化的服务贸易业务。完善扶持政策,改进支持方式,创新财政资金使用方式,通过市场化运作方式,引导带动社会资本进入,激发市场主体的内生性动力和活力。落实“营改增”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应税服务适用增值税零税率或免税。
  (二)创新金融支持。落实国家金融机构对服务贸易企业支持政策,创新性发展适应我省服务贸易特点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强化金融服务促进服务贸易发展。引导政策性金融机构加大对服务贸易企业的支持力度,鼓励商业银行按照风险可控原则支持服务贸易发展,利用资本市场拓展直接融资渠道。为服务贸易企业融资和海外并购提供创新性金融服务,将服务贸易企业纳入全省出口信用担保体系,为服务贸易企业在国外开展业务提供信用保险和相关担保服务。
  (三)加强知识产权和信息安全保护。支持和鼓励服务贸易企业加强技术研发和自主创新,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信息安全管理,依法惩处侵犯知识产权等违法行为,为服务贸易企业创造良好的经营环境;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服务贸易企业,给予重点支持和保护;努力构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为服务贸易企业提供方便、快捷、专业的知识产权保护、管理等信息服务。
  (四)提供便利化服务。外汇管理部门要积极为服务贸易企业提供外汇管理政策辅导,提供外汇便利服务。海关、检验检疫部门要建立和完善与湖北服务贸易特点相适应的通关监管模式,开辟通关“绿色通道”,在保证有效监管的情况下,为以实物载体形式出口的服务提供通关便利。
  (五)完善统计分析。按照国家有关服务贸易统计工作规定,结合实际,逐步建立反映本地服务贸易发展特点的统计指标体系。进一步完善服务贸易统计制度,建立重点服务贸易企业统计联席会议制度,加强服务贸易发展的趋势分析,为服务贸易企业提供市场信息服务。
  (六)强化组织领导。建立由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住建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厅、省外侨办、省工商局、省旅游局、武汉海关、省国税局、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湖北银监局、湖北证监局、湖北保监局、湖北外管局等单位参加的省服务贸易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省商务厅,负责日常具体工作。省政府督查部门要加强对本意见贯彻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确保取得实效。
  2015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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