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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更大力度实施技术改造推进制造业向中高端迈进的意见
发文文号: 苏政发[2015]25号
发文部门: 江苏省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15-3-20
实施时间: 2015-3-20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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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为主动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进一步激发企业追求技术进步、实现内涵式发展的内生动力,充分发挥技术改造在创新引领技术升级、调整存量做优增量、节能减排绿色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深化信息技术在制造业的集成应用,推动两化深度融合,加快发展智能制造、绿色制造,更大力度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推进制造业向中高端迈进,切实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2014年12月视察江苏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更大力度推进企业技术改造的新要求,主动适应国际需求调整、国内消费升级新变化和科技进步新趋势,坚持企业技术改造主体地位,引导企业更大力度、更高水平开展技术改造,更加注重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更加注重科技进步和全面创新,更加注重创新成果同产业对接、创新项目同现实生产力对接,把转方式、调结构放到更加重要位置,以智能制造、绿色制造为主攻方向,以示范工程为引领,以先进技术装备为支撑,以信息技术深度应用为手段,着力提升我省企业智能化、绿色化制造整体水平,构建现代产业体系,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打造江苏制造业升级版,全力推动经济发展迈上新台阶。
  (二)主要目标。到2017年,技术改造水平明显提高,工业技改投资年均增长15%以上,占工业投资比重每年提高2个百分点左右,每年新增工业技改投资1500亿元以上,工业技改投资占工业投资比重达50%以上,工业技改投资中高新技术产业投资比重每年提高2个百分点,智能化绿色化改造投资占工业技改投资比重不断增加。智能制造水平明显提高,创建200个“智能车间”,两化融合示范企业达到500家、试点企业3000家;全省新增使用工业机器人1万台,重点行业机器人密度达到国际先进水平,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全员劳动生产率年均提高10%以上;大中型企业电子商务应用全覆盖,重点B2B平台在线交易额超过2.5万亿元。绿色制造水平明显提高,高效节能技术与装备使用率由目前不足15%提高到50%左右,实现年节能能力200万吨标准煤,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明显降低,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单位增加值能耗比2014年降低12%以上;主要污染物排放大幅削减,节能、节水、环境标志产品大幅增加。质量效益水平明显提高,工业产品质量合格率稳步提高,其中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合格率稳定在90%以上;产品附加值持续提高,资金利税率达到15%左右。
  二、重点任务
  (三)加快企业智能化改造。加速装备智能化更新,定期发布《省重点推广应用的新技术新产品目录》《省重点节能技术推广目录》《省优先发展的高新技术产品参考目录》《省智能装备知识产权分析评议》,以工业机器人、数控机床、智能仪器仪表、节能环保装备等首台(套)重大装备推广应用为重点,支持企业同等条件下优先选用省内重点推广应用的新技术新产品;搭建供需对接平台,帮助企业开拓培育新技术新产品市场;鼓励企业引进先进技术装备,缩小与国际水平差距。推进智能研发设计,推动研发设计与生产联动协同,应用图形化建模、快速成型与虚拟仿真等智能化设计系统,开展众包设计与定制服务,建立及时响应、持续改进、全流程创新的研发设计体系。推进智能生产,采用自动识别、在线监控诊断、自动报警、数据挖掘等智能化技术,应用制造执行系统、分布式控制系统及数字化控制系统,提高在线监控、故障诊断和分析水平。推进智能管理,以供应链管理为核心,深入推进产品数据管理、企业资源计划、客户关系管理等系统集成,促进生产与销售、业务与财务、产业链上下游企业间的联动协同。推进智能服务,应用产品性能监控、物联网智能终端技术,提升产品的智能运行、诊断与维护水平,构建基于云计算的互联网主动营销与服务平台;加强客户行为分析,推行小批量定制生产模式,促进企业由生产型制造向服务型制造转变。
  (四)加快企业绿色化改造。实施节能技术改造,围绕火电、钢铁、建材、石化、纺织等重点行业和重点耗能企业,推动实施重点用能装备节能改造;全面开展电机系统节能、能量系统优化、余热余压利用、绿色照明等节能改造,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推进企业能源管理中心建设,对能源的购入存储、加工转换、输送分配、最终使用和回收处理等环节实施动态监控和优化管理,加快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实施环保技术改造,鼓励企业加快源头减量、减毒、减排以及过程控制等绿色智能装备的改造升级,推进清洁生产。加快推进重点行业脱硫、脱硝、除尘提标改造,推进电力行业采用超低排放技术设备改造燃煤机组。2015年年底前,石油炼制企业的催化裂化装置全部配套建设烟气脱硫设施;有色金属冶炼行业完成生产工艺设备更新改造和治理设施改造;现役干法水泥生产线全部实施低氮燃烧,熟料生产规模在4000吨/日以上的全部实施脱硝改造。2017年年底前,所有干法水泥生产线完成脱硝改造。推进循环再利用,提高大宗工业固体废弃物、废旧金属、废旧轮胎、废弃电子产品等废物转化为再生资源的能力,以汽车零部件、内燃机、工程机械、机床等为重点,推进再制造产业发展。推行节能环保服务新业态,推动重点用能企业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实施改造;在烟气脱硫脱硝、工业污染治理等重点领域,推进环保服务总承包和环境治理特许经营模式。
  (五)加快绿色智能制造支撑能力建设。增强先进技术装备研制能力,实施工业强基行动,围绕关键基础材料、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先进基础工艺、产业技术基础等领域,突破关键共性环节,组织重点领域质量攻关;以汽车、电子、工程机械、数控加工、食品、医药等领域为重点,开发一批焊接、涂装、装配、搬运等专用机器人,提升高性能控制器、高精度伺服驱动器、RV减速器的自主配套能力;自主研制高精度复合型数控机床、三维增材制造装备、专用智能设备、智能传感器及仪器仪表,开发食品、医药、纺织、消费类电子产品等智能化生产线;开发固体废弃物智能化分拣、智能化除尘、大气污染防治、污水处理等节能环保装备。提升新一代信息技术和软件发展水平,着力突破高端服务器CPU、专用集成电路、数字信号处理器、可编程逻辑控制器、嵌入式系统、工业大数据处理等关键技术,支持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研发和产业化,大力发展关键设计工具软件、数字化设计与仿真分析软件、行业应用软件等。建设绿色智能制造平台,推动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研发机构建设,推动有条件的企业建立海外研发机构;支持能够提供智能制造、绿色制造整体解决方案的中介服务机构建设,培育一批智能制造、绿色制造咨询服务企业;加强公共技术平台、专利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提供技术研发、技术交易、咨询评估、检验检测、人才培训、专利信息分析利用等服务;建设一批产业技术基础平台,支持建设工业产品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实验室。推进电商拓市,鼓励企业基于互联网开展市场开拓、供应链管理和创新服务,建设一批行业特色B2B电子交易平台和面向行业生产要素配置及供应链管理的综合信息服务平台,支持小微企业利用第三方电商平台拓展市场。
  (六)加快产品更新换代步伐。提高产品智能化水平,在产品中嵌入传感器、数控装置及控制系统,推动信息技术与产品的渗透融合,丰富产品功能,提升产品性能;鼓励发展智能手机、智能电视、可穿戴设备、服务机器人等智能产品,增强新型消费类信息产品的供给能力。开发绿色节能产品,在产品全生命周期推行生态设计模式,降低资源消耗,减少有毒有害物质使用,积极发展高能效等级环境标志产品,提升产品能效环保低碳水平。加强质量品牌建设,以提高食品、药品、婴童用品、家电等重点消费品的质量和安全性为目标,促进企业采用信息技术加强生产过程的质量控制,建立产品全生命周期的质量管理和溯源系统;以提高重大装备可靠性为目标,促进装备制造企业采用先进制造工艺,提升质量管理水平;实施品牌发展战略,以打造商标密集型产业为主攻方向,推进商标战略实施示范工程,加强区域公共品牌和企业品牌建设。
  (七)加快实施重点示范工程。实施机器人研制应用示范工程,加大工业机器人集成研制应用力度,推进智能物流立体仓库系统、电器自动化装配生产线、激光自动化焊接生产线等领域机器人的示范应用,总结推广典型应用案例,加快流程制造关键工序智能化、关键岗位机器人替代步伐。实施智能车间建设工程,研究制定智能车间标准体系,加快智能车间认定,总结推广典型经验,推动生产车间智能化改造。实施节能改造示范工程,支持钢铁、建材、化工、电力等重点耗能行业,综合采用节能技术及高效节能系统,实施节能改造。实施减排改造示范工程,在钢铁、电力、化工、建材等重点行业,支持企业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烟尘排放在10mg/m3以下的工业炉窑除尘技术、1000MW等级及其以上机组电袋复合/湿式静电除尘技术、重金属超磁分离处理一体化技术、活性炭吸附-电解技术等,实施减排改造,减少工业PM2.5、氮氧化物、废水等污染物排放。实施再制造示范工程,支持企业开展汽车发动机、变速箱、发电机等零部件再制造和工程机械、工业电机设备、机床、矿采机械、铁路机车装备、船舶及办公信息设备等再制造。
  三、保障措施
  (八)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导向作用,引导企业资本、社会力量在推动产业智能化、绿色化转型升级方面更好发挥作用。加大财政投入,优化省级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支出结构,加大对企业智能化、绿色化改造的支持力度,重点支持智能车间建设、高端智能装备研制与应用、提供智能制造与绿色制造整体解决方案的系统集成商服务能力建设等。改革财政性资金支持方式,逐步提高市场化运作的投资基金在专项资金中的比重,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政策引导和杠杆作用,吸引更多的社会资本支持我省企业智能化、绿色化改造。各地也要加大对企业智能化、绿色化改造的支持力度。对符合智能化、绿色化改造鼓励方向的项目,免征相关建设类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
  (九)落实税收优惠政策。进一步落实引进技术设备免征关税、重大技术装备进口关键原材料和零部件免征进口关税及进口环节增值税、企业购置机器设备抵扣增值税等鼓励企业引进先进技术装备的相关优惠政策。加快落实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减轻税负,加快企业设备更新、科技创新。更加有效地落实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及产品免征或即征即退增值税、合同能源管理减免税、节能节水环保设备投资抵免税、节能减排技术改造“三免三减半”等各种税收优惠政策。
  (十)实行差别化资源价格政策。对超过产品能耗(电耗)限额标准的企业和产品,实行惩罚性电价;对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电机、风机、水泵、空压机、变压器等落后用能设备的企业实施淘汰类差别电价;对电解铝企业、水泥熟料生产企业实行差别化电价政策,并逐步扩大到其他高耗能行业和产能过剩行业。严格落实燃煤电厂脱硫、脱硝、除尘电价政策,鼓励燃煤发电企业进行环保设施改造。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建立节水减排的用水机制,对高污染、高耗水行业实行差别水价。
  (十一)拓宽多元融资渠道。加大对企业智能化、绿色化改造的信贷支持力度,通过货币政策工具运用、差别化监管、风险补偿等手段,引导各类金融机构不断增加智能化、绿色化改造信贷投放规模,鼓励对符合智能化、绿色化改造方向的项目贷款给予优惠利率。大力推进直接融资,支持企业境内外上市融资,鼓励企业发行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企业债券、中小微企业私募债等各类债券。大力发展融资租赁,支持企业通过融资租赁购买设备进行智能化、绿色化改造。鼓励企业采用股权投资方式,吸引风险投资、创业投资等民间资本参与企业智能化、绿色化改造。
  (十二)加大用地支持保障。树立节约集约用地理念,鼓励项目建设零用地、少用地、集约用地,鼓励企业采取厂房改建、建设多层高标准厂房等措施进行挖潜改造。加强重点智能化、绿色化技术改造项目用地保障,各地在省下达的用地计划指标中统筹安排支持智能化、绿色化改造项目。对列入省年度重大项目的智能化、绿色化技术改造项目,符合“点供”条件的优先安排用地指标。鼓励智能化、绿色化改造项目盘活使用存量建设用地。
  (十三)加强组织引导。瞄准国内外智能化、绿色化制造技术发展方向和趋势,组织专家诊断精准选择关键薄弱环节,研究制定行业推进重点,编制“十三五”技术改造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推进计划,科学引导技术改造投资方向。引导企业加大智能化、绿色化技改投入力度,建立三年滚动实施项目库。各地要加大对企业智能化、绿色化发展引导和支持力度,建立部门联动、上下互动的协调配合推进机制。
  (十四)创新工作方法。大力推进简政放权,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简化审批程序,推行并联审批,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加强信息引导,完善技术改造投资统计体系,及时发布智能化、绿色化技术改造投资信息,引导企业加快智能化、绿色化改造升级步伐。加强交流合作,总结推广智能化、绿色化改造升级的经验做法和成效,组织行业、企业间合作交流。
  (十五)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依法严厉打击各种侵犯知识产权行为,保障企业权益。建立完善首台首套智能装备保险体系,积极创新保险产品和服务,推广国产首台首套装备的保险风险补偿机制。建设高素质产业工人队伍,鼓励企业全面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培养一大批掌握智能装备操作技能的熟练工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全面落实国家和省有关减轻企业负担的各项政策规定,建立涉企收费清单制度,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涉及技术改造的各种鉴定、检验检测等结果实行互认互通,各地、各有关部门不得重复进行、重复收费。加强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引导企业树立诚信经营理念,提高社会责任意识,健全企业信用信息征集、整合、记录、披露和使用制度,规范企业行为。加大智能化、绿色化改造宣传力度,加强对成功案例、示范项目的宣传,发挥典型示范的带动引领作用,进一步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企业开展智能制造、绿色制造的良好氛围。
  江苏省人民政府
  2015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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