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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标题: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商务厅山东省家政服务业转型升级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文号: 鲁政办字[2015]126号
发文部门: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15-7-20
实施时间: 2015-7-20
法规类型: 行业规定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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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省商务厅《山东省家政服务业转型升级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7月20日
  山东省家政服务业转型升级实施方案
  省商务厅
  为加快推进家政服务业转型升级,巩固提升我省在家政服务领域的竞争优势,制定本方案。
  一、产业发展现状
  经过20多年的发展,我省家政服务市场规模不断扩大,服务内容日益丰富,服务对象不断拓展,服务质量显著提升,有效满足了居民多元化、多层次家政服务消费需求。
  (一)产业发展初具规模。目前,全省拥有家政服务单位5.2万家,年营业额350亿元,占全省生产总值的0.6%。其中,年营业额100万元以下的4.7万家,100-500万元的3750家,500万元以上的1040家。从业人数101万人,年均增加5.3万人,占全省就业人数的1.5%,从业人员人均年收入达到3.2万元。
  (二)市场分工日益细化。保姆、病人陪护等传统业态持续增长,营养配餐、母婴护理、居家养老、家庭保洁、涉外家政服务等新兴业态不断涌现,专业化分工日益深化。全省拥有居家养老服务机构540家、保洁服务机构1779家、母婴护理机构148家。
  (三)覆盖群体更为广泛。家政从业人员以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城镇失业人员为主,分别占家政从业人员的62.5%和33.4%;专业院校毕业生占4.1%,呈逐年上升态势。服务对象覆盖新生儿、幼儿、少年、成人、老年人等各年龄段人群,以及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企业在岗职工及残障人士等不同群体。
  (四)技能水平不断提升。自2009年以来,全省累计培训家政从业人员20万人次,初步形成初中高技能培训体系。以大中专毕业生为重点,开展“千名家政助理培训计划”,累计培训“家政助理”1万名。成立了全国首个家政服务业首席技师工作站,重点培养家政服务业高技能人才,引导、指导从业人员不断提高职业技能。
  (五)品牌企业迅速崛起。济南阳光大姐、济南大家园、青岛爱心大姐、烟台联民、泰安保丽洁等一批知名企业迅速崛起,成为推进家政服务业规模扩张和发展方式转变的中坚力量。在全国“千户百强”家庭服务企业评选活动中,我省12家企业进入百强,80家企业进入千户,居全国第二位。全省拥有省级家庭服务示范企业4家。
  (六)行业自律不断加强。建立我省家政服务标准体系,制定实施《家政服务———母婴生活护理员服务质量规范》(DB37/T721-2007)、《家政服务———居家养老服务质量规范》(DB37/T1111-2008)等19项地方标准。完善家政服务纠纷解决机制,在全国率先出台家政服务制式协议和家政行业消费争议处理办法,推进家政服务规范化发展。
  (七)信息平台作用逐步显现。开通全国首部省级为民服务热线“12346”公益专用号码,目前已有加盟、联盟企业2216家,覆盖20多个家政服务门类。市级信息平台建设不断完善,在提高家政服务业发展水平、加强市场监管、增强市场竞争力和实现行业创新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八)权益保护机制日益完善。一是成立全国首家协会仲裁中心,共受理行业纠纷1154起,调解率达到99%。二是成立全国首家省级家政服务业工会组织,制订了家政服务员集体工资协议范本,最大限度地保护、调动和发挥广大从业者的积极性、创造性。三是建立劳动规范。制订全国首部家政服务业劳动合同范本,规范家政机构、从业人员和雇主三方权责关系。四是构建家政服务风险防范机制。针对家政服务员流动性强、意外风险发生概率高的特点,省家庭服务业协会与保险公司共同探索实施意外伤害保险模式,截至2014年年底,投保人员达到25.2万人次。
  二、市场发展趋势
  家政服务业直接面向家庭,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在促进就业、拉动消费、提高居民生活质量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一)家政服务需求快速增长。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和人口老龄化、家庭小型化快速发展,家务劳动社会化需求快速增长。预计到2015年年底,全省60岁以上老年人口总量将达到1923万人,65岁以上的1000万人。其中,有居家养老服务需求的占34.87%,需上门护理、陪同看病的占15.37%,需“康复护理”的占9.69%。随着“421”家庭迅速增加,人们对家务服务、育儿服务、病患陪护等服务的需求将快速扩张。
  (二)吸纳就业的空间越来越大。家政服务需求的持续增加将进一步拓宽就业渠道。全省3000多万家庭,15%的家庭需要家政服务,将提供450万就业岗位。
  (三)家政服务趋向多元化、专业化。随着经济发展、现代信息技术的广泛应用和家庭消费能力的提升,家政服务需求日益多元化、个性化。未来家政服务业涵盖的服务项目将越来越丰富,从业人员更加职业化。
  (四)家政服务企业集团化。家政服务企业通过连锁经营等现代经营方式,跨业经营、多元发展的趋势越来越明显。龙头家政服务企业更加注重发展思路和商业模式创新,以家政服务为核心的资源整合步伐加快,集约化、品牌化发展趋势日益明显。
  (五)家政服务科技应用水平不断提高。随着科技信息技术快速发展,家政服务业的智能化水平也在逐步提升,机器人、智能家居等高科技产品也将走入寻常百姓家,科技将改变人们的生活方式,改变家政行业发展未来。
  三、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一是缺乏对家政服务业的政策支持。已有的优惠政策落实难、执行不到位,受益家政服务机构和企业少。培训机构和企业开展的家政服务培训活动,带有公益性,受师资力量有限、缺乏相关的专业设置等因素影响,难以提升受训人员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二是融资难。多数家政公司经营规模小、盈利能力差、可供抵押的固定资产少,融资难问题尤为突出。
  三是从业人员素质亟待提升。家政从业人员多数年龄偏大、文化程度偏低,只能接受简单的培训,有的甚至不经培训直接上岗,职业技能低、服务质量差,许多地方家政服务业大量的高端需求处于潜在或抑制状态,影响服务品质的提升。
  四是市场秩序有待进一步规范。95%以上的家政服务企业经营模式为中介制,行业门槛低,竞争激烈,市场秩序有待规范。
  五是基本社会保障有待加强。采取员工制管理的家政企业比重较低,家政从业人员流动性大,家政服务企业与其从业人员劳动合同签订率不高,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意愿不强。
  四、转型升级的总体要求和发展目标
  综合考虑未来经济社会的发展趋势、家政服务各行业的发展现实和未来服务需求的扩张潜力,到2020年,家政服务业转型升级的总体要求是:市场化、产业化、社会化的家政服务业全面发展,不同类型、不同层次家政服务业的配套性、协调性明显改善,行业发展进入以提升产业素质和运行效率为主的阶段,家政服务业在全省服务业比重明显提高,成为服务业新的增长点。
  发展目标具体分为两个阶段:2015年到2017年,家政服务业营业额年均增长10%以上。每年安置新增就业7万人。公益性信息服务平台覆盖全省17市和所辖县(市、区)。年培训从业人员20万人。培育10个全国知名家政服务品牌,形成1-2个竞争力和辐射带动能力强、营业额超过5亿元的大型龙头企业。2018年到2020年,建立起较为完善的家政服务业政策支撑体系,形成开放多元、层次多样、竞争有序、监管有力、覆盖城乡的家政服务市场格局,全面提升我省家政服务业的规范化、产业化、品牌化、信息化水平。力争使1-2家企业发展成为上市公司。整合全省家政服务信息平台,实现省级信息平台与各类服务平台的有效对接,提升服务功能,争取实现城乡全覆盖的信息服务网络体系。
  五、重点任务和实施路径
  (一)“金围裙”培训工程。在全省加强就业培训提高就业与创业能力五年规划中,每年在培训计划的人员规模中安排不少于15%的比例,用于家政培训机构开展人员专项培训。
  (二)公益性信息平台建设工程。健全各级家政服务平台供需对接、信息咨询、服务监督等功能,建设家政服务企业信用评价及从业人员追溯管理系统,实现省级服务平台和各市各类服务平台有效对接,建成功能完善、覆盖全省、全天候的信息服务网络体系。
  (三)标准化建设工程。制定全省家政服务标准化建设规划和标准体系框架,重点围绕家庭看护、家务管理、家庭保洁、家政培训、家政信息化建设等领域制定和实施一批地方标准。鼓励家庭服务业协会、联合会等社会组织和产业技术联盟协调相关市场主体共同制定家政服务团体标准,供市场自愿选用。深入推进家政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建设,支持我省家政服务企业参与国家、行业标准制定。
  (四)权益保障工程。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依法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切实维护经营者与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规范用工管理,督促用人单位依法进行社会保险参保登记,鼓励发展员工制家政服务机构。根据不同地区物价水平制定公布工资指导价位,逐步提高工资水平,加快建立统一规范的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
  (五)家政服务示范工程。积极开展家政服务业示范城市、示范企业、示范协会、示范公共服务平台、示范培训基地创建活动,逐步完善示范评价标准体系,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带动家政服务业发展方式的转变。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职业技能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发挥行业协会作用,统一职业培训教材,提升标准化、规范化职业培训水平。将家政服务业经营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培养纳入我省专业技术人才中长期规划。鼓励省内大专院校设立家政服务专业,建立家政服务人才培养基地和实习基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等部门给予政策扶持,支持职业院校和社会培训机构与家政服务企业联合办学,开展订单式和定向式培训。在确保培训质量的前提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适当降低定点培训机构认定条件,理论教学场地由不低于200平方米降低到100平方米,专业师资由不少于3名降低到2名。
  (二)强化政策扶持,优化发展环境。一是落实就业扶持和社会保障政策。落实农业富余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岗位补贴,促进家政从业人员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应保尽保,实现“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基本要求。对失业登记的城镇常住农村转移就业人口,在常住地连续居住6个月以上且在当地参加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的,保障其与本地户籍人员同等的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按规定享受各项补贴。针对灵活就业的家政从业人员的失业保险问题,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要尽快研究其缴费基数、缴费比例、身份界定、经办流程、享受待遇等具体问题,在《山东省失业保险规定》修订前提出过渡办法。针对超龄家政从业人员工伤保险问题,省金融办要会同有关部门和保险公司,研究推出商业工伤保险办法,按照市场化、可持续的原则,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由超龄家政从业人员、家政服务企业和财政合理分担保费,减轻相关从业人员和企业的保费压力。二是实施财税优惠政策。依法给予中小型家政服务企业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或在3个月内延期缴纳。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的小微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或营业税。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20万元(含2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按规定落实登记失业人员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自己从事家政服务个体经营或者在家政服务企业就业的税收优惠。家政服务企业安置残疾人就业的,在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据实扣除的基础上,符合规定条件的,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100%加计扣除。省财政厅要会同有关部门积极研究相关政策,争取尽快将家政服务业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减轻家政服务企业税收负担。三是加大资金扶持力度。省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和各类社会事业资金向家政服务业倾斜,省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重点支持家政服务信息平台建设。将家政服务业列为山东省服务业创新发展引导基金和山东省现代商务发展引导基金扶持范围,对符合条件的家政服务企业纳入参股子基金投资备选项目库范围,给予重点扶持。四是省商务厅要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出台我省加快家政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三)培育壮大品牌企业,实现标准化规模发展。引导家政服务企业强化品牌意识,提高企业商标注册率,加大品牌推广力度。支持济南阳光大姐、济南大家园、青岛爱心大姐、烟台联民、潍坊家政服务网络中心、泰安保丽洁、德州宝丽洁等品牌企业加快发展,鼓励家政服务企业通过合资合作、上市、兼并、联合、重组,做大做强,做专做精,打造全省家政服务标杆。总结推广济南阳光大姐等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经验,引导全省家政服务企业重视标准,推行家政服务标准化,加快企业规模化、连锁化、品牌化步伐,推进全省家政服务业行业转型升级。
  (四)加强协会建设,服务行业发展。提升行业协会服务能力,强化行业发展规划和相关问题调查研究,提升战略管理、技术咨询、信息统计、展览贸易、标准制定、信用评价、培训认证等服务质量和水平,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行业规范条例、发展促进政策制定等工作。提升省级“12346”公益性平台的服务功能,建设全省家政行业诚信评价系统、家政人力资源追溯系统、互联互通大数据信息采集系统和投诉调解仲裁系统。完善各市家政服务信息平台建设,实现供需信息对接、服务质量评价回访、区域内家政服务仲裁调解和物品配送快捷入户,构建省市多领域、全天候的信息服务网络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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