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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公开选聘管理会计咨询专家成立产学研联盟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京财会[2015]728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 2015-5-7
实施时间: 2015-5-7
法规类型: 管理会计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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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有关部门:
  为全面推进管理会计体系建设,提升会计工作总体水平,按照北京市财政局转发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进管理会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要求,我市将进一步加强管理会计的理论应用与实践推广,决定组建管理会计专家委员会并成立管理会计产学研联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根据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突出实务导向,全面推进我市管理会计体系建设,科学谋划管理会计发展战略,合理构建政府、社会、单位协同机制,以管理会计人才建设为依托,统筹推进管理会计各项建设,为首都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二、组织机构
  (一)成立管理会计咨询专家团队,由会计理论、企事业单位、服务机构构成的管理会计咨询专家团队,发挥专家的指导作用,具体指导管理会计体系建设。
  (二)组建管理会计产学研联盟,由学界、产业界、服务机构共同参与的产学研联盟,并通过基地建设进行案例分析,形成案例库。联盟为开放式联盟,共同发起,逐步扩盟,各联盟共享案例资源。
  三、资格条件
  (一)管理会计专家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能够投入一定的时间和精力完成相关工作任务,积极履行专家的义务和职责;
  2.管理会计理论界专家,应长期从事管理会计研究,在管理会计领域具有丰富研究成果和较大影响;
  3.企事业单位专家,应长期从事单位的规划、决策、控制、评价等管理会计相关工作,具备丰富的管理会计经验,具有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在本单位担任分管会计工作的领导;
  4.政府及监管部门专家,应长期从事管理会计及相关工作,具有研究、制定、宣传、贯彻相关会计规章制度的丰富经验,在本单位担任司(处)级以上领导职位;
  5.咨询机构等中介机构专家,应长期从事管理会计咨询等相关服务,在业界具有良好声誉,在本单位担任管理会计相关业务主要负责人。
  (二)产学研联盟基本条件
  科研院校、企事业单位、会计师事务所及其IT服务机构共同参与管理会计产学研联盟;
  1.在北京地区开设管理会计专业的高等院校或具有管理会计研究方向的研究机构;
  2.会计机构设置完整,会计核算能力较强,具有一定的财务管理基础的市属企事业单位,鼓励涉及公共服务领域的单位积极参与;
  3.开展独立会计咨询业务,认可度高,达到一定规模的会计师事务所;
  4.具有管理会计软件研发能力,达到一定财务软件开发经验的IT服务机构。
  四、工作职责
  (一)管理会计专家职责
  1.按时参加咨询专家课题研讨、咨询、研究管理会计建设等各项会议活动,并就相关议题研究项目、调研课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2.承担有关管理会计科研课题的研究工作,提交高质量研究报告;
  3.配合做好管理会计体系建设过程中的调研等相关工作;
  4.按照相关要求履行保密职责。
  (二)产学研联盟的主要职责
  1.落实管理会计建设的相关工作任务,定期组织研讨管理会计相关问题;
  2.促进管理会计的理论与实践有机结合,有效推进管理会计工具的实践与创新;
  3.积极推进管理会计成果的信息共享和交流合作,搭建管理会计经验推广的平台。
  五、申报程序
  1.管理会计专家,采取自我推荐,社会公示、择优选聘的方式。申请担任咨询专家人员应填写《管理会计咨询专家申报表》(见附件1),于2015年 5月 18日之前,将纸质材料及电子文档报送市财政局。市财政局依据聘任条件进行审核、公示,采取适当方式将选聘结果予以公布。管理会计专家,每届聘期三年,可续聘。
  2.申报参加产学研联盟的单位应填写《参加产学研联盟基地建设申报表》(见附件2),于2015年 5月 18日之前,将纸质材料及电子文档报送北京市财政局。市财政局审核后将采取适当方式予以公布。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 会计处 王秀芝
  联系电话:88549576 、68423835
  传真电话:88549560
  电子邮件:wangxiuzhi@bjcz.gov.cn
  邮政编码:100048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15号
  附件:1.管理会计咨询专家申报表
  2.参加产学研联盟基地建设申报表
  北京市财政局
  2015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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