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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上饶市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等级范围和税额标准的函
发文文号: 赣地税函[2014]115号
发文部门: 江西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4-10-30
实施时间: 2014-10-1
法规类型: 城镇土地使用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上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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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上饶市人民政府:
  贵府《关于要求调整我市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等级及税额标准的函》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和《江西省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对上饶市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等级范围和税额标准作如下调整:
  一、土地等级
  (一)上饶市中心城区(信州区)
  一级土地包括:东至火车站-京福高铁-信江河-丁洲大桥-二上线以西;南至上广公路-玉丰路-前进桥-志敏大道以北;西、北至行政区界。
  二级土地包括:上广公路-玉丰路-前进桥-志敏大道以南至行政区界。
  三级土地包括:市区规划区内一、二级土地以外其他地段;朝阳产业园,其他建制镇。
  (二)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
  一级土地包括: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范围的土地。
  (三)上饶县
  一级土地包括:东至槠溪河、信州区地界以西;南至信江河以北;西至武夷山大道、黄源村(含)、坂头村(含)以东;北至浙赣铁路以南。
  二级土地包括:东至信州区地界以西;南至浙赣铁路以北;西至坂头村(含)以东;北至罗桥街道办境内杭长客运专线、石狮境内沪昆高速公路以南;城南新区。
  三级土地包括:茶亭工业园,其他建制镇、工矿区。
  (四)广丰县
  一级土地包括:东至迎宾大道东段;南至芦洲大道;西至迎宾大道西段、月兔大道(不含工业园区企业);北至沪昆高速广丰连接线。
  二级土地包括:县城规划区一级土地以外其他地段;工业园区(包括芦林片区、河北项目区、博山项目区、收费站项目区、霞峰项目区和壶峤、湖丰项目区)。
  三级土地包括:其他建制镇。
  (五)玉山县
  一级土地包括:东至玉清大道以西;南至冰溪河以北;西至金山大道以东;北至新320国道以南。
  二级土地包括:东至金沙东路以西-玉清大道以东;南至沪昆高铁以北-冰溪河以南;西至玉琊溪以东-金山大道以西;北至311高速以南-新320国道以北。
  三级土地包括:县城规划区内除一、二级土地以外其他地段;玉山县岩瑞新型建材基地;其他建制镇。
  (六)铅山县
  一级土地包括:东至信江河以西;南至鹅湖大道(含临道两侧)以北;西至横南铁路桥与狮江西路交叉口以东;北至狮江路(含临路两侧)以南。
  二级土地包括:东至铅山河以西;南至外环路(含临路两侧)以北;西至福经一路(含临路两侧)以东;北至鹅湖大道以南(不含临道两侧)。
  东至狮江路与龙门大道交叉口以西;南至狮江路(不含临路两侧)以北;西至横南铁路桥与狮江西路交叉口以东;北至信江河以南。
  三级土地包括:工业园区;城西新区;城北新区;城北新滩物流区;城东新区;辛弃疾公园,县城规划区其他除一、二级以外的地段、经济区;其他建制镇和永平铜矿工矿区(含江铜-瓮福化工有限公司)。
  (七)弋阳县
  一级土地包括:
  城北区:东至望江北路(即将建成的白马大道直到新火车站)以西;南至信江河以北;西至葛河以东;北至浙赣铁路以南。
  城南区:东至乐江线以西;南至南岩北路以北;西至凤凰大道以东;北至信江河以南。
  二级土地包括:
  城北区:东至乐江线以西;南至浙赣铁路以北;西至葛河以东;北至曙光路以南。
  城南区:东至信江河延汤家村(含)、赣东北贸易广场(含)、凤凰大道以西;南至320国道以北;西至发展路延葛石村(含)、信江三桥以东;北至信江河、南岩北路以南。
  三级土地包括:
  城北区:东至乐江线、葛河以西;南至浙赣铁路、信江河以北;西至望江北路(即将建成的白马大道直到新火车站)、赣东北轴瓦厂(含)以东;北至曙光路以南。
  城南区:东至信江河、发展路延葛石村(不含)、信江三桥以西;南至沪昆高速、320国道以北;西至圭峰大道(文星路)西延500米以东;北至信江河以南。
  “三园一带”(即城南工业园含道口小区、南岩工业园、连胜工业园、320国道两侧),赣东北轴瓦厂工矿区,蛇纹石矿工矿区,海螺工矿区,701工矿区,其他建制镇。
  (八)横峰县
  一级土地包括:东至解放东路(老交警大队)、虹桥东路以西;南至迎宾大道以北;西至岑阳大道以东;北至解放西大道、新建路、中华大道以南。包括:中华大道、解放中大道、解放西路大道(至横峰大桥东)、新建路、古窑路、阳光步行街、人民大道、解放东路(至老交警大队)、解放南路、解放北路、红桥东路、红桥西桥、塔底路、城隍弄、趋河弄、兴安大道、横姚路、人民东弄、人民西弄、文教路、吴家村、梅园路、烟草公司、迎宾大道(西至岑阳大道路口)、岑阳大道、黄道街、周家山路、民乐路。
  二级土地包括:县城规划区以内除一级土地和三级土地以外的土地。包括:果园新村、白沙岭、北哨村、上茅坪、碳酸钙厂周边(白水坝、徐水岭)、红军大道(至上坂路口)、320国道(疏解线至红军大道路口)、东门路(老交警大队左侧至老纺器厂)、解放东路(老交警大队至新潮汽库)、塔山公园(东北面)、西门路(环峰纸业公司大门口至慈云寺庙)、天台山(老纺器厂北侧宿舍区至天台山脚下)、岑山路(老纺器厂门口至岑山水库)。
  三级土地包括:县经济开发区(含农业产业园、物流园),其他建制镇(铺前煤矿不再纳入征收范围)。
  (九)鄱阳县
  一级土地包括:东至人民北路(城东圆盘至城北圆盘)以西;南至城东圆盘沿东湖大道、七条巷口经五一路至东门口,经沿河路到高门口以北;西至高门口经新民路口、车站路到芝阳路以东;北至鄱阳湖大道到城北圆盘以南。
  二级土地包括:东至湖城大道两侧沿洪迈大道以西;南至大桥路经沿河路到张王庙以北;西至张王庙经人民南路、人民北路到城北圆盘以东;北至城北圆盘沿迎宾大道到洪迈大道交界口以南。
  东至鄱阳湖大道(天鹅大道口到商业大道口)以西;南至天鹅大道口经天鹅大道、北纬三路到文正花苑以北;西至文正花苑沿工业六路、岳庙前到商业大道西端口以东;北至商业大道西端口到鄱阳湖大道交界处以南。
  东至芝山路口沿车站路到原粮贸大楼以西;南至原粮贸大楼沿滨洲路到鄱阳二中以北;西至鄱阳二中到韭菜湖以东;北至韭菜湖沿芝山美林、芝阳学校到芝山路口以南。
  三级土地包括:
  县城规划区除一、二级土地以外其他地段;其他建制镇、园区。
  (十)余干县
  一级土地包括:东至紫阳路以西;南至干越大道、沿湖路以北;西至阳水沟街、余信路以东;北至南昌大道以南。
  二级土地包括:县城规划区内除一级以外其他地段(包括城西园区)。
  三级土地包括:余干县工业园区;其他建制镇。
  (十一)万年县
  一级土地包括:东至铁路皖赣线以西;南至建南路以北;西至万盛大道以东;北至锦丰路以南。
  二级土地包括:所有江泥、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用地以及万年县丰收工业园。
  三级土地包括:县城规划内除一、二级土地以外其他地段;万年县凤巢工业园;其他建制镇。
  (十二)德兴市
  一级土地包括:东至文苑小区西侧,西至日月巷东侧,南至金山大道两侧以北,北至银山北路南侧。包括银城南路两侧,福泰广场,水岸枫庭、惟德山庄、德兴市一中等。
  二级土地包括:东至虎头岭大桥西侧,西至白米洲东侧,南至和兴古街以北,北至银鹿工业园区工业六路。包括凤凰岭风景区、铁石山、矿机厂老住宅区、小吴园村、红山、老砖瓦厂、天门村、民爆公司一带。
  三级土地包括:东至新营高速口收费站西侧,西至白米洲路与银香西路交汇口东侧,南至江西矿冶博物馆以北,北至枫树岭以南; 县城规划区内除一二级土地以外其他地段;大茅山经济开发区(花桥综合产业区、虎头岭工业小区、银鹿工业小区、香屯工业小区、九都工业小区、泗洲工业小区);其他建制镇,工矿区。
  (十三)婺源县
  一级土地包括:东至石城路、紫阳东路、青云路、金谷路、凉笠山路、茶乡东路、天佑东路、紫阳东路以西;南至紫阳东路、环村路、文博路、永安路、文笔路以北;西至星江大桥、宝婺广场、环城西路、锦屏路、才士大道、民德路、诗春路、香田路、朱熹大道以东;北至武口大桥、洪村路以南。
  二级土地包括:东至朱熹大道、香田路、诗春路、民德路、鸳鸯路以西;南至紫阳南路以北;西至庆和路、景白线、泽源路以东;北至泽源路、源泉路、兴业路、紫阳西路、紫阳北路以南。
  东至文博路、环村路以西;南至紫阳东路、紫阳南路以北;西至会馆路以东;北至文笔路、永安路以南。
  三级土地包括:县城规划内除一、二级土地以外其他地段;其他建制镇。
  (十四)三清山风景名胜区
  一级土地包括:金沙服务区的金沙湾片区、外双溪服务区(含索道上站以上所有建设用地)。
  二级土地包括:金沙服务区的银湖湾片区、枫林综合旅游服务区。
  二、税额标准
  (一)上饶市中心城区(信州区)、上饶县、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一级土地税额标准为8元/平方米;二级土地税额标准为6元/平方米;三级土地税额标准为4元/平方米。
  (二)其他县(市、区):一级土地税额标准为6元/平方米;二级土地税额标准为4.5元/平方米;三级土地税额标准为3.5元/平方米。
  以上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范围、土地等级及税额标准调整自2014年9月1日起执行。
  特此复函。
  江西省地方税务局
  2014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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