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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青岛市工商局2015年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发文时间: 2015-5-18
实施时间: 2015-5-18
法规类型: 工商综合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青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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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市)工商局、市场监管局、分局,市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局、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第七次全体会议和全国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上级统一部署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市局制定了《青岛市工商局2015年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要点》,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5年5月18日
  青岛市工商局2015年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要点
  根据国家工商总局和省工商局要求,市局研究制定了2015年全市工商系统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重点工作,具体如下:
  一、加大监管力度,依法加强商标专用权保护
  (一)以高知名度商标、涉外商标、地理标志和农产品商标为重点,围绕食品、农资、建筑材料、汽车配件等行业,依法查处商标侵权行为和商标违法使用行为,查办一批重大商标侵权案件。
  (二)加强商标侵权源头治理,严厉查处违法印制、出售商标标识及包装、装潢的行为,坚决打掉非法印制商标标识窝点。加强对商标代理机构的监管和引导,建立完善商标代理信用体系。依法查处商标代理组织虚假宣传以及不正当竞争行为,规范商标代理市场秩序。
  (三)扎实推进流通领域入市商品商标查验备案制度和授权经营制度,引导大中型商场、超市、专业批发市场依法自律经营;积极探索网络等新兴市场商标维权保护制度,维护商标权利人合法权益。
  (四)强化部门、区域协作,形成商标执法办案合力。强化与公检法、质监、海关、商务、知识产权等部门的沟通协作,进一步落实信息通报、线索移送、案件协查、案件移送机制,形成保护商标专用权的合力。
  二、加大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力度,努力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
  针对市场上出现部分经营者在空气和饮用水净化类生活用品的生产销售过程中,进行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的情况。以水和空气净化器、家用电器等宣传促销为重点,着力查处虚假宣传和“傍名牌”行为;以建材、家具等商品为重点,着力打击仿冒他人知名商品特有名称、包装装潢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严厉打击规模性制售假冒商品的违法行为。以鼓励创新为出发点,加大保护商业秘密力度,积极探索查处侵犯商业秘密案件的方法和路径,力争在案件查处的数量和质量方面有新的突破。有的放矢地开展“拓领域、办新案”工作,以新案查处拉动大案查办,实现办新案与查大案两结合、两提高。
  三、深化红盾护农行动,严厉打击农村市场销售假冒侵权商品行为
  (一)围绕与农村居民日常生活和农业生产紧密相关的产品,针对侵权假冒案件高发地,突出“两节”、“两会”以及春耕等重要农时和节庆时段,组织开展专项行动,查处并曝光一批违法案件,有效遏制农村市场销售侵权假冒商品的行为。
  (二)深入推进红盾护农工作,进一步规范农资经营行为,突出打击销售假冒伪劣肥料、农机具、农膜等违法经营行为,切实解决农民生产后顾之忧。
  四、突出重点,强化网络交易市场监管工作
  坚持规范与发展并重、整治与建设并举的原则,紧扣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焦点和消费热点,突出网络交易平台的监管,针对消费者、经营者和媒体反映的电子产品、儿童用品、汽车配件、服装鞋帽、化妆品和农资等重点商品和突出问题,深入开展2015年红盾网剑专项行动,严厉打击互联网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大力曝光网络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大案、要案。进一步完善网络经营主体户口,加强对网络经营主体的规范,推动网上亮照经营,严厉打击网络交易非法主体网站,重点打击冒用合法市场主体设立网站从事欺诈经营等违法行为,加强与市通信管理局的合作,积极构建网络交易监管执法协作机制,及时对违法网站进行处理。
  五、加大重点领域商品质量抽检力度,集中查处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案件
  围绕家用电子电器、服装鞋帽、装饰装修材料、交通工具等涉及消费者健康和安全的重点商品和服务,集中抽检经费,增加抽检批次,突出安全指标,认真组织开展商品质量定向性、连续性的跟踪抽检。制定完善《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工作规范》,规范抽检流程,细化操作规程,进一步完善质量抽检制度、问题发现制度、应急处置制度、信息公开制度、不合格商品退市制度等,确保抽检工作程序化、规范化、效能化。强化抽检结果的利用,以消费者申诉举报、商品质量抽检不合格和媒体曝光的商品质量违法案件为重点,加大执法办案力度,严厉打击流通领域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对问题较多的重点商品,集中开展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不合格商品后续处理工作,确保检测不合格商品查处率100%,以达到“抽检一种商品,查处一批案件,教育一批企业,规范一个行业”的目的。
  六、强化违法广告查办工作
  深入推进“全国无虚假违法广告城市”创建工作,把群众反映强烈的医疗、药品、保健品、化妆品、美容服务等“五类广告”,有悖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低俗不良广告,非法融资广告等作为整治重点,持续保持查处虚假违法广告的高压态势。深入贯彻落实好《媒介广告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定期对媒介广告信用等级进行综合评价,推动媒体领导责任追究制度的健全和落实。配合商务部门,开展电视购物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强媒体广告抽检,深入挖掘抽检数据的综合运用,为强化媒体广告监管提供科学依据。
  七、积极开展车用燃油专项整治工作
  根据全国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等九个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车用燃油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加强车用燃油专项整治,加大流通领域成品油质量抽检力度,扩展抽检加油站覆盖面,以城乡结合部、高速公路沿线及偏远农村民营加油站为重点区域,及时掌控油品质量动态,严厉查处销售不合格油品行为。积极配合经信、环保等部门,加大对流通领域车用柴油抽检力度,督促经营者做好油品明示工作,全面销售国家标准油品,全力保障“国Ⅳ”标准柴油升级工作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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