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用户登录
用户名
密 码
自动登录 
新用户注册  找回密码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金融证券 > 保险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关于优化保险公司章程修改等审批程序的通知
发文文号: 保监厅发[2015]42号
发文部门: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15-6-7
实施时间: 2015-6-7
法规类型: 保险
所属行业: 金融证券、保险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2612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
  为贯彻落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简化审批程序,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现就优化保险公司章程修改等审批程序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保险集团公司、保险公司和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在下列事项发生变更时,可一并报送公司章程修改的请示:
  (一)变更注册资本;
  (二)变更公司营业场所;
  (三)变更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5%以上的股东,或者变更持有股份有限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
  (四)变更业务范围;
  (五)变更名称。
  二、对章程中除上述事项以外其他条款进行修改的,仍按照《关于规范保险公司章程的意见》(保监发[2008]57号)规定的程序单独报送。
  三、因公司组织形式变更而变更名称的,不适用本通知第一条第五项,应单独报送章程修改请示。
  四、本通知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中资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中资保险公司和中资保险资产管理公司。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中国保监会办公厅
  2015年6月7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吉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章程 2005/10/18
关于规范保险公司参与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服务的通知 银保监办发[202 2021/5/25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4号-保险公司信息 中国证券监督管 2022/1/5
关于征求对《保险公司资本补充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 保监厅函[2014] 2014/11/6
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对《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章程[修订 京会协[2017]10 2017/8/10
关于保险公司准备金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政策问题 财税[2016]114号 2016/1/1
关于征求对《保险公司资本保证金管理办法[修订稿]》意见 保监厅函[2015] 2015/3/24
关于印发《关于规范保险公司治理结构的指导意见[试行]》 保监发[2006]2号 2006/1/5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 赣国税函[2004] 2004/11/8
关于保险公司提存资本保证金有关问题的通知 保监发[2005]4号 2005/1/21